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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陕甘宁边区政府批答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编写委员会


  力字第一九二号
  (1949年12月8日)
  陕甘宁边区邮政管理总局:刘局长:
  张局长:
  11月21日总字第四号呈悉,经决定“不论公私渡船邮工均有优先渡河权。公船一律免费,私船按月向当地邮局收费。”已令渭南、大荔、咸阳分区转各沿河县份,遵照执行矣。
  此批
  主 席 林伯渠
  代主席 刘景范
  副主席 杨明轩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陕甘宁边区邮政史编写委员会编著.—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1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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