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献辑录 > 史著、史论 >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下卷)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六 ----陕西邮政管理局签呈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编写委员会


  总字第一号
  1949年6月21日
  张
  军管会代表 :
  刘
  本局邮票及印纸交商加印及改值报请核备
  (一)本市解放后,本局库存废金圆邮票及汇兑印纸甚多,废弃不用,殊为可惜。为适应逐渐开展之业务并利用废物以节公币起见,经本局局务会议议决并奉钧座核准,将该项废金圆票纸交商加印“人民邮政(陕)”字样,一部分面值过低之印纸并于改值,以适合目前需要。
  (二)上述加印改值事宜,经本局招商估价,以本市西大街茂记印刷厂为最低,业经与之订立合约,并将票纸分批交其印制。
  (三)上项加印票纸,现已分别印妥交齐。
  (四)谨呈上合约一份,敬请核备。
  陕西邮政管理局代局长蔡远焯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陕甘宁边区邮政史编写委员会编著.—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1997.5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