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献辑录 > 史著、史论 >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下卷)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十 ----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政厅 财政厅 联合通知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编写委员会


  1947年5月26日
  事由:邮工人员薪金制改为供给制
  各专员、县长
  :
  各邮局局长
  自边区自卫战争爆发以来,军需浩繁开支倍增,为了渡过目前困难,已将前后方一般机关、学校、部队之生活标准适当降低,并由实物供给标准改为金额供给,轻重工厂工人工资制亦改为供给制。兹决定自6月1日起将邮工人员薪金制一律改为供给制。现将供给标准随函颁发,希即遵照执行为要。
  此致
  敬礼
  兼厅长 刘景范
  民政厅
  副厅长 唐洪澄
  代厅长 范子文
  财政厅
  副厅长 黄静波
  附:供给标准
  一、粮食(每人每天计):①长途邮差小米斤半,由粮局改发粮票,另每人每天发给小盘费面十两,按每月15日各财政分处所定之面价发钱。②邮政管理局、分局、县局代办所所有人员均按一般机关人员标准供给。③家属小孩:凡家在本边区者由民厅通告知各级政府按一般工属予以优待,凡家在其他解放区或敌占区,现无家可归并已疏散到边区各县之邮工人员家属,大人每人每月发给小米一斗,伙食费不予供给,由个人生产解决。审查需供给的小孩,粮食按一般机关标准供给:13至24月者每人每天麦子十两,25至48月者麦子十四两,49至72月者麦子十八两,73月以上照大人标准供给,每人每月发小米一斗。小孩麦食由各分区财政分处及各县二科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调剂之,如无麦地区可折发小米。
  二、伙食费:①长途邮差每人每月由财厅发给券洋10500元,依此数由邮管理局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调剂之。②邮政管理局、分局、县局、代办所所有人员,均照一般机关伙食标准供给,即每人每月2500元。③小孩奶费,1至12月者每人每月6000元,13至72月者5000元。
  三、办公什支:职员照一般机关标准,每人每月800元,工人不发办公费,只发什支费,每人每月1250元(包括烟叶火柴等)。
  四、被服标准:①长途邮差每人一年单衣衬衣各一套(本年如已在薪金制发足者不再另发)。棉衣一年一套,但本年停发棉衣亦应按停发办法执行。毛巾二条,肥皂四条,单鞋六双(本年除薪金只发四双)。②邮管局、分局、县局各代办所人员之被服零用等供给与各机关之人员一样(本年单衣在薪金内解决)。③无家可归之家属小孩,大人只补助一套单衣(今年在薪金内解决财厅不发),其小孩被服照一般机关标准供给;初生婴儿,每人发大布三丈,棉花二斤,一岁以内不再发给;13至36月者每年发大布一丈五尺,棉花二斤;37至72月者每年大布二丈五尺,棉花二斤。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陕甘宁边区邮政史编写委员会编著.—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1997.5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