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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农业劳动力资源的整合/五

黄正林


  五、结束语
  我们从两个方面对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对农业劳动力的整合做了论述。一是把分散的个体劳动组织起来,使其由个体劳动转变为集体劳动,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对乡村农业劳动力进行整合时出现了曲折与反复,这种曲折与反复的出现,反映了国家政权在制定行政制度和法律时,如果不考虑民间传统惯行,必然和民间固有的、约定俗成的惯行发生矛盾和冲突。在本文的论题中这一现象特别突出,1937—1940年,边区在对乡村农业劳动力的整合中,按照江西苏区的经验,打破陕北原有的劳动互助组织形式,大规模的以村、乡为单位建立“劳动互助社”等,结果不为群众接受,1940年后就自行解体了。当国家政策与民间惯行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得到调适时,国家政策就容易被民间社会所接受,推行起来就顺利得多。因此,1942年底的高干会后,边区政府采取以当地农民所熟知的、以变工、扎工和唐将班子为主的方式,对劳动力资源进行了再次整合,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边区大约有1/4的农业劳动力在这次整合中参加了新的劳动互助。通过对农业劳动力的整合,边区的农业经济由分散的个体经济转变成合作经济,“这种合作经济并不消灭私有制,只是限制剥削,奖励劳动;劳动增产的结果,仍归个人所有,使私人经济更合理的发展,它是新的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并非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①农民“仍旧保存着各人的土地、耕畜、生产工具和各种财产的私有权,但是在进行生产的时候却把他们的人力、畜力以至生产工具几家合作起来进行集体劳动,这就是建筑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集体劳动。”②我们认为,这种“建筑在个体经济基础上集体劳动”的合作制经济,在生产力极为落后的农村还需要存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正是吸取了历史上的教训,上世纪80年代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才取得了相当的成功。
  二是采用移民的方式把地少人多地区的剩余农业劳动力调剂到地多人少的地区,同时,采取积极政策把难民安置在大量需要农业劳动力的地区。这对解决当时边区存在的农业劳动力的部分地区过剩与部分地区不足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这种作用不仅表现在边区时代,而且对建国后乃至当前的移民政策的制定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原载《中国农史》2004年第1期)
  ① 任弼时:《去年边区财政工作的估计与今年边区金融贸易财政政策的基本方针》1944年4月,《史料摘编·农业》第2编,第486—487页。
  ② 中共西北局研究室:《陕甘宁边区的劳动互助》(1944),《史料摘编·农业》第2编,第485页。
  

陕甘宁边区乡村的经济与社会/黄正林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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