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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第一节 发展生产 渡过难关——2

雷云峰


  二 中共中央及边区关于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
  陕甘宁边区和敌后抗日根据地军民没有被严重的物质困难所吓倒。正如毛泽东尖锐地提出:在严重的困难面前是“饿死呢?解散呢?还是自己动手呢?”他坚定地回答,“我们是确信我们能够解决经济困难的,我们对于在这方面的一切问题的回答就是‘自己动手’四个字”。①为了战胜困难,坚持持久抗战,夺取胜利,中共中央以及边区党和政府提出了关于经济建设的正确方针政策。
  1939年1月,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在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上讲话时,向边区人民群众和部队、机关、学校发出了“发展生产,自力更生”的号召,2月2日,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长、办公厅主任李富春,代表党中央在延安召开的生产动员大会上作动员,号召全体军民“加紧生产,坚持抗战”;6月10日,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指出:“吃饭是第一个问题”,号召“自力更生克服困难”;12月,中共陕甘宁边区第二次代表大会,总结了抗战以来边区经济建设的经验,通过了《关于发展边区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决议》,要求边区人民,“继续发展边区经济,使边区全体人民丰衣足食,使边区能在抗战建国的艰苦过程中奠定克服困难与自给自足的基础”。响应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号召,明确提出了“自给自足”的奋斗目标。
  自1940年开始,边区遭受到更大的困难。同年11月12日,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作出《关于开展边区经济建设的决定》;11月23日,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又发出《对财政经济政策的指示》。这两个文件指出:“广泛地开展边区经济建设,是边区当前刻不容缓的迫切任务”,而由半自给自足转到“完全自力更生的自给自足政策,这就是陕甘宁边区目前财经政策的新方向,这就是摆在陕甘宁边区党与政府以及全体人民面前新的迫切的严重任务”。完全自力更生的自给自足政策的意义,是发展边区国民经济,更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增加政府收入,使经济与财政相适应的发展,而不是恢复到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复古政策。
  为了迅速实现自力更生的自给自足的政策,《决定》和《指示》指出,要从下列原则出发:
  (一)发展新民主主义财政经济的主要动力,首先要依靠全边区120万人民,使政府的政策成为广大人民自己的政策,发扬人民群众的劳动热忱与生产积极性。其次依靠边区党、政、军、民、学全体在职人员,在不妨碍工作、战斗和学习的情况下,努力从事集体的有效的生产,发展公营企业,作为民众的模范与指导,加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基础。
  (二)财政经济工作中也要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在经济上不但要积极扶助基本民众的经济发展,还要团结各阶层人民一致的热烈的参加建设运动。在财政上应以累进的原则去合理分配各阶层人民的负担。政府在经济上保护人民的利益,人民给自己的政府缴纳必要的捐税。
  (三)要从变动的与最困难的条件着手,定出具体的自给自足计划。
  (四)要从支持长期斗争的观点出发,既看到现在,又照顾将来。因此,要爱惜根据地的人力、物力、财力,要有远大眼光,既能应付现在,又能照顾将来经济的发展。
  (五)要深刻认识与研究边区的特点:一方面,边区有着全国最民主的政治及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基本上肃清了封建剥削,农民有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和组织性;另一方面,边区的经济力量仍很落后,对财政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限制。
  根据上述原则,边区财政经济建设的实际计划,确定为:边区的经济建设要以发展农业生产为第一位,除提高粮食、畜牧的生产外,还要发展边区工业生产所需的农业原料;努力发展边区的工业,着重发展轻工业和手工业。公营企业则着重于边区特有的盐、煤油、毛、药材,使之与民间手工业和生产合作社生产密切结合起来;商业应以发展对外贸易为主,公营商业的商业网与民众的消费合作社,在分配上密切联系,以开展边区内外的流通;边区的经济建设应贯彻分工合作与集中领导的原则,有计划的分散经营,有系统的集中领导,建立全边区的建设脉胳;制订包括各方面的财经的全盘方针和计划,使之有一定的奋斗目标,避免无方向的盲目行动;在财政上要顾及量入为出,使收支平衡,同时必须尽可能的进行节约,以增加建设基金,保证军事支出为第一位。
  边区为迅速实现完全自力更生的自给自足的方针,其具体目标和措施是:
  (一)经济方面:
  农业:继续发动人民开荒,帮助和教育人民改良籽种,农具和耕作方法,兴修水利,增加粮食生产,多种棉花和油料作物,发展畜牧,奖励移民开荒,管理与营造森林,以期做到粮食、羊毛、皮革、棉花、麻及植物油能完全自给。
  工业:扩大现有公营企业,首先是盐、煤油、纺织、制药、应用化学,集中人力财力,使之有较快的成效。政府以投资借贷或与民间共营的方式,广泛发展民间的手工业,特别是纺织、榨油、农具的生产,以期达到棉麻毛织物、食油、煤油、纸张等全部自给,并能以大量食盐运销边区之外,调剂边区内外的经济。
  商业:以边区所有易边区所无的原则,与边区内外的商人合作,发展边区的对外贸易。公营商业与群众的消费合作社及私营商业结合,发展边区的商品流通。公营商业必须改变过去只顾赚钱的倾向,转变成为边区内外商业的领导与联系的机关,成为与敌、伪、顽作经济斗争的武器。因此,要有计划的收购运销土产品,运进必须的货物,调进边区内部的需要,严禁仇货及奢侈品,限制非必须品的流通,以期达到进入边区的商品相对减少,运销边区以外的土特产品绝对增加,使自给自足的经济不为他人操纵与破坏。
  交通运输,整修现有的道路桥梁,修筑必要的交通干线,发展运输,建立堆栈、运输栈、骡马店等,促进边区工商业的发展。
  在职人员的生产:多种蔬菜油料作物,多取给养之自给,发展纺织运动,解决部分衣服的供给;抽调可能的劳动力,参加公营盐和煤油等企业的突击生产;以一小部分人专营工商业,调剂与改善全体人员的生活。
  (二)财政方面:
  金融:发行必要的边区辅币,以维持边区内法币的价格,调剂金融流通;奖励人民储蓄,吸收游资,发行一定数额的公债,积蓄必要的国民经济建设资本。因此,就要很好的发挥边区银行的作用,使其不仅能够调剂边区金融,而且要在财政上经济上成为政府与人民联系的桥梁。
  税收:实行普遍的统一的累进的所得税制,分别农工商业,整顿税收,统一按照累进率征收所得税。
  财政:实行严格的预决算制度与检查监督制度,防止各自为政及贪污浪费现象。
  边区中央局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自力更生”的方针,在《决定》和《指示》中,全面系统地制定了开展边区经济建设的各项政策,为广大军民战胜困难,渡过难关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和具体的目标。
  1940年12月9日,边区政府“关于生产自给问题”,给各分区各县党政民教机关发出训令指出:为了使边区财政经济由半自给达到完全自给自足,除加强整顿财经工作以外,各级党政民教亦必须分担任务,共同努力,以期配合财经工作完成完全自给自足的任务。为此,边区政府已成立财政经济处,要求各县区成立生产自给委员会,拟具详细计划,送呈边府备查。
  中共中央对边区的财政经济工作非常关怀。1941年2月16日,中央书记处专门开会讨论,作了明确的指示:边区在财政、生产、贸易各方面,应以集中计划领导与分散经营活动为原则。只有在计划领导上集中起来,才能统盘打算与照顾全局,才能打破狭隘的自顾的本位观点与作风;只有在经营活动上分散开来,才能实事求是,才能提高积极性与竞争。如果一切集中,就会形成包而不办;如果一切分散,又会各自为政。所以,两者必须互相补充配合,不能截然分开。为了求得收支平衡,必须努力推行生产运动与节约运动,在生产中厉行节约,在节约中提高生产,二者必须相辅而行,才能增加收入与防止浪费。税收是财政上的主要收入之一,边区政府必须配备能力较强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并对现有财税人员进行培训,尽力整顿税收。边区政府必须加强贸易局工作,坚决与灵活的执行对外贸易统一、对内贸易自由的原则,以期团结商人,保证部队机关人民必须品的输入。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边区政府确定1941年边区经济建设的方针是,“在于使边区由半自给的地位,发展到自给自足的地位,以供应抗战与民生的需要,摆脱经济上对外的依赖性,打下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基础,并与敌人的经济破坏与经济封锁作斗争。”② 
  1941年5月1日,中央书记处又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党员参加经济和技术工作的决定》。针对一些党员认为做政治工作或军事工作光荣,做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没有前途的错误认识,在分配去做经济、技术工作时讨价还价的现象,《决定》明确指出:各种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都是革命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部分,都是具体的革命工作。应纠正某些党组织和党员轻视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的错误观点,要求一切在经济和技术部门工作的党员,必须向非党的和党的专门家学习,要诚心诚意的学,熟练地掌握自己所从事的技术,以便做好各部门的建设工作,使每个党员获得在社会上独立生活所必需的技能。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边区当时挑选了一批有工作能力的党员干部,参加到经济建设工作的行列。
  为了动员各阶层人民参加边区的经济建设,1941年11月,在边区第二届参议会上通过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关于财政经济的条款规定:发展农业生产,增加粮食产量;发展工业生产,奖励私人企业,保护私有财产,欢迎外地投资;实行自由贸易,反对垄断统制;发展人民的合作事业,扶助手工业的发展;实行减租减息与交租交息的政策,调节劳资关系,适当改善工人和农民的生活;按照财产和所得多寡,实行程度不等的累进税制,使各阶层人民都能合理负担抗日经费。
  1941年底,中共中央西北局通过了《关于1942年边区经济建设的决定》,再一次强调指出:“目前边区经济财政还处在一个达到自给自足的过渡阶段,困难还远远未完全克服,战争与革命环境的持久与日益发展着的艰巨斗争,百倍的要求我们党要加强经济财政建设工作,并应确定经济财政建设为边区党最中心的任务之一”。
  根据《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和中共西北局的决定,边区政府确定1942年度边区经济建设的总方针是:“以继续发展农工商业,提高边区生产,推广食盐运销,平衡输出入贸易,繁荣商业,便利交换,以供应抗战民生的需要,从经济上巩固提高边区,更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为目的”。③依此方针,必须贯彻以农业为主,广泛发展私人经济的政策,在“分散经营,统一领导”原则下,巩固发展公营经济,合理进行生产自给的政策。
  毛泽东综合与总结了中共中央和边区党政领导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在1942年边区高干会议上作了《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的长篇报告。他说:“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我们的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的总方针”。他指出:财政政策的好坏固然足以影响经济,但是决定财政的却是经济,“陕甘宁边区的财政问题,就是几万军队和工作人员的生活费和事业费的供给问题,也就是抗日经费的供给问题”。④这些经费都是由人民和军队机关工作人员的生产来解决。因此,解决财政困难,只有从切切实实地有效地经济发展上才能解决。毛泽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发展公营经济和民营经济,规定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在公私关系上,是“公私兼顾”,或叫“军民兼顾”;在发展公营经济上,是“集中领导,分散经营”,生产形式上是组织起来,从事生产,发展生产的次序是“以农业为第一位,工业、手工业、运输业与畜牧业为第二位,商业为第三位”。并对发展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合作事业、盐业、自给工业、军队的生产事业、机关学校的生产事业和粮食工作,都进行了具体地论述。毛泽东关于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的思想,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马列主义政治经济学在边区的具体运用,为边区的经济建设指出了正确的道路,对广大党员和干部统一认识,统一政策,清除盲目性,增加自觉性,起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对其他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建设也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①毛泽东在1939年2月2日在延安生产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②《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二辑,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62页。
  ③《陕甘宁边区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2辑,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77页。
  ④《毛泽东选集》一卷本,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第846页。
  

陕甘宁边区史抗日战争时期(中、下篇)/雷云峰.—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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