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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四节 开展少数民族工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6

雷云峰


  六、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展民族教育事业
  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主要是培养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也包括培养有志于从事少数民族工作的汉族干部。1937年,中共中央党校办起了民族班。李维汉任校长期间,有藏族天宝(桑吉悦希)、扎喜旺徐,孟特尔,罗德干、沙拉(姑娘),彝族王占青、王占有、潘占云、田雨清、李木林,苗族徐忠义等参加学习。1939年7月,中央党校又成立了一个回民班:1940年8、9月间,陕北公学成立了蒙古青年队;1940年8月7日,陕北公学又成立了少数民族工作队。1941年6月30日,在少数民族工作队的基础上成立了民族部(汪锋为主任),第一次招生185人,学员主要是蒙、回、藏、彝、苗、满等;同时,还有少数汉族同志。1941年9月,在陕北公学民族部的基础上创办了延安民族学院,高岗兼任院长,高克林任副院长,内设教育处,民族问题研究处,分设蒙、回、藏3个民族问题研究室以及总务处和干部处,第一次招收蒙、回、藏、苗、彝、满、汉等族青年300多人。其中蒙族占40%,回族占20%,藏、彝等共占40%。并有女学员32人,编4个班共办了3期,每期2年,共6年。到1942年上半年,有6个班和1个研究生班,共有7个班。学制不固定,有3年半的,也有6年的。1944年迁到定边。1945年有一部分迁到伊克昭盟的城川。1948年春结束。
  由1937年至1948年,从中央党校的民族班到民族学院,10多年间,共培养了数百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的成立和各民族的团结作出了贡献。在抗战期间,各少数民族聚居区还陆续办起了8所伊斯兰小学,l所伊斯兰公学,3所蒙古族小学。
  定边伊斯兰公学创办于1941年10月,是定边回、汉民族共同创办的民办学校,校长是回民金浪。定边伊斯兰公学承担了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双重任务;广泛的群众性是该校的显著特点。
  在巴勒葛素和哈拉西里蒙古族聚居区,办学校两所,吸收当地蒙、汉儿童入学,学制3年,每个学校50名学生。课程设有:蒙文、汉文、算术、常识、卫生、音乐等课。蒙古族学生,按照宗教习惯,每周念经2次。
  在内蒙古城川区原有1所蒙民小学,校内有学生30余人。原来的教学内容,只限于蒙文佛经,后在当地八路军的帮助下,学校增设了常识和算术两门课程。同时,边区少数民族的社会教育也生机勃勃地发展起来。有的利用回民到清真寺念经的机会,先给群众读报、识字、然后再进行宗教活动。有的办起了夜校和家庭识字组,帮助成人和回族家庭妇女扫盲。有的盐场,利用打盐的间隙,组织回、汉盐民学习、识字、做到打盐和识字两不误。在短短的十多年间,各级各类学校培养了近千名少数民族青、少年,他们是首批具有共产主义思想的少数民族干部。
  陕甘宁边区是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的模范区。党和政府特别关心少数民族的合理要求,提出了适用少数民族的施政纲领,帮助蒙回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边区内的大批少数民族的代表当选为边区、县、区、乡的参议员、政府委员、同汉族干部一起工作,实现了当家做主的权利。在回族同胞较多的“三边”和陇东地区,还建立了回民自治区、乡、由回民自己选举区、乡长,管理自治区、乡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
  总之,陕甘宁边区对少数民族特别是在其聚集的地区,真正贯彻执行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形成了民族平等、自由、团结、和睦相处、同仇敌忾、共同对敌的新型的民族关系,为全国其它抗日根据地作出了示范。正如毛泽东在“七大”政治报告中说:“多年以来,陕甘宁边区“对待蒙回两民族的态度是正确的,其工作是有成绩的”。“陕甘宁边区的少数民族工作在全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国民党统治区的少数民族同胞深受感动地说,陕甘宁边区是他们自由生活,自由发展的家乡,是民族解放的灯塔。”①尽管边区的民族宗教有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但它已成为新中国的民族宗教政策的雏形。
  ①《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回忆录
  中国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10月出版424页
  

陕甘宁边区史抗日战争时期(上):建立模范的抗日民主根据地(1937年7月—1940年12月)/雷云峰.—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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