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献辑录 > 史著、史论 > 陕甘宁边区社会经济史(1937-1945)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第六章 边区财政与税收的创立/第二节 救国公粮的征收/二

黄正林


 
  二、救国公粮征收中存在的问题
  抗日战争前期,边区征粮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第一,不是依照救国公粮征收条例来征粮,而是“抓大头,瞅目标”。“在征收方法负担政策上,虽然1940年已有了公粮征收条例,且派少数工作团下乡协助,实际上仍是一种募捐性质的民主摊派,负担重点绝大部分是地主、富农,县与县,区与区,乡与乡,村与村,以至户与户轻重悬殊,普遍流行‘抓大头,瞅目标’。”①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将边区颁布的条例抛在脑后,不顾人民的力量,一味地进行政治宣传,使政府法令和实践发生背离的现象。如当时一位财政官员所说:“征收公粮有累进税的条例,但根本没有照那样做。”②谢觉哉也指出:“不管边区或各县的条例怎样写,到了征收时,一般都把条例放在脑后,比如边府估计各县情形,分派各县一个相当数目。各县把数目向各区一摊,区又向各乡一摊,照条例就不能摊,能收多少是多少,摊就一般不能按条例,只是求完成或超过数目,因此在乡村征收时,像有条例又像没有条例,农民只估计各家的现状,根本不知道条例为何,不知道缴多少及了格,再缴多少是超过了为光荣。”③也就是说农民在缴纳公粮时不知道有条例,只是根据上级的摊派和政治动员而缴纳。
  第二,强迫摊派的现象严重。从制度上看,边区每次征粮都颁布征收条例,规定征粮办法,而且要求做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如1938年征粮时要求“发动群众自动缴纳,反对强迫命令”,“推动各级群众团体,从组织上动员以求得深入到每个群众中去”,并规定了开会动员的程序:先是在边区召开县长、县委书记联席会议,再由各县组织召开区长联席会议,之后“立即召集党的区常委会和政府的区议会,讨论该区各乡的动员工作。区议会开完后,各乡分别召集乡代表会议、支部会议讨论动员工作,直至各乡代表主任及党小组召集村群众大会和党的小组会议,讨论进行征收公粮的实际办法。”④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按照这样严格的程序去做,在召开群众大会时,谁缴纳多少基本上已经定了下来,只是宣布一下。谢觉哉这样说当时的征粮情况:“为要完成并超过上级指定的数目,一般是乡级干部估定某人出若干,提到大会报告一下,就进行宣传,名字叫做‘宣传估定’,即宣传所估定的人,宣传不听就斗争,斗争无效,就交政府强制执行,这叫做‘政治动员与政府法令配合’,这里自然就包含着强迫摊派的因素,特别是在‘估定’不当的时候。”⑤这种强迫摊派现象在边区实际上是普遍存在的。在这种摊派的背后,存在着另一种问题是乡村干部耍私情。乡村干部在征粮第一线,“在许多地方起了保证与模范作用,但是希望自己少出点,包庇亲戚朋友,以及加重自己所不喜欢的人的事,差不多各乡区都有。”⑥
  第三,公粮负担不公平,即边区在征收救国公粮时,并没有做到使80%以上的居民承担抗日负担。表6—2就反映了这一问题的存在。
  从表6—3中8个县的情况来看,只有甘泉做到了80%以上的农户负担救国公粮的要求,其他县都没有做到。边区平均只有46.6%的农民承担了救国公粮的负担,而54.4%的农民免征公粮。有的县负担公粮的农民不到20%,也就是说有80%的农民不负担公粮。负担由谁来承担?主要“偏重在极少数的富有者;直至1940年,仍是一种劝募的摊派,负担主要在中农以上的阶层。”⑦这说明尽管每年的征粮任务都是超额完成的,但是大多数县没有执行中共的政策和边区政府颁布的征收救国公粮的相关法规。马克·赛尔登的研究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他说:“更多的村子,实行与清朝和军阀时期截然相反的方法,全部税收由少数富余的家庭承担。”⑧
  以上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第一,虽然实现了国共合作,中共也明确改变了对地主、富农的政策,但是在具体实践上,仍然有很大的差距,苏维埃时期对待地主、富农的办法对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征粮实践有很深的影响,“抓大头,瞅目标”仍然是一些基层征粮干部轻车熟路的做法。苏维埃时期“欢迎”的方式“并没有根本纠正,没有正规的条例可遵,不能不采取或近似乎‘欢迎’的方式。”⑨甚至有的地主、富农经过土地革命后,只剩下一个成分,他们的经济实力已经和中农没有区别了,也要他们“欢迎”比一般农民多的粮食。
  第二,以政治动员替代征收条例导致有法不依,造成征粮中出现了一些问题。1938年11月7日,边区政府代主席高自立关于征收救国公粮问题给关中专员霍维德的指示信中有这样一段很有意思的话:“征收救国公粮决定上的百分比,应当看成一种合理负担的标准,使负担放在粮多者多出点,粮少者少出点。不要认为只有先经过调查统计后,才再按百分之几的比例去征收,若此,则二千石(1938年边区政府分配给关中分区的公粮数——引者注)之数目将无法完成之。因为农民究竟收多少,难于调查统计清楚,因此必须主要依靠政治动员,去年的经验已证明政治动员是重要的,今年更应广泛使用之。”指示还说:“去年的教训,凡是农民承认缴纳粮食多少,当时就应征收,不必然后再去征收,以免过时又无粮食缴纳。”⑩这个指示至少反映了两个信息,一个是征粮不必“以统一累进为原则”,以政治动员为主;一个是不管农民有没有粮,只要农民当场答应多少,就立即征收多少,不管农民有没有粮,或者是征收后农民能否生活。
  第三,和税务干部一样,征粮委员会的干部大多数也是文盲,他们在征粮中缺乏应有的培训,对中共的政策和边区政府颁布的条例不甚了了。网此,在征收过程中,“所谓应该免征,怎样累进,大家都弄不清楚,只好各行其是。”(11)各行其是的捷径就是照搬苏维埃时期的办法,或用“欢迎”的方式,或用“抓大头,瞅目标”的方式,或用强行摊派的方式,最后超额完成任务了事。
  这种粗暴的征粮方法,随着边区征粮数量的升级,越来越遭到农民强烈的反对,甚至被中共的敌人所利用,酿成叛乱事件。1939年12月26日,边区政府发出了《关于征收5万石救国公粮的训令》,划分给庆环分区(抗战初期成立,1940年与新成立的陇东分区合并)8500石,要求在旧历年底完成。(12)和往年相比,这次公粮数量多,任务急,时间紧。环县地方政府在征收公粮过程中提出了极端的口号,“提早完成”,“大量超过”,“不让一颗粮食放在仓库外边”。在这样的口号下继续采取摊派的方式,“实际在乡村中连进行动员及集中兵粮的时间都计算在内,规定的时间不过一星期光景,因此所谓‘政治动员’实际等于零,强迫命令的方式已达极点,比如摊派某人出4斗,不出就要加倍处罚,即变为8斗1”。加上征兵出现的问题(边区分配给环县的扩兵任务是290名,环县政府则布置了350名,准备超额完成60名)(13),引起了群众的不满,这就给仇视中共政权的人以可乘的机会。活动在环县北部的土匪赵思忠(外号赵老五)乘机煽动群众,说:“八路军又要打土豪了”,“征粮扩兵这是第一次,还有二次、三次、四次”(14),正是征粮中的种种弊端,导致了“环县事变”的发生,1941年1月,中共环县基层政权的17个乡的民众,2000多名自卫军跟随赵老五哗变。(15)环县事变的发生,反映了征粮中存在的问题是严重的。“抓大头,瞅目标”、强迫摊派等做法严重的侵害了一部分农民的利益。1941年后,随着中共和边区政府政策的调整,税收制度的健全以及农业统一累进税的实行,这些现象有所改变。
  ①西北财经办事处:《抗战以来的陕甘宁边区财政状况》1948年2月18日,《史料摘编·财政》第6编,第93页。
  ②《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第1册,第299页。
  ③谢觉哉:《征收救国公粮的研究》1940年,《史料摘编·财政》第6编,第118页。
  ④《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辑,第94页。
  ⑤谢觉哉:《征收救国公粮的研究》1940年,《史料摘编·财政》第6编,第120页。
  ⑥谢觉哉:《征收救国公粮的研究》1940年,《史料摘编·财政》第6编,第120页。
  ⑦边区财政厅:《历年农业负担基本总结》1949年,《史料摘编·财政》第6编,第153页。
  ⑧马克·赛尔登:《革命中的中国:延安道路》,第158页。
  ⑨谢觉哉:《征收救国公粮的研究》1940年,《史料摘编·财政》第6编,第119页。
  ⑩《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辑,第96页。
  (11)谢觉哉:《征收救国公粮的研究》1940年,《史料摘编·财政》第6编,第118页。
  (12)《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辑,第468页。
  (13)李卓然:《论环县事变的教洲》,《共产党人》第8期,1940年7月。
  (14)李卓然:《论环县事变的教训》,《共产党人》第8期,1940年7月。
  (15)高岗、王世泰:《关于环县自卫军叛变情况给林伯渠高自立的报告》1940年2月25日,中共庆阳地委党史办:《陕甘宁边区陇东的军事斗争》(上),内部资料,1992年3月,第105页。
  

陕甘宁边区社会经济史(1937—1945)/黄正林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