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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抗日战争后期边区的农业(上)/第二节 农业劳动力资源的整合/一

黄正林

   
  一、劳动互助中的延安经验
  1941年至1942年,边区强行组织起来的“劳动互助社”等组织被农民“非正式的取消了”之后,使民间原来的各种劳动互助有了发展的空间,而且在大生产运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边区的一些地方政府不仅没有限制旧的劳动互助,而且充分利用旧的劳动互助形式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完成开荒、锄草等生产任务。延安县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延安县为了完成一九四二年开荒八万亩的任务,曾组织了四百八十七个扎工,另吸收四千九百三十九个好劳动力参加集体劳动,占全县的劳动力的三分之一,在开荒期间的三分之一时间内,就完成了百分之五十八的开荒任务。在这之前,延安县曾因为发动运盐,防止耕地荒芜,进行组织人民的变工、扎工锄草。”①这一现象充分说明,旧的劳动互助形式仍然为群众乐于接受。本文把延安县的做法称为劳动互助中的“延安经验”。但是,在“劳动互助社”自行消失后,建立什么样的劳动互助形式有利于边区经济建设,没有引起边区各级政府的足够重视,延安的经验也没有得到推广。
  1942年,延安的做法引起了毛泽东的极大兴趣。在西北局高干会上,毛泽东肯定了扎工、变工的作用,他在《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著作中,以《延安县一九四二年八万亩的开荒计划是怎样完成的?》为题,大讲“延安经验”:“组织劳动力是一件大工作,本年采取集体工方式进行集体劳动,如扎工、变工。……共组织扎工四百八十七个,另外吸收四千九百三十九个好劳动力参加集体劳动(变工),几占劳动力的三分之一(今春统计全县劳动力一五七〇二个),即三个人中有一人参加集体劳动。”②同时,他肯定了“扎工”和“变工”是有利于边区农业发展的。他说:“最近几年中农村中的扎工(有工头,集体为人家做临时工)、变工(群众互助性质,也是集体做工)发展了,调剂了劳动力。又动员了‘二流子’参加生产,妇女参加生产的也多了。所有这些,就帮助了边区农业的发展。”③毛泽东在讲到农业政策时说:“我们的第五项农业政策是调剂劳动力。”如何调剂劳动力?他指出:
  在一村之内,或几村之间,不但每一农家孤立地自己替自己耕种土地,而且于农忙时实行互相帮助。例如以自愿的五家六家或七家八家为一组,有劳动力的出劳动力,有畜力的出畜力,多的多出,少的少出,轮流地并集体地替本组各家耕种、锄草、收割,秋后结账,一工抵一工,半工抵半工,多出的少出的按农村工价补给工钱。这个办法叫做劳动互助,从前江西苏区普遍实行的劳动互助社或耕田队,就是用这个办法组织起来的。人口密集的乡村,还可集合多少互助组为一互助社,组有组长、副组长,社有社长、副社长,组与组之间还可以互相调剂。在必要与可能时,社与社之间亦可有些调剂。这就是农民群众的劳动合作社,效力极大,不但可使劳动力缺乏的农家能够及时下种、及时锄草与及时收割,就是那些劳动力不缺的农家,也可因集体劳动而使耕种、锄草、收割更为有利。此种办法是完全有益无害的,我们应大大提倡。边区有些地方已经实行的变工,就是这种办法。各县应以大力组织劳动互助社,大大地发展农民的集体劳动。此外还有一种扎工,也为边区农民所欢迎,其法不是劳动互助,而是一种赶农忙的雇工组织,也是几个人或更多的人为一组,向需要的人家受雇而集体地做工,一家做完再往他家,亦能调剂劳动力。各地对外来扎工应予以帮助,例如帮助找工做等。④
  毛泽东的这段论述完全摈弃了抗战前期边区在农业劳动力整合中沿袭江西苏区的做法,不再提倡以一村、一乡为单位组织劳动互助社,而是从边区的实际出发,“五家六家或七家八家为一组,有劳动力的出劳动力,有畜力的出畜力,多的多出,少的少出,轮流地并集体地替本组各家耕种、锄草、收割,秋后结账,一工抵一工,半工抵半工,多出的少出的按农村工价补给工钱”。他总结了延安县的经验后,认为农民自发的组织起来的变工、扎工在调剂劳动力方面是完全可行的,并要求各县普遍提倡变工和扎工。
  根据毛泽东关于劳动互助的论述,《解放日报》发表了《把劳动力组织起来》的社论,再次肯定了“变工”和“扎工”在农业生产中作用。社论说:“在边区农村中,历来就存在着各式各种的调剂劳动力的方式:如‘变工’和‘扎工’,就是流行较广的方式。自发的‘变工’和‘扎工’,其范围虽然狭小,仅限于亲戚、朋友、邻舍等关系,可是它适合于边区农村的实际情况,如果能因势利导,有计划的组织领导,便可以使它成为发挥劳动力、提高生产的组织。”社论肯定了“延安经验”,认为“延安县的宝贵经验,是值得称述的”。社论号召“把三五户七八家的人力畜力组织在一起,今天大家一齐帮你耕,明天大家给我种;那一块地草多,就给那家先锄;那家庄稼早熟,就帮那家先收。在‘变工’中,不仅有人工换人工,而且三个人工还可以换到一犋牛工,办到有人力的出人力,有畜力的出畜力,多的多出,少的少出,使人力畜力得到调剂。这样,才能做到不违农时,才能做到及时翻地,及时下种,及时锄草和及时收割。”⑤10月14日,毛泽东在《切实执行十大政策》再次谈到“延安经验”,要求在全边区推广“延安经验”,“边区绝大多数的县,应向延安县看齐,要将劳动力组织在集体劳动的形式中,其中临时组织的占大多数,经常组织的要根据各县情况由十分之一提高到十分之二、三,达到十万人左右。”⑥
  毛泽东和《解放日报》对劳动互助中的“延安经验”的肯定,实际上是对边区传统的以变工、扎工为主要形式的旧的劳动互助形式的肯定,解决了边区在劳动力重组中一些困惑的问题,使基层县、乡政权敢于和能够放开手脚发动农民组织以“变工”和“扎工”等形式为主的劳动互助。
  ①《边区劳动互助的发展》,《解放日报》1944年2月10日。
  ②《毛泽东选集》卷5,第760页。
  ③《毛泽东选集》卷5,第756页。
  ④《毛泽东选集》卷5,第771—772页。
  ⑤《解放日报》1943年1月25日。
  ⑥《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70页。
  

陕甘宁边区社会经济史(1937—1945)/黄正林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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