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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第二节 中共中央和中共领导人对陕甘宁边区建设的领导和指导——5

梁星亮 杨洪 姚文琦


  五、对边区干部队伍的培养和教育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在陕甘宁边区建立之初,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是干部之间的团结。陕甘宁边区是在刘志丹、谢子长、高岗、习仲勋等创建的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中央红军到陕北后,边区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迅速地扩大发展起来。但大批外来干部的到来也带来一些矛盾,有一些外来干部看不起本地干部,甚至说“陕北人只能建立苏区,不能当红军”①,引起本地干部的不满。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本地干部同当地的民众有着长期的血肉联系,如果不能团结好本地干部,也就不可能在当地人民中深深地扎下根来。毛泽东发现这个问题后,立即予以纠正,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协调工作,他把重点放在教育外来干部上,要他们像看待自己的兄弟姊妹一样看待本地干部,主力部队要帮助发展地方武装,加强相互之间的团结。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中共中央政治局把原有的边区党委改成中共边区中央局。规定除军事活动须经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批准外,边区党政各部门工作和军队的日常工作都统一于边区中央局领导下。中央局书记是高岗,副书记是谢觉哉,常委有萧劲光、高自立、张邦英、王世泰、刘景范。中央还决定1940年春从苏联回国的任弼时代表中共中央负责指导边区工作。毛泽东虽然工作繁忙,但对边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十分关注。不久,中共边区中央局又同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合并,改为中共西北中央局(亦称中共中央西北局)。加强边区党政军领导的统一和团结,是陕甘宁边区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仍得到巩固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对于干部的提拔培养和能力的提高。在中央的指导下,边区政府于1943年4月25日公布了《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管理暂行通则草案》、《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任免暂行条例草案》和《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奖惩暂行条例草案》。这些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边区各级政府所属干部的登记审查、提拔培养、配备使用、任免调动、考绩奖惩、待遇保健等,均由边区政府民政厅统一管理。规定了任用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并具体提出德才兼备的四条标准:“一、拥护并忠实于边区施政纲领;二、德才资望与其所负职务相称;三、关心群众利益;四、积极负责,廉洁奉公。”②还规定了对干部应予奖励的条件和奖励办法、惩戒的条件和惩戒种类,使公职人员了解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不能做的做了会受到什么处罚,使他们言有所准,行有所规。1942年召开的西北局高干会议上,嘉奖了王震、王世泰、习仲勋、马文瑞、马锡五、文年生、王维舟、贺晋年、刘秉温等22名模范干部,毛泽东亲笔为这22位先进领导干部题词,同时也惩戒了王华亭等腐化分子,奖惩分明,扬善抑邪,正气兴旺,边区干部队伍廉洁奉公蔚然成风。
  在中共中央的直接领导下,陕甘宁边区成了全国最进步的地方。“这里是民主的抗日根据地。这里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花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磨擦饭,十没有发国难财。”③这就是边区面向国人和世界的形象。
  ① 《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44页。
  ② 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7辑,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197页。
  ③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18页。
  

陕甘宁边区史纲/梁星亮,杨洪,姚文琦主编;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安:陕西出版集团、陕西人民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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