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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苏区—经济和文化

张建儒 杨建


  1934年春夏之交,陕北特委在神堂沟、王家畔会上提出,革命委员会建立后立即没收地主的土地,依照运动与人口的混合原则,分配给雇农、贫农和中农;红军战士有分得土地的优先权;城市工人家属同样有分得土地权利;地主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分得土地。寺焉里会议后,特委又总结了各地的经验教训,并由郭洪涛、马明方到清涧县袁家沟和安定县玉家湾进行试点,其主要政策和作法是:(1)没收豪绅、地主和富农的土地;(2)中农土地不动;(3)红军、贫雇农分好地;(4)参加革命的富农子弟和拥护苏维埃政权的富农可以一样分地,其他富农分坏地;(5)参加革命的地主子女和拥护苏维埃政权的地主一样分地,其他地主不分地;(6)单身汉分双份地。同时,特委还举办了土地分配训练班,培训骨干,以推动根据地的土地分配工作。
  从1934年底到1935年初,土地分配工作在赤源、佳县、吴堡、绥德、清涧、秀延,神木等县普遍开展。各地党组织和土地委员会依靠贫农会把贫农、雇农、佃农和可靠群众组织起来,进行划分阶级成分、丈量土地、评定土地等级、登记有权分配土地的人口,然后按政策进行分配。各级政府的财政来源,采取没收土豪劣绅的粮食和财物。在农村,尽量减轻农民负担。农民除了缴纳少量的公粮外,再没有任何捐税。大多数村庄设有红军公田,收的粮食一部分优抚红军烈属,一部分供往来红军食用。为解决集市贸易萧条,群众日用品、医药等奇缺的困难,苏区政府一方面支持开明士绅和商贩到山西、内蒙古、宁夏等地进行商贸活动,一方面组织群众“赶脚”,搞长途贩运,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文化方面,主要是普及文化教育,各地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派遣大批党团员和知识分子深入农村,兴办小学、农民夜校和认字班,用新编写的课本进行教授。文艺工作者用陕北民歌形式编写了大量反映拥护红军、歌颂土地革命和开展游战争的民歌,如《刘志丹》、《当红军的哥哥回来了》等,深受群众的欢迎和喜爱。
  

陕甘宁边区的创建与发展/张建儒 杨建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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