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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回民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中共延安市委统战部


  (一九三六年六月八日)
  彭、刘、左、聂、朱、邓、徐、程、王:
  中央决定回民工作基本原则是回民自决,我们应站在帮助地位上去推动和发动回民斗争。
  1.政权形式在回汉民杂居地方,组织联合政府,回民区域组织回民政府,凡愿谋回族解放的贵族阿红[訇]及一切回民均可参加。
  2.只有在回民群众同意下,才能打回人土豪,必需资材经过回民捐给,红军不得自己动手打土豪。
  3.群众团体是回民联合会、解放会、抗日会,回民新战土成立单独伙食单位称回民抗日军。
  4.由回民中最先进的分子组织回民自己的党:革命党人民党。我们只吸收个别最觉悟分子入党。
  5,对回民三大禁条:禁止驻扎清真寺、禁止吃大荤、禁止毁坏回文经典。其四大注意:A.讲究清洁;B.尊重回民风俗习惯;C.不准乱用回民器具;D.注意回汉两族团结。
  毛泽东 周恩来 杨尚昆
  

延安时期统一战线史料选编/中共延安市委统战部 组编,—北京:华文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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