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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三十三年(一九四四年)度各机关部队学校一般的生活及财政供给和节约标准


  一、去年各机关、学校、部队在自己动手增加生产方针下,经过巨大的努力,得到了很大的成绩,这不仅达到了丰衣足食,而且创造了很大的家务,奠定了生产自给的有力基础。
  二、今年为了节约储蓄,克服浪费,增加生产自给,减少财政开支,以蓄集力量,抗战备荒,因此规定:
  (一)各机关、部队、学校一般的生活,以下面规定为标准。
  (二)生活标准除政府发给部分外,一律由生产自给。
  (三)生产有余者由机关或个人储蓄,不得任意消耗,以免浪费。
  三、机关、部队、学校生活及财政供给标准如下:
  个人生产——各机关、部队、学校的个人生产(农业、手工业)除以一部归公外,应以一部归生产者自己支配,以贯彻公私两利之原则。具体分配的比例(三七分或四六分)可由各机关、部队、学校按自己的实际情形决定之。
  一般生活标准:
  甲、伙食费(一律按十六两秤计)每人每月:
  (一)大灶:肉二斤 油一五两 菜三〇斤 盐一斤 石炭四五斤(如烧木柴则为九〇斤)
  (二)小灶:肉四斤 油一斤半 菜三〇斤 盐一斤 石炭七〇斤(如烧木柴则为一四〇斤)
  (三)政府发给标准:肉一斤 油十二两 盐十二两 炭三〇斤(注:炭价照朱家沟炭窑价格)
  (四)机关、部队、学校一般的照政府发给标准发五分之三,其余全部自给。
  (五)医院病员,休养员,照小灶待遇,其中由机关送的病员由各机关自带伙食,政府另补助肉二斤,油九两,炭二十五斤,无机关、学校的由政府照小灶标准发给,但医院、休养所工作人员,仍照一般机关规定。机关卫生所之病员照小灶待遇,由政府照送医院病员标准发给。荣誉院之休养院,肉照小灶标准待遇,其余与大灶同,自己不能生产者由政府发给外,其能生产者自给一半,荣誉之工作人员,与其他工作人员同(但是残废人员仍照残废员待遇,政府发给)。
  (六)儿童奶费一个月至十二个月,每月肉六斤,政府发给。十二个月以上儿童,另发粮食,照粮食局规定。保育院及托儿所儿童照小灶待遇,由政府发给。工作人员照政府标准。干部子弟学校及保小学生照政府发给标准,另加肉一斤,菜自给,其余政府发给,工作人员照一般机关标准由政府发给。
  (七)产妇生产费肉八斤,产前产后按小灶发两个月,政府发给(吃小灶者不发)。
  (八)招待所客人除菜自给外,其余由政府发给,但工作人员待遇与一般机关相同。
  乙、办公费:由政府发给,按人数计算,每人每月:
  (一)文具纸张:
  纸张 笔 墨
  机关 每月五张 两个月一支 一钱
  学校 每月五张 两个月一文 一钱
  部队 每月二张 六个月一支
  (二)煤油(每月):
  春冬季 夏秋季(每灯春冬季七钱,夏秋季四钱)
  干部 一〇·五两 六两(平均二人一灯)
  学生 七·〇两 四两(平均三人一灯)
  战士 一·七五两 一两(平均十二人一灯)
  什务员 五·二五两 三两(平均四人一灯)
  夜工至十二时者每灯每日另加七钱,通夜工作者另加一两四钱。
  (三)路费机关自给。
  (四)木炭机关自给。
  临时费、杂支费全部机关自给。
  丙、被服费:
  (一)单衣一套政府发给,但各机关负责动员节约,本年达到百分之四十的人不领。
  (二)棉衣、大衣、被褥、棉鞋、单鞋等本年一律不发(去年均有)。
  (三)儿童服装政府发给:
  初生儿童发布三丈五尺,花三斤;三岁以上发布三丈,花二斤,一至三岁发布二丈,花二斤。个人用品全部由个人生产自给。
  四、上列由政府发给的各项经费,不是每一机关平均发给,根据机关生产力大小,规定全部自始或部分发给。
  五、各机关、部队、学校自己生产而且能大部或完全自给者,可根据实况相当提高各单位自己的供给标准。
  (附)民国三十三年机关部队人员的粮食及公用牲口之马草马料供给标准粮食供给标准:
  一、党政民机关工作人员、干部、学校教职员学生,及后方军事机关与留守单位,每人每日小米一斤三两。
  二、部队指战员,军事学校教官学员,兵工厂工人,每人每日小米一斤八两。
  三、运输队队员每人每日小米二斤。
  四、医院荣校之伤病员与休养所之休养人员,及经边区政府批准受优待之人员,每人每日小米一斤五两。
  五、小孩粮食标准:
  一岁以下不足十二个月的小孩不发粮食(另发奶费)。
  满十二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小孩,每人每日麦子十二两。
  满二十四个月(二岁)至四十八个月(四岁)的小孩每人每日麦子一斤。
  满四十八个月(四岁)至七十二个月(六岁)的小孩每人每日麦子二十两。
  满七十二个月(六岁)以上的小孩,每人每日小米一斤三两。
  六、夜餐不发给粮食(另发给夜餐费)。
  马草马料供给标准:
  一、运输驮骡每头每日夜草十斤、料二升。
  二、骑兵战马,每匹每日夜草十斤,料一升八合。
  三、普通乘马。(包括步兵通讯侦察马),每匹每日夜草十斤,料一升五合。
  四、驴子每头每日夜草六斤,料一升。生产用之耕牛一概不发草料。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一辑/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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