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献辑录 > 史料汇编 >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五辑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边府发出指示提倡小学民办公助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提倡研究范例及试行民办小学,特给各专员、县长发出指示信,原文如下:
  各专员、县长:
  过去边区小学教育,比较革命以前,是有了很大进步;但是还从旧教育里面遗留下许多缺点,特别是教育方针述不能完全适合边区社会和群众的需要,首先,在教育内容方面,它不拿边区人民实际生活中的经验与问题来教育学生,相反的是拿了繁杂的非农村所迫切必需的课程来作为教授内容。结果,叫学生脱离生产、脱离家庭,学生回到家里,不能“照顾门户”。完小毕业后,即有轻视劳动,不愿务农的心理;女生进了完小,就有对家庭不和、闹离婚等现象。其影响所及,妨碍群众生产发展,破坏家庭关系,对于当前边区生产建设的要求是相矛盾的。因此,很多地方群众,不愿送子弟入学,使普及教育消灭文盲的工作,受到很大的限制。这些事实,经过去年整风以来,渐渐被各级政府及干部所认识。在个别地方,教育方针,教育内容,开始有了新的转变,如绥德分区提出“学校和劳动、社会、政府、家庭结合”的方针,并已开始向着新的方向有所改革。其他地区,个别学校,从去秋以来,也开始注意到教育内容与生产和家庭相结合,如延市完小,从去岁下半年起,四年级以上学生添教记账法、写信、写路条、写契约、珠算,要提倡学生写字,注意劳动,鼓励学生回家后帮助家庭工作;教他们懂得礼貌,孝敬父母;春节时闹了秧歌,参加了延市防疫宣传,这一切都得到了初步的成绩,取得了群众的赞扬,所以今春延市群众均纷纷送子弟入学。改变了过去对学校的态度。又如延安县最近教师联席会上,也提出“生产和教育结合”的方针,鄜县第一完小,子长第一完小,均提出了一定的生产任务,使教育和生产结合,其他地方也有同类现象。这一切说明了边区小学教育已向新的方向转变,这是非常可喜的现象。从这里,我们又得到一个证明:只要我们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适合群众需要,我们的学校就可以办得好,群众也就一定欢迎我们的学校。自然,在今天,我们这样的转变,还没有普遍,并且仅仅是开始。
  其次,在学校形式方面,过去边区的小学,也是不适合边区群众需要的。因为抄袭旧的一套制度、课程,学校很难普遍设立,一个乡甚至一个区以上才有一所学校,多数学生都要离家住校,既不能参加家庭的生产,还要加重家庭的经济负担。又因学校的活动家庭不得而知,年限又长,更造成了家长们很大的怀疑,以为儿童一进了学校,就变成了“公家人”。这也使得大多数的家庭,不愿或不能送儿童入学,大大限制了边区教育的普及。加以我们的教师程度也不够高,对于农村的群众缺少联系,县区政府也缺乏经常的领导,所以我们的学校很不容易办好。我们只知道政府来办学校,而不知道真正发动群众的力量,根据群众的意志,来办群众自己的学校,由群众来决定学校的形式与内容。过去也有个别地方有民办小学,但那里的政府常常给以限制,或者听其自流,不加以指导。现在,我们应该来一个大的转变,把大多数的甚至全部的小学交给地方群众自己办,政府则在物质上予以补助,在方针上加以指导。在这个方针之下,将来应做到每村都有一个民办的村学,在村学的协助下来办冬学、夜学、识字组,以达消灭全边区文盲之目的。这种新形式的民办公助的小学,在今年的延安市、延安县、已经开始出现了,他们已经创造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我们应该加以发扬。
  各级政府应注意所属小学教育的改革,提倡研究各地范例,奖励优良学校、教师,发现教育英雄,搜集材料,总结经验,并将这些材料提供今年下半年准备召开的国民教育会议,以期制订彻底改革的方案,于明春普遍的实行。其次,应本民办公助的方针,提倡人民自办小学,每县至少试办一处,并将现有公办小学逐渐转变为民办小学,这是今年上半年各级政府对于国民教育应严加注意之点。关于民办公助的方针,还提出以下几点说明:
  (一)民办小学的形式与这一方针执行的步骤,一般按各地具体情况决定,不求一律。目前各地人民要求开办小学甚多,据已有的事实,新开办的有完全民办、有公私合作的、一般普小,人民如要求改为民办,而群众确有能力接办时,应即改为民办,逐渐达到自中心小学以下,均归民办。
  (二)关于民办小学的学制、教育内容等,应尊重群众的意见,按群众自己的需要,学制的长短,上课时间(是整天或半天,一年上几个月的课)均不求一律,课程科目可同意群众的要求,废除暂时不急需的科目,如群众只要教识字、写日字、珠算,不教其他的东西,也可以允许他(在原则上我们希望还能教些乡村日常生活上学生可以接触到的政治生产知识)。教材如群众不愿意用我们过去的课本,而要教杂字、百家姓等书,我们可以和他们商量,并代他们编写旧形式新内容的东西(教厅拟专为这类学校编出新课本),但是,过于陈腐的东西,则应告诉群众,这些娃儿学不得,学了在今日也无用处。教师也可以让群众聘请他们最信任的人,只要是好人,年纪大些也无妨,政府则应给以指导和帮助;如群众要求我们代聘教师,我们可以介绍人给他们。其他如学生名额不必加以限制,十个八个都可以;最近有的县政府提出要上卅名额及一定的设备,才允许人民办学,那是不适当的。在校址选择,经费,教员待遇等等,完全可以让群众去决定。
  (三)民办不能和公助分离,不能听其自流,以为这样可以减轻我们的责任,恰恰相反,我们更要加强领导。在开始民办时,县一级更要多加注意,要有人经常负责督促、检查、帮助,随时解决群众的困难,纠正不应有的偏向。但直接的切实的领导要逐渐责成区长、乡长。今后检查民办小学,应是区长、乡长行政工作之一部分,县一级的总其成。这样,民办小学才能办好,才能有发展前途。区、乡干部过去对于教育素不过问的现象,必须加以纠正。在民办公助方针实行之前,各专署、县政府首应在政务会议上详细讨论,并召集区、乡干部开会,讨论本指示,并将这一指示传达下去,务使每一干部彻底了解,以达到今后各地小学教育有彻底的转变。
  此致敬礼!
  主 席 林伯渠
  副主席 李鼎铭
  厅 长 柳 湜
  付厅长 贺连城
  四月十九日
  (民国三十三年四月二十三日《解放日报》)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 第五辑/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1986.11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