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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学教育的几个问题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


  胡益生
  从去年文教会的调查材料中,看到了小学教育方面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新教育方针下原则上是解决了,但在若干学校的具体实施中并未完全被解决。现在把这些问题提出来,以供从事教育工作的同志参考、研究。
  (一)
  有的学校提倡学生早晚在家里念书,部分家长表示满意,以为孩子念书正该“三更灯火五更鸡”的;但若干学生很苦恼,因为家长不能或不愿供给念书的灯油。
  其实,“三更灯火五更鸡”,对儿童的身体是有妨碍的。而且农民没有在晚上长时间点灯的习惯,天不明点灯念书当然更不习惯。据进一步研究,对早晚点灯念书表示满意的,是地主或近于地主成分的家庭。
  “念书”是为的背诵,这种办法是否就好还值得研究。我们提倡会读、会讲、会写、会用,并不主张完全念了背,“背”的教法变成“溜口歌”,流为背得很熟而不识字。“四会”中的“会读”是朗读与默读的配合运用,目的是使儿童理解课文,学习语汇,为的是会用。一般是低年级重于朗读,中年级以上则不须太强调朗读。“政治常识”一类的课文,应该使学生了解其精神实质,并指导其运用,更不应强调背诵。
  有些学生家长存在着私塾教学助传统观念,以为“念书”就是朗读,念的声音越亮越好,这并不完全正确,可以进行说服解释。即或为了适应群众这种不完全正确的爱好,要学生在家里念书,也不必过分强调。在可能条件下,提倡学生在家里温习功课是好的,还可就此实行小先生制,教他家里的人识字。但须根据学生家庭的具体情况,不能强求一致。
  (二)
  鄜县交道镇小学的教员,对于学生的簿本能认真批改,并常举行成绩展览会,把学生的簿本陈列出来,请家长来参观。一般家长表示满意。但该校只是部分学生进步较快,过去未能注意学生的普遍发展。去年某次成绩展览时,一个铁匠孩子的母亲也来参观,找不见自己孩子的成绩,当时就很不高兴,批评学校不关心穷人的孩子。学校因此警惕了,进行了检查,发现情形和铁匠的孩子相同的共有三个学生,这些学生上学已久,识字很少,也不会写。
  这几个学生成绩不好据教员检讨有几种原因:他们常缺课,他们“不聪明”,他们的家长不注意买本子,教员平常不大注意他们。
  这在旧社会是常有的,旧社会有钱人家的孩子,因其家长有钱有势,加之孩子不缺课,穿得又整齐清洁,教员容易注意他们。面对于穷人家的孩子往往有所忽视,借口他们“不聪明”,不用心把他们教好。
  低能儿童虽然有,但因参加家庭劳动而缺课的,不能说他们就不聪明,这是应该肯定的。
  我们边区的教育特别重视劳苦大众,因此我们的教员应想出许多办法,来解决学习与生产的矛盾。如刘保堂的“活动分组”,若干教员实行的“个别补课”等,都收到显著成效。交小发现了自己的偏向,马上有所警惕,并加以改正,这是完全应该的。
  (三)
  有些学校进行各种竞赛,如早到比赛,清洁比赛,秩序比赛,这是可以的。但有个别学校因过分强调,而且忽视了集体主义的精神,结果发生了若干偏向。例如:为了“抢头”,天未明就往学校里跑,兄弟两个睡在一个炕上,哥哥瞒着弟弟悄悄的走了,及至弟弟醒来不见了哥哥,一个人又不敢走,哭着要家长送去,比赛桌面及附近墙壁的清洁,个别学生为了争“头名”,在捡查之前偷偷的涂污别人的桌子或墙壁。秩序比赛成了年龄小的学生的精神负担,甚至这一级的学生有意扰乱别一级的秩序。
  儿童是有好胜心的,教师在实施比赛的训导时,不宜无条件地刺激他们的好胜心,应把一件事的各方面分析给他们听,使之作全面的了解。例如早到这件事,应说明早到的目的是什么,怎样早到等等。这样,便不会产生天未明就上学的后果。新教育的训导原则,应该是培养儿童的集体主义精神,涤除其个人主义的传统观念,特别在实施比赛的训导时,更应如此。如果在早到比赛开始时,培养儿童这样的观念:你早到了,还要帮助别人也早到,那么,就不会发生哥哥抛下弟弟一个人走这类的事情了。
  (四)
  除少数教师还在偷偷摸摸打学生之外,边区大多数学校是废除体罚了。
  体罚是应该绝对废除的。
  但是有些学校废除体罚之后,产生了变相的体罚。例如:对于“犯错误”的儿童,采用成人对付二流子的办法,开斗争会,挂乌绳牌等等。据若干学校的经验,这种办法只能禁止“犯错误”于一时,不能收到真正的效果,如果儿童由于斗争而失去自尊心,一些儿童“皮”了(即什么都不在乎了),一些儿童则起了反抗,甚至于鄜县袁家村小学一个学生,由于教员打他,并涂污他的脸,气得拿刀要杀那教员。
  这种不正确的训导方法,早已经过纠正,但还有提出来研究的必要。
  儿童“犯错误”不能算作犯错误的,因为他们的身心发育还不完全。他们做错了事,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二流子的行为是不能相比的。对于天真的儿童,动辄开会斗争,是对于民主与群众力量的误解,也是对于集体主义的生活检讨会的误解,对于年龄较大的儿童,生活检讨会是好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可使儿童共同进步,但这种检讨、批评,应以启发儿童自觉为主,这与斗争会有很大的区别。
  还有个别教师,由于政府禁止体罚及挂二流子牌等,他们想出了代替的办法:罚扫厕所,罚开荒,罚站着写字等等。他们当时觉得这是很好的:“寓教于罚”。罚了他,也是教了他。其实这也不好,这还是变相的体罚,甚至这是罚苦役性质的,其不应施之于儿童尤甚于开斗争会。
  儿童的自尊心是好的,教育的责任应该培养这种自尊心。而体罚或变相体罚是“抓破脸”的办法,是损害儿童自尊心的办法。儿童即或有了错误,教师的责任应该在培养他的自尊心的前提之下,以各种方法使其懂得为什么错,应怎么才不错。
  在这一方面,陶端予的“讲道理”的训导方法是值得学习的。她从了解儿童个性及连系家庭着手,对于有缺点的儿童,进行耐心的“讲道理”,她不是强制儿童一定要怎么样,而是把道理讲通了,使得儿童明白应该怎么样。她不是以她的教师的权威叫儿童服从她,而是叫儿童懂得道理而服从道理。她的这一训导则是有其极大意义的。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二十日《解放日报》)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 第五辑/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19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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