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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边区政府给各分区、县的紧急指示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1)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处理探买探卖问题的原则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四日)………………………(3)
  陕甘宁边区各级选举委员会组织规程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七日)………………………(5)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今年选举工作的训令(训字第三号)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六日)……………………………(8)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认真处理人民控告干部案件的命令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一日)……………………………(11)
  陕甘宁边区政府选举委员会关于今年乡选工作致各专员县市长的信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五日)……………………………(12)
  赤水土地登记中关于地权的几个问题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六日)……………………………(19)
  西北局关于区乡干部冬训指示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七日)……………………………(28)
  陕甘宁边区参议会驻会委员会、陕甘宁边区政府联合通知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十四日)…………………………(30)
  要在全国人民面前做出更好的榜样——陕甘宁边区选举运动开始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十五日)…………………………(32)
  边府关于冬学的指示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三日)………………………(36)
  边府选举委员会关于边县两级政权改选的指示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七日)………………………(40)
  减租与生产
  (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44)
  把边区选举运动再推进一步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五日)…………………………(48)
  为增产粮食给各专员县(市)长信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七日)………………………(52)
  边区建设厅一九四六年移民计划及实施办法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58)
  边区政府关于冬学工作的指示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九日)…………………………(61)
  西北局宣传部关于加强各县通讯工作的通知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二十日)…………………………(63)
  前进一步——论陕甘宁边区生产运动
  (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日)……………………………(65)
  贯彻边区妇运的正确方针——习仲勋在延安“三八”妇女节纪念会上的讲话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八日)……………………………(70)
  朱总司令在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开幕会上的演说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三日)……………………………(75)
  边区建设的新阶段——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在第三届边区参议会第一次大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四日)……………………………(78)
  边区人民的伟大胜利——李鼎铭副主席在第三届边区参议会第一次大会上的选举工作报告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六日)……………………………(98)
  陕甘宁边区一九四六年到一九四八年建设计划方案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大会通过)……………(108)
  陕甘宁边区复员方案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大会全体通过)………(124)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大会通过)……………(130)
  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大会通过)……………(133)
  陕甘宁边区营业税暂行条例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大会通过)……………(136)
  边区总工会关于纪念“五一”劳动节的口号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140)
  边府关于夏收夏耘的指示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十三日)…………………………(142)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减租和查租的指示
  (民国三十五年七月二十一日)………………………(145)
  中直运输工作者怎样完成供给与生产任务
  (民国三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148)
  边区政府关于改进工作报告制度的指示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十一日)…………………………(154)
  提高警惕保卫边区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二十八日)………………………(156)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信(指字第五号)
  (民国三十五年九月十九日)…………………………(160)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治安工作的指示信(指字第六号)
  (民国三十五年九月二十三日)………………………(163)
  边区两月减租述评
  (民国三十五年九月三十日)…………………………(166)
  边区政府工作报告——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在第三届政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报告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二十九日)………………………(169)
  胜利完成今年的征粮工作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三十一日)………………………(183)
  边区人民警惕起来反对特务破坏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四日)…………………………(185)
  紧急动员起来保卫边区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189)
  陕甘宁边区战时教育方案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十日)…………………………(191)
  陕甘宁边区征购地主土地条例草案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日)………………………(197)
  陕甘于边区政府指示信(指字第十二号)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203)
  陕甘宁边区第二次政府委员会决议(草案)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207)
  联防司令部发布一九四六年自卫战绩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四日)……………………………(210)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拥军月的工作指示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六日)……………………………(213)
  陕甘宁边府、联防司令部关于战时严禁“法币”行使办法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八日公布)………………………(215)
  陕甘宁边府、联防司令部关于战时管理白洋行使办法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八日公布)………………………(217)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胜字第十六号)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十五日)…………………………(219)
  联防军政治部关于拥政爱民月的指示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十五日)…………………………(220)
  边区政府关于嘉奖各地民兵英雄的命令
  (民国三十六年二月十一日)…………………………(222)
  边区推动纺织的几种方式
  (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七日)……………………………(224)
  陕甘宁边区政府紧急动员令
  (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二十三日)………………………(227)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粮食问题的指示(新胜字第六号)
  (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二十六日)………………………(230)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发动群众对敌斗争及注意对干部的教育奖惩电令
  (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二十八日)………………………(233)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战勤工作的指示(新胜字第七号)
  (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二十八日)………………………(234)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开展春耕运动的紧急指示(新胜字第八号)
  (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二十九日)………………………(237)
  陕甘宁边区政府参军动员令(新胜字第十九号)
  (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七日)………………………(241)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粉碎敌军“清剿”的指示
  (新胜字第二十四号)
  (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244)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新胜字第二十五号)
  (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246)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夏收夏耘紧急指示(新胜字第二十六号)
  (民国三十六年七月一日)……………………………(248)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加强生产备荒的指示(新胜字第四十九号)
  (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七日)……………………………(250)
  陕甘宁边区政府、陕甘宁晋绥联防司令部秋收动员令(新胜字第五十四号)
  (民国三十六年十月一日)……………………………(252)
  边区政府关于各县改组领导机构以适合战时需要的命令(民字第七十二号)
  (民国三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254)
  陕甘宁边区政府、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搜集早粮春菜籽种的通知
  (民国三十七年一月十日)……………………………(255)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运粮工作的信
  (民国三十七年一月十一日)…………………………(257)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信(新胜字第八十四号)
  (民国三十七年二月七日)……………………………(258)
  陕甘宁边区颁发土地房窑证办法
  (民国三十七年二月)…………………………………(261)
  革命战争中一年来的政府工作——林主席在民国三十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边区常驻议
  员、政府委员扩大联席会议上的报告………………(266)
  一九四八年恢复与发展边区农工商业合作社及运输业计划
  (民国三个七年三月一日)……………………………(275)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收容遭受蒋胡匪灾难童的通知(新胜字第九十七号)
  (民国三十七年三月十二日)…………………………(280)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巩固边区金融布告(第三号)
  (民国三十七年三月)…………………………………(282)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保护工商业布告(第四号)
  (民国三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283)
  陕甘宁边区政府通知(产字第一号)
  (民国三十七年六月七日)……………………………(285)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产字第四号)
  (民国三十七年七月八日)……………………………(287)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产字第五号)
  (民国三十七年七月十三日)…………………………(290)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厉行工作报告制度的指示(产字第六号)
  (民国三十七年八月十七日)…………………………(293)
  陕甘宁边区政时紧急指示(产字第七号)
  (民国三十七年八月二十七日)………………………(295)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调剂土地确定地权的布告(第七号)
  (民国三十七年九月)…………………………………(297)
  陕甘宁边区优待革命军人、烈士家属条例(草案)
  (民国三十七年十月二十七日)………………………(300)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开展黄龙分区国民教育的指示(产字第一二号)
  (民国三十七年十一月二日)…………………………(305)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开展一九四九年防疫卫生工作的指示(产字第一五号)
  (民国三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308)
  边区政府、西北局关于开展一九四八年春耕运动的指示
  (民国三十七年)………………………………………(310)
  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黄龙新区学校教育的指示
  (民国三十七年)………………………………………(313)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黄龙新区学校教育的指示
  (民国三十七年)………………………………………(317)
  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今年农业生产的指示
  (民国三十八年二月二十六日)………………………(321)
  刘代主席在联席会上关于一年来政府工作的报告
  (民国三十八年二月)…………………………………(327)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保护公路的指示
  (民国三十八年三月四日)……………………………(343)
  边区政府关于救济春荒的指示(产字第二〇号)
  (民国三十八年三月十九日)…………………………(345)
  陕甘宁边区政府农业厅、西北农民银行关于目前发放农贷的指示(农银字第一号)
  (民国三十八年四月七日)……………………………(348)
  陕甘宁边区政府暂行组织规程
  (民国三十八年四月九日)……………………………(351)
  陕甘宁边区政府办事通则(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度)
  (民国三十八年四月公布)……………………………(361)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健全报告和请示制度的指示
  (民国三十八年四月)…………………………………(367)
  陕甘宁边区发展牲畜暂行办法
  (民国三十八年四月公布)……………………………(371)
  陕甘宁边区地方粮款收支暂行办法
  (民国三十八年五月一日边区政府公布)……………(373)
  陕甘宁边区财政干部暂行移交条例
  (民国三十八年五月一日边府财政厅修正公布)……(378)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复查评产工作指示(产字第二四号)
  (民国三十八年五月五日)……………………………(381)
  陕甘宁边区粮秣支付暂行办法
  (民国三十八年五月二十日边区政府修正公布)……(385)
  陕甘宁边区仓库管理暂行办法
  (民国三十八年五月二十日边区政府修正公布)……(388)
  陕甘宁边区新区征收公粮暂行办法
  (民国三十八年六月三十日)…………………………(392)
  陕甘宁边区新区预借粮秣暂行办法
  (民国三十八年六月三十日一野政治部公布)………(398)
  陕甘宁边区政府、第一野战军政治部通令
  (民国三十八年七月一日)……………………………(401)
  陕甘宁边区营业税暂行条例
  (民国三十八年七月十二日颁行)……………………(403)
  陕甘宁边区进出口货物税暂行条例
  (民国三十八年七月十二日边区政府修正公布)……(408)
  陕甘宁边区农业税暂行条例
  (民国三十八年七月二十二日颁行 …………………(416)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努字第一一四号)
  (民国三十八年七月三十日)…………………………(421)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目前新区国民教育改革的指示
  (产字第二五号)
  (民国三十八年七月三十一日)………………………(424)
  陕甘宁边区政府布告(解字第十三号)
  (民国三十八年七月)…………………………………(429)
  陕甘宁边区政府布告(解字第十四号)
  (民国三十八年七月)…………………………………(430)
  陕甘宁边区工矿商业登记暂行办法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八日颁行)………………………(431)
  陕甘宁边区政府布告(解字第十五号)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434)
  陕甘宁边区政府管理银洋暂行办法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颁布)…………………(435)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中等学校改革的指示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439)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产字第二六号)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三十日)…………………………(444)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努字第一二六号)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446)
  陕甘宁边区商标注册暂行办法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颁行)……………………………(448)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通字第五〇号)
  (民国三十八年九月二日)……………………………(452)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关中新区种麦收棉指示(产字第二七号)
  (民国三十八年九月五日)……………………………(453)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努字第一五一号)
  (民国三十八年九月十三日)…………………………(456)
  陕甘宁边区政府通令(通字第五八号)
  (民国三十八年九月十三日)…………………………(457)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努字第一五三号)
  (民国三十八年九月二十日)…………………………(459)
  陕甘宁边区政府煤矿煤质检查暂行办法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三日公布)………………………(461)
  陕甘宁边区印花税暂行条例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公布)……………………(464)
  陕甘宁边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公布)……………………(469)
  陕甘宁边区政府布告(努字第一七一号)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三日)…………………………(472)
  陕甘宁边区货物税暂行条例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三日)…………………………(474)
  国营公营工厂企业中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与工厂职工代表会议的组织规程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五日颁行)……………………(485)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努字第一七三号)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六日)…………………………(489)
  陕甘宁边区人民团体登记办法
  (一九四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公布)……………………(491)
  陕甘宁边区矿业开采管理暂行条例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一日公布)………………………(494)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努字第一七九号)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日)……………………………(501)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产字第三一号)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三日)……………………………(502)
  陕甘宁边区政府、西北军区司令部布告(解字第十八号)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一日)…………………………(506)
  陕甘宁边区政府棉花检验暂行办法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九日颁布)……………………(508)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努字第一九三号)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513)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产字第三五号)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518)
  陕甘宁边区政府通令(通字第一六三号)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521)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产字第三七号)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九日)……………………………(522)
  陕甘宁边区贷款暂行条例
  (一九四九年)…………………………………………(525)
  陕甘宁边区人民战时服勤暂行办法
  (一九四九年)…………………………………………(527)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三辑/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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