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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救济春荒的指示(产字第二〇号)


  (民国三十八年三月十九日)
  各行署主任、各专员、县(市)长:
  一、去年,陕甘宁晋绥边区因遭匪祸天灾所造成的严重灾荒,一般地区业已基本渡过,并打下了进一步恢复与发展生产的基础。但部分地区,灾荒尚未解除,榆、横、神、府、及绥、延某些地区灾情尤重,总计有二十万人口处于相当严重的灾荒威胁中,目前生活已难维持,进行生产困难更多,接近敌区的若干村乡还在经常遭受敌人的破坏抢劫中。因此,各地对于救济灾荒工作,应予十分重视,在一般地区均应切实注意扶助贫苦群众解决生产中的困难问题;在灾重地区,更应把生产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紧急的重要任务。
  二、过去一年各地救灾工作的经验证明,只有发动与组织群众进行各种生产,依靠群众力量,团结互助自救救人为主;辅之以政府有重点的适时进行救济,是唯一正确的方针。一切离开这个方针,忽视或不重视领导生产,不认真组织与发挥群众力量,采取依靠政府的单纯救济观点以及麻痹等待态度,就必然发生严重错误,招致不该有的损失。我们必须严正接受去年某些地区的沉痛教训与充分吸取救灾工作的经验,坚持生产救灾方针,提倡节约防荒,广泛深入的发动与组织群众,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进行各种农业手工业副业生产与运输事业多方面地组织农村合作互助,提倡私人借贷,保证有借有还,加强政策宣传,打破群众顾虑,以活跃农村中的互助借贷的关系,切实解决生产中各种困难问题,如靖边县用发动干部带头、群众互助,及政府贷款的办法,组织三千五百户群众运盐,一月半中得利一千五百四十余石小米,葭县城关二乡利用农村公产及接受地主财物,组织河运、纺织、运输及其他手工业生产,得利米四十四石,解决百分之六十三灾民春耕生产中的吃粮问题;许多地区组织变工互助,妇女上山,及时抢种土地,并大量采集野菜,种植各种早粮及瓜菜,奠定了救灾的根本基础。各地一切农村组织,农村工作者,各合作社,及贸易公司应成为这些工作的具体的领导者与组织者。在绥德、榆林分区的重灾区,各级政府尤应有计划地组织一些有劳力而缺乏其他生产条件并确愿出外生产的群众,迁住延安、延长、志丹、安塞、鄜、甘等地广人稀地区进行生产。上述地区的各级政府,应认真发动当地群众安置移民,并帮助与解决其生产中各种困难,严格纠正某些干部和群众对移民采取冷淡的态度,与排挤的狭隘思想。政府并应有计划的给移民筹拨部分粮食以辅助群众互助之不足。晋西北重灾区如需移民时应由行署及专署指定适当地点,安置生产,必须争取做到不饿死人,并打下灾区进一步恢复与发展生产的基础。
  三、为辅助解决灾民的生产与生活资料,政府特决定拨粮一万石,分配下列各地:
  晋西北:四千石。榆林分区:三千石(内榆林一千二百石,神木一千石,府谷八百石)。绥德分区:(包括横山、镇川在内)二千石。延属分区:九百石(内安置移民五百石,永坪、羊马河、蟠龙灾区四百石)。
  此项救济粮,应以部分用于救济缺乏生产条件之老幼残疾者,大部应用于组织生产上面,有重点的结合生产适时发放,或以工代赈,切实防止平均分配或积压挪用等现象发生,并须注意主要发给确实困难勤劳生产的贫苦人民,对于懒惰的人必须加以严格管教,使之从事生产。发放赈粮时,必须经群众民主讨论,具体决定办法,坚决克服干部中恩赐观点及包办代替,徇私舞弊等情事。
  四、为保证这个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地政府应立即根据本指示的精神及当地具体情况深刻讨论,切实进行,严格纠正那些对人民生命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思想作风,以及经验主义的工作方法。今年我们在各方面的条件都比去年好的多,只要真正把干部思想搞通,很好的把群众发动与组织到一切生产战线上去,战胜灾荒是完全有把握的。
  各地工作进行情形,希随时报告本府。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三辑/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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