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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发行边币的训令


  (民国三十年二月二十二日)
  本府已于本月十八日布告边区银行发行一元、五元、十元的边币。此次发行边币是在停止法币流通之后,金融上的一种新的重要措施。各专员、县长及财经工作人员对此措施应有正确的认识。
  第一、发行边钞是为了建立正规的边区金融制度,逐渐换回光华代价券,使边币成为唯一的边区通货本位。
  第二、边钞发行是有限制的,它以盐税货物税作保证,一俟边区经济恢复,边钞就得从法币影响之下解放出来。回到能兑换现金的地位。
  第三、发行边钞是使人民免受法币狂跌的损失。
  第四、因为法币停止流通之后,法币在边区的市场就腾出来了,而光华券没有一元以上的,故须发行边钞以资周转。
  第五、因为要发行公债,使人民能够认购公债,所以要发边钞。
  不过事情在开始的时候,总不免有的人胡思乱想,甚至敌人亦乘机破坏。所以各专员县长更有责任向民众进行宣传解释,以提高边钞在民众中的信任。怎样来宣传解释呢?
  第一、说明国民政府法币发行数量约近一百万万元光景,而且还要增发的,所以法币的价格也不得不更加跌下去,政府必须预见这种情形的严重性,用边钞来保护人民利益。
  第二、说明边钞的发行是有限制的,有保证的,是根据市场供需的情况与边区土产量来决定发行数量的,和依靠外国援助的法币完全不同,所以不致于受外面金融的牵累。
  第三、在目前人民要向外面购货(必需品),政府仍然核准兑换法币,以便利人民的流通。
  第四、不仅要广泛的向人民宣传解释,以提高人民对边钞的信任,而且应从法律上严防惩治以黑市压抑边钞或提高物价之徒。
  事关边区金融之巩固与民生之安定,特此令仰各该专员县长遵照办理。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二辑/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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