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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公布《简政实施纲要》的命令

雷志华 李忠全


  (一)政权建设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公布《简政实施纲要》的命令
  (1943年2月24日)
  各厅、处、院、各专署、县、市政府:
  简政实施纲要,业于民国三十一年十二月,经第三次政府委员会通过,令行公布施行,现在随令发下,希遵照执行并作为政务人员整风文件为要。
  此令
  主 席 林伯渠
  副主席 李鼎铭
  附
  陕甘宁边区简政实施纲要
  (边区政府第三次政府委员会通过)
  (一九四三年二月二十四日公布)
  一、简政的意义与目的
  简政,是精兵简政政策在政权工作方面的贯彻,是为要使政权工作达到精简、统一,效能、节约与反官僚主义的目的。
  陕甘宁边区还是地广人稀和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地区,加以目前抗日战争处于空前困难的阶段,更使边区在物质条件方面增加了很大的困难。为要熬过困难,准备反攻,我们必须坚持实行节省民力、物力和财力的精简政策。实行这个政策,需要党政军各方面的努力,而在政府方面,首先需要简政和减政,需要减去一些不急要的政务。依据边区条件和抗战情势,目前政府工作必须集中力量于急要和首要的任务。第一,是发展生产,首先是农业生产,以保证军队和干部的给养,以进一步改善民生和培养民力。第二是教育,首先是干部教育和军队教育的增强。这就是目前政府工作中两大急要和首要的任务,其他一切工作都要服从于这两大任务的需要。集中力量办好这两件事,也必须集中力量办好这两件事,才能胜利的渡过难关,准备反攻力量。为此,就必须纠正干部中“百端俱举”的思想和事业中“缓急不分”的现象。虽然在实际中已经碰过许多钉子,但这种思想,这种现象,仍旧没有纠正过来,而现在则必须纠正过来。另方面,简政和减政的另一个方面,就需要实行减员,实行减去一些不急需的机构和人员,以符合集中力量于急要首要任务的原则,因此这次简政,除地方武装外,我们要把政府系统(连学校在内)内脱离生产的人员缩减至七千五百名,并力矫以前头重脚轻的弊病。
  其次,二届参议会以来,政府工作又有许多进步,又有许多成绩,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改正的缺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在具体的政策和实施方面,还存在着某些不切实际的现象。军民关系还不够密切,还需采取必要的办法以发扬民众爱护军队的精神。三三制的推行虽已获得了成绩,但亟需检查和总结其经验。在政权机关内部,在业务方面,还存在着“平分秋色”分散精力的现象;在职权方面,还存在着职责不明,权限不清的现象;在机构方面,还存在着垒架骈枝,头重脚轻的现象。特别是由于民生集中制没有贯彻,而存在着某些政策不统一,政令不统一,干部管理不统一与政纪不严明的现象。此外,正确的领导作风还没有认真的建立起来,事务主义官僚主义的倾向还在束缚着我们。所有这些缺点都须加以清算和改正,所有这些问题都须给以解答和解决,才能有效的实现精简政策,有效的达到精简、统一、效能、节约和反官僚主义的目的。
  二、划清职权,审定业务
  各级政府机关的职权与业务,应该依据政府的任务,依据民主集中制,依据精简政策,重新划分和审定之。
  一、边区政府是边区政权的首脑部。它应该以掌握政策,掌握干部,组织和领导政策之执行,为自己的基本业务,而首先重要的是政策的掌握与贯彻。
  各厅和保安处是边区政府的各别工作部门,在政府的统一意志,统一方针和统一领导之下,各分掌一部分业务,同样以掌握和贯彻政策为首要的业务。高等法院的工作,也首先要掌握适合于边区社会情况的司法政策。
  专员公署虽不是一级政权,但鉴于各专署所辖地区,各有其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和文化上的特点,加以交通困难,边府直接指导各县殊为不便,应当确定专署为边府的代表机关。专署需负责领导所属各县政权,把边府的政策法令和指示运用到当地的具体环境中去,同时对于带地方性的应兴应革事宜有负责计划与处理的权力,对于边府驻在专署境内的各种附属机关有监督指导的权力。由此,专署的主要业务是:(一)掌握并贯彻边府的政策、法令与指示;(二)熟悉和掌握各县情况,负责计划与领导各县行政事宜;(三)协同驻军维持地方治安;(四)监督和指导驻在该地区的边府各种附属机关。
  二、县政府是边区各级政权的枢纽。今天以前,县政府大半忙在动员工作上面,而对于人民经济生活的组织注意不够,尤其对乡村政权的建设,注意甚少。县政府既是各级政权的枢纽,民、财、建、教、保、法各方面工作,自然是它的任务,推行政府法令和战争动员工作,同样是它的任务。但不应用平均主义的态度来对待一切任务,而应当依据当前的主客观条件,找出它的基本任务来。依据目前的政治环境和政权工作的具体情况,应该认定组织人民经济和健全乡政权,为县政府的两大基本任务。目前的政治情况,就全国来说,我们是处在战争环境中,就边区来说,我们过的却是相对安定的后方生活。如果这种情况大体上不发生变化,则战争性质的动员工作虽是重要的,必须完成的,但不是频繁的,不是经常的,而趁此情况,集中力量组织人民经济,发展人民生产,以培养民力,以保证军队和干部的给养,以提高抗战力量,援助抗战前线,却成了头等重要的任务。所以组织人民经济,应当是目前县政府的基本任务。然而无论是基本任务,或是一般任务,归根到底不能离开乡政权来实现,相反,只有依靠乡政权才能实现。可是,我们的乡政权依然很弱,今天以前,“以上代下”的方式成了完成任务的主要法宝。因此,健全乡政权,也就同样应当作为县政府的基本任务。
  由此,除临时的动员工作外,县政府的经常业务,即经常工作,也就要拿组织人民经济与健全乡政权两项工作做中心,有计划的,坚持的作下去。
  县政府的权力,在过去,是不集中的(如各科多各自直接秉承上级办事),今后必须使县长和县政府委员会有统一领导本县民、财、建、教、保、法的权力,在不抵触边区政府一般政策和一般法令的条件下,有处理地方上应兴应革事宜的权力,并对驻在该县的边府附属机关有监督之权。
  区公署是县政权的助理机关,它的业务是帮助县政府了解乡村情况和乡政权的情况,传达上级的指示给乡政权,并帮助乡政权建立它自己的工作。
  三、乡政权是边区政权的基层组织,是人民直接的政权机关,其作用就在于一方面要团结全体人民,坚持抗战,维护抗战秩序,又方面要管理和组织人民生活。因此,它的任务是:(一)实行纲领法令;(二)发展农村生产;(三)爱护帮助军队;(四)进行抗战动员;(五)维护革命秩序;(六)建设人民武装;(七)贯彻民主制度;(八)发展乡村文化;(九)调解民间纠纷;(十)举办公益事宜。我们每个乡村工作同志必须深刻的认识,本乡人民生活的好坏,我们要负责任,而在目前边区环境相对安定的条件下,尤应以发展农村生产为第一个重要任务,其他的工作围绕在它的周围进行之,并力求有助于生产的发展。
  四、此外,各级政府机关的其它工作部门和事业机关,均须重新审定业务,划清职权,以达到简政目的,这里首先要纠正一部分同志间“百端俱举”和“平分春色”的平均主义观点。
  三、加强乡政权
  乡政权任务实现的程度,乡村人民生活组织的好坏,新民主主义的政策和法令是否能变成人民大众的武器,归根结底要看乡政权的能力和效能来决定。但目前乡政权的能力还不强,效能还不高,加强乡政权,便成了当前的急务。怎样加强乡政权呢?
  一、要实行二届参议会乡政权增设文书的决议。现在乡政权只乡长一人常驻办事,确有顾此失彼的困难,加以乡长文化过低,对上级政策和法令有解不开的困难,对分析情况和总结工作有吃不消的困难,因而限制着乡政权工作能力的提高,而“以上代下”的沿习也难于改革。如添设一个有相当文化程度的文书,则上述困难就易于克服,乡政权的工作能力就易于提高,如文书能积极帮助乡村干部学习,则期以两年,乡级干部的文化问题,亦能初步解决。但文书除文化外,必须在政治上和能力上也有适当的条件,不可滥竽充数。
  二、要改造某些被敌视新民主主义的坏分子所把持的乡政权。在部分地区内,这类敌视新民主主义的分子把持了一些乡政权,利用它来鱼肉民众,反抗二届参议会及边府的政策和法令,因此必须改造这些乡政权,使之真正成为人民自己的政权。
  三、要贯彻乡政权的民主集中制。乡参议会是乡政权最高权力机关,乡参议会闭幕期间,乡政府就是最高权力机关,行政村主任由乡参议会通过委任之,但自然村村长须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
  四、要依据政简民便的原则,重新审查并调整乡政权的机构和制度。
  五、要改进乡政权的工作方式,纠正强迫命令主义的残余;要纠正滥用动员方式的习惯,今后只有战争性质的动员,才采用动员方式,而关于经济、文化、教育等建设工作,一般不要采用动员方式。
  六、要精确总结乡政权的经验,制定“乡政权的任务组织及工作方式”颁布之。
  四、区以上须精简机构、精简人员
  机构和人员,首先是由业务来规定的。我们既已依据精简政策,从新审定了各级政府机关的业务,并指明了业务的主要方面,就应该进一步审定我们的机构和人员,使之合于精简的原则。
  我们的政权机关,愈往上看,愈见庞大,形成了头重脚轻,一级代替一级的严重毛病,这又是同精兵简政政策相违背的。这种毛病不是偶然产生的,而是日积月累起来的,是有各种原因的,至少有这几种原因:(一)对事业与业务的平均主义观点;(二)下层人员较弱;(三)上层人员不精;(四)上代下的领导方式;(五)个别部门和个别人员一味的抄袭外国的或外边的作法;(六)官僚主义与事务主义的作风。因此区级以上精简机构与精简人员之所以必要,要从整个简政的精神来看,从这个纲要的全部内容来看,才更容易明白。
  精简机构和精简人员的共同原则,就是少而精。精简机构,就是要裁撤不急需的机构,合并性质相近的机构,缩小庞大的机构;精减人员就是要裁减不急需的人员,精选称职的人员,又从各种业务的需要来调整人员,使之各得其所。这样来实行精简,不但不致减低工作效能,反会提高工作效能。
  二次精简后,除地方武装荣誉学校及母亲婴孩外,边府所属吃公粮的人员尚有一万一千五百名,计:各级政府及其附属机关八千二百名,各中等学校及保小三千三百名,这次精简决定总额减至七千五百名,即减去百分之三十五弱。其具体方案另行规定。
  各级精简办法如下:
  一、区公署——大区及边境区设助理员三人,小区助理员二人。秘书由助理员兼任,每个区署须配备一个适当的知识分子干部。
  二、县政府——县长兼自卫军大队长及裁判员。设政务秘书一人,襄助县长处理政务。减少科的编制,加强政务人员的质量,每县至少配备二个比较得力的知识分子干部。减少技术人员和杂务人员。
  三、专员公署——专署现既提高其职权成为边府代表机关,则仍须保留处、科的编制,并加强干部质量。又为便利人民上诉,专署须设高等分庭,由专员兼庭长。
  以上区公署、县政府、专员公署的组织条例,须重新修改之。
  四、边区政府之机构、制度和人员,依下列的原则精简之:
  (一)坚持政务与事业分开、领导与事务分开的原则;(二)应该移下的业务移下之,应该分给事业机关的业务分出之,应该取消的空头机关取消之,应该合并的机关合并之,应该紧缩的机关紧缩之;(三)改正视察、研究与领导分立的不合理制度,取消视察室及与此类似的机关,使调查研究工作成为各科的重要业务;(四)重新审定各科的业务与职权,并紧缩之,但须加强干部质量,使之皆能掌握自己的业务;(五)设立合署办公机关,统一秘书工作和总务工作;(六)因职设人,不因人设职,并提倡一人能做几人的事,边府编制另定之。
  五、尽量减少人员编制中杂务勤务人员的比率,尽量减少马匹的数量,各级政府机关实行统一的编制。
  六、各种附设机关,须本同样的精神分别实行精简,由各主管部门首长负责督促执行,呈报政府审核批准。
  七、各事业机关(金融、经济、贸易等机关)依整财方针和原则,由各主管机关负责督促实行精简,呈报政府审核批准。
  八、各中等以上学校的精简方案,由整学委员会研究提出,经政府审核批准。小学教育亦须再度实行精简。
  九、各级人员的精简,采取自上而下的步骤进行之。所有编余人员,须慎重处理,务期各得其所。除缺乏劳动力的残废老弱妇孺另行处理外,一般处理方法,主要有二:(一)加强下级;(二)转入生产战线。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统一领导,整饬政纪
  新民主主义政体,是民主集中制,民主和集中是不能分开的,我们需要民主,同时又需要集中,在战争环境里,尤其需要集中。各种政策法令是根据人民的要求和人民的利益,并听取各方面意见制成的,基本的政策法令是由边区参议会议决的,这是民主;但政策和法令等等,一经决定发布,就必须通行,必须遵守,这就是集中。这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首先在政权机关中要切实贯彻,给人民做出榜样来。关于民主,在政权机关中,大家比较注意了,可是关于集中,就常被忽视。在政府和参议会间的关系上还存在有不明确的认识。尤其在政府工作的实际生活中,还存在有政策不统一,政令不统一,制度不统一,以致下级无所适从的现象;还存在有县长无权统一领导各科的现象;还存在有本位主义,不顾大局的现象;还存在有独断专行,不尊重统一领导的现象;还存在有对政策和法令阳奉阴违不守法纪的现象。因此,集中权力,统一领导,就成了今天政权机关中的一个主要问题。首先就是要坚持统一的政策,统一的政令,统一的制度,统一的领导与统一的政纪——上上下下一律遵守政府的纪律。换言之,就是要坚持政权工作的一元化。没有统一的政策,统一的政令,统一的制度,统一的领导和统一的政纪,没有政权工作的一元化,我们就没有可能率领全边区人民以统一的步伐,进行胜利的抗日战争。
  因此,我们特提出:“坚持民主集中制,统一领导,整饬政纪”,作简政目的之一。为实现此目的,又提出如下的原则和办法:
  一、边区的参议会固然不是苏维埃时代的工农代表会议,但也不是三权分立的外国议会制,它是人民代表会议,是各级政权的最高权力机关。各级政府必须遵守和执行参议会的决议,并对他负责。但在参议会闭幕期间,由参议会选出的政府就是代表人民的行政最高权力机关。参议会常驻委员会对政府只负监督其执行参议会决议的责任;同时,此种监督,不可了解为一般的制约作用。
  二、边区政权即是人民自己的政权,则行政与司法的分立也就没有意义。司法工作应该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进行,在未成立法院的地区,行政长官应兼员审判责任。
  三、边区政府本身需要首先贯彻民主集中制及统一领导的精神。各厅、处是边府分掌政务的各别工作部门,尤其严格的遵守统一领导的原则。今后凡关于政策、法令、制度之设施,人事的进退,以及重要的指示,均须经正副主席裁决。
  四、县政府各科须统一在县政府委员会及县长领导之下,县长对上级负责,上级的指示不可超过县长。
  五、依民主集中原则,制定政纪总则,制定政务人员的规约,制定政务人员奖惩条例。
  六、在全体政务人员中深入的进行民主集中制与政纪的教育。
  六、要改善领导作风
  首先要改善高级机关的领导作风。高级机关和高级人员领导上的主要任务,就在于掌握政策与贯彻政策,换句话来说,就是要会出主意,又会指导实行,做好了这两件事,就算得尽了领导的责任,也只有做好这两件事,才算得尽了领导的责任。没有好政策,好主意,只有整天忙碌,会流为无原则的事务主义;有了好政策,好生意,却不会指导实行,也会流为空谈。
  好主意,好政策,不能凭主观愿望和感想得来,也不可单凭昨天的经验,更不可以盲目的抄袭外地的经验。好主意,好政策,要从调查研究中得来,要从实际情况的研究得来,不熟悉工作环境,不了解人民需要和下级情况,不周密地研究它们,就不能产生好政策,好主意,就一定要犯主观主义的错误。所以要掌握政策,就必须学习调查研究。以边区政府而论,有许多在实际上已经提出了的问题等待我们研究,有许多重要的经验等待我们总结。干部政策问题,农业建设问题,农业累进税问题,减租减息问题,合作社政策改进问题,司法政策问题,金融政策的改进问题,国民教育及干部教育的改造问题,农贷经验及治安工作经验的总结问题,三三制经验讨论问题,军政关系问题,政民关系问题,改变工作作风问题等等。所有这些有关政策的重大问题,如果不加以研究,不加以总结,我们的领导就会赶不上边区建设的发展,就会落在它的后面,而领导上思想统一、政策统一的要求,也就难以实现,朝令夕改的现象,更无从根绝。所以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成了目前边区政府领导人员的头等重要任务。
  其次就是贯彻政策。政策从实际中产生,又须贯彻到实际中去。要做到这一层,领导的责任才算完成。然而要做到这一层,第一需要善于掌握和使用干部,熟悉下级情况,善于指导干部和下级把领导机关的政策、法令和指示灵活的运用到当地具体情况中去,并为贯彻这政策、法令和指示而进行各种必要的宣传组织工作。第二需要及时的检查干部及下级执行政策、法令和指示的情况,指导他们克服困难,纠正错误和发扬成果。第三需要善于积累和总结执行的经验,用来教育领导人员自己和干部。可是我们常常没有能够这样做。相反的,由于对干部和下级了解差,由于干部的管理和使用的不统一,以致指导不具体;由于上级对下级代替多于领导,以致不能提高下级的积极性、责任心与创造能力;由于检查少,或是检查不深刻,以致不能及时纠正错误和缺点,以致有些工作弄得有头无尾或重复错误;由于不会积累经验和总结经验,以致有些碰过的钉子又重复在碰。所有这些缺点,都须加以改正。
  专员公署代表边区政府领导一个地区的政权,它必须一方面掌握边府的政策和法令,又方面熟悉各县的具体情况,在边府政策法令与各县具体情况适当结合的基础之上,去指导各县政务,并独立的计划和处理地方性的事宜,因此,也就要学会调查研究,学会掌握政策与贯彻政策的作风,才能实现它应有的领导作用。
  县政府主要是领导执行,即领导各乡政权具体的执行上级的政策、法令和指示,因此,县政府利它的助手——区公署的领导方式,应该是:(一)对上级的政策、法令和指示,自己首先研究清楚,又帮助乡政权干部也能大体弄清楚;(二)同乡村干部一起调查研究清楚各乡具体情况;(三)指导和帮助乡政权依据本乡具体情况执行上级的政策、法令和指示,以及办理乡村公益事宜,但不是代替它们执行,代替他们办理;(四)帮助乡政权干部检查乡上工作,把每件工作执行到底,但也不是代替他们检查;(五)帮助乡上总结工作经验,用这些经验并配合上级政策和法令,教育乡上干部;(六)区署干部更须注意在平时多多接触乡干部,熟悉他们的情绪和困难,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和他们建立亲密的同志关系。此外区署对全区工作,县政府对全县工作,应注意及时的检查,并总结经验,用来教育自己和干部。
  在我们的领导作风上,还存在着官僚主义的倾向,这种官僚主义倾向,表现在某些计划、决议、指示的制定,还不是根据群众的需要与实际可能出发;或虽有计划而不去认真组织计划之执行。表现在缺乏积极联系群众与克服困难的精神和创造性;表现在形式主义、文牍主义的好表面铺张,摆空架子,无益的正规化,只在公文程式上兜圈子;表现在事务主义的忙碌于琐屑细节,忽略了大事,看不见新的环境与新的中心任务;表现在对于工作的消极应付的态度,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表现在执行上级决定指示时不很好的向群众解释,而滥用强迫命令的一套办法。一切这些都是脱离群众的,必须努力克服,才能建立和发挥正确的掌握政策与贯彻政策的作风。
  七、统一干部管理,调整和提高干部
  边区各级政权干部的情况,有如下的几个特点:(一)百分之九十的区、乡政府干部,是从当地农民革命斗争出身的积极分子,他们热悉乡土情况,同民众有联系,能积极完成任务;但一般缺乏文化知识缺乏独立工作能力,同时相当浓厚的乡土观念、家庭观念,也成了他们的进步和发展的重大限制。(二)县级干部中同样是工农出身(主要是农民出身)的占绝大多数,其中初中、小学程度各占百分之四十,百分之八十经过长期革命斗争的考验,有艰苦奋斗的革命传统和丰富的实际经验,成为边区政权干部的中坚;但理论水平低,文化仍然不足,不免带着若干狭隘经验主义的作风,在新的复杂环境面前,常感到束手无策,缺乏新的创造;在长期不动的岗位上,有厌倦无味之感,这是值得注意的现象。(三)边区一级的工作干部百分之七十以上是抗战后陆续参加进来的青年知识分子,他们多富于新鲜的感觉,热情很高,工作积极,但缺乏实际知识,缺乏工作经验,缺乏实事求是的作风。(四)许多干部犯着相当严重的自由主义,一部分干部中还存在着闹独立性的宗派主义残余。(五)财经战线上首先是商店和税局的一部分干部,发生了思想意识腐化蜕化的现象,并发生个别贪污逃跑的分子,县、区、乡级的干部中也发生了贪污腐化分子。此外,某些环节中还隐藏着破坏分子;这些都应该引起严重的注意。
  依据上述的情况,目前政权中的干部政策应该是:
  一、统一干部的管理。过去干部的任免和干部的管理是各自为政的,干部的了解、使用、调整、培养和待遇等等,都缺乏统一的政策与制度,更说不上统一的计划。于是任意管,无人管;本位主义,各抓一把;用非其才,才不适用;苦乐不均,待遇不一等等不合理的现象,都随之而出。这应该承认是政府对干部没有能负起应有的责任。今后应由民政厅统一干部的管理,在该厅设坚强的干部科进行日常工作,并由边府制定干部管理通则,以利进行。
  二、在目前简政期间,宜由民厅负责协同各厅处院及各专署县府负责同志,依据精简原则及干部情况,商定边府以至县区各级干部调控方案。此调整方案应注意调派大批外地青年知识分子下乡,首先使专署及县区配置必要的知识青年,而将一部分有长期斗争经验而可以暂时脱离职务的工农干部调到干部学校学习一时期;同时注意在调整时,清洗坏分子和破坏分子。外来青年知识分子和地方工农干部的结合是有很大的好处:第一、使政权工作中获得新鲜的血液,第二、使工农干部在学习上获得帮助,第三、使外来青年获得实际经验。各级和各部门领导同志须负责使外来青年和本地干部在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的精神下,很好的团结起来。
  三、今后在干部教育上,一方面要改造行政学院,使之成为区县级干部学校,在各中学师范学校内接受一定比例的地方干部,设立特别的班次;另一方面改造在职干部教育,重新制定适合于各级政权干部的学习计划与学习材料。在民国三十二年的整个一年中,要坚持贯彻整风的思想教育,务必做到每个干部深刻检查自己的思想,每个工作环节深刻检查自己的工作,都要做出自己的结论,报告上级审查。此项学习和检查,必须由各级各部门负责人直接领导进行,使获得应有的效果。
  四、改善干部待遇,注意干部保健,也是干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宜制定干部待遇条例和保健条例施行之。
  五、关于干部的任免制度,亦须重加审查,关于考核奖惩,均须制定明确的条例。
  以上关于干部管理通则,调整方案,考核条例,奖惩条例以及学习问题,都要在这次专员县长联席会议上详细讨论,以便把干部工作好好建立起来。
  八、拥护军队
  边区的巩固,人民民主民生利益之保护,全赖有八路军。且在近年来物质困难的境遇中,八路军之自给运动,大大减轻了边区人民的负担。即今年而论,军队每人生产自给平均至三千五百七十三元之多。此种艰苦奋斗的精神,应该受到政府和人民的称赞与爱护。但近年来,发现许多拥军不够的现象,优抗归队及动员工作都有缺点,帮助军队解决物质困难不够,且对军队有所非难。考察其原因,有如下几方面:(一)边区处在相对的和平环境中,容易忽视军队,容易忽略“一切服从战争”的原则,而把保护人民利益与拥护军队对立起来;(二)少了解军队的困难,多看到自己的困难;(三)忽略了我们的军队是本质上最好的军队,不免片面的夸大军队缺点,而对人民中的误会没有做积极的解释。因此,必须积极的改善拥军工作。
  一、深入人民关于爱护和拥护军队的教育工作,向干部和人民说明军队的困难,如果军队因此受到削弱,则一切人民利益都将不保;并依据人民对军队的认识程度和情绪,进行具体的解释工作,人民对军队发生误会时,尤须随时随地加以解释,以发扬和提高人民拥护军队的自动性和积极性。干部和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尊敬军队,一切埋怨军队,不替军队解释误会,不积极帮助军队解决困难的情绪和现象,必须说服纠正之。
  二、各级政权机关,特别〔是〕中下级政权,必须加强人民拥护军队的组织工作,即加强慰问慰劳,招待食宿,做鞋缝衣,公平买卖,优抗归队等等组织工作,以经常的实际行动去拥护军队。
  三、一方面照顾军队的需要,又方面照顾民力的节约,改善动员工作的制度和办法。
  四、立即从新审查或制定拥护军队的各种制度和办法,这些制度和办法一经公布,各级政府即须在人民中进行普遍探入的宣传解释,并举行拥军运动,为今后拥军经常工作建立思想的和组织的基础。
  五、在军政关系及军民关系上所发生的缺点及纠纷,由各级政府负责人直接找军队负责人协商解决,不能解决者,呈报上级解决。
  九、巩固三三制
  自去年《五一施政纲领》颁布及边区二届参议会召开以来,三三制已在各级政府中认真实行了。各县参议会议员,常驻议员及政府委员,经过第二次县参议会开会时的变动,已有二十二县完全实现了三三制,只有八个县还未完全实现。至于乡参议会议员、乡长及乡政府委员的情况,在绥德、吴堡、合水、米脂、安定、镇原、环县、新宁等县里,非共产党人士都占大多数:例如这八个县的乡参议员中,共产党员只占19.8%,国民党员占4.9%,其他无党无派人士占75.3%。经过土地革命的其他各县,去年乡选结果,虽仍是共产党员占大多数,但今年乡选时,据安塞、甘泉等县材料,共产党员所占比例,已接近到三分之一。一年来实行三三制的收获是很大的。首先是许多共产党以外的人士有在政府中说话做事的机会,加强了边区内部各阶层的抗日团结。其次,是一切负担动员均经过参议会的讨论,做到了人民敢于说话,政权联系民众,发扬了民众的积极性,使二十万石公粮的艰巨任务能够顺利完成。其三、改造了许多脱离民众的原有乡政权人员,而代以新由民众推选出来的积极分子,因而更加密切了乡政权同民众的联系,活跃了乡政府工作。其四,由于一部分开明能干的人士选进政府,各级政府机关都有机会听取许多有益的意见,以改进自己的工作。这些收获证明了三三制的正确。今后应当继续为贯彻三三制而努力,而对于已得之成果,则尤应使之更加充实,更加巩固。
  一、还没有完全实现三三制的乡、市、县参议会及府政委员会,均须于下届选举时贯彻之。
  二、除参议会及政府委员会外,各级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共产党员还占绝大多数,今后须尽量吸收拥护边区施政纲领并有工作能力的非共产党人士参加工作。
  三、各级政府机关对于参议会的非常驻议员,未脱离生产或未任专职的议员和政府委员,须设法联系和团结他们协助政府工作,或参加一种社会公益事业,务期人尽其才。
  四、一切参加政府工作的人员,无论有党派或无党派,在忠实于二届参议会通过的施政纲领与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之下,务必互相开诚布公,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以期不负边区人民之委托,而真正尽到自己的责任。一切有关原则性的争议,应当平心静气的商讨,在施政纲领和民主集中制的精神之下,求得合理解决,以达到巩固三三制之目的。
  十、厉行节约
  今后一个时期,物质的困难还会比现在更加严重。为要渡过这困难,所以实行精简,为要渡过这困难,我们还须厉行节约。精简本来也就是为了节约,但在这次精简之后,还须厉行节约,才能贯彻精简的目的。为此必须:
  一、不急之务不举,不急之钱不用,且须在急务和急用上,力求合理经济。
  二、除保证给养外,其他消费,概须厉行节省。要提倡勤俭朴素,避免铺张浪费。要疏散机关,调控窑洞,停止建筑。要减少公差公马,提倡动手动脚。要实行粮票制,免去双重粮的浪费。要注意一张纸,一片布,一点灯油,一根火柴的节省。要爱惜每件公物,使之多用些日子。要不追加预算,并建立严格的审计制度。
  三、集中力量于急要的经济事业,实行经济核算制;并加强其管理和监督,开展反对贪污浪费的斗争。
  四、爱惜民力,节制动员,不浪费一个民力,一匹民畜。
  五、坚持廉洁节约作风,严历反对贪污腐化现象。
  十一、从组织上贯彻,从思想上贯彻
  从上面讲过的看来,这次简政工作涉及了政策问题,制度问题,业务问题,机构问题,干部问题,民主集中问题,领导作风问题,以及拥军问题,三三制问题等等。由此可以明白,简政工作是一序列的组织问题,又是一序列的思想问题,而且许多的组织问题,从里面来看也是许多的思想问题。在简政工作中,诚然要在制度、机构、人事等问题上提出许多具体的方案,以实现精简的目的;但同时又必须在思想上求得一致,组织上才能畅行无阻。精兵简政是一个重要政策,不对这个政策有清楚的认识,就无法着手精简。我们是在陕甘宁边区实行精简,如果不把这个政策同陕甘宁边区的实际情况统一起来研究明白,也就无法实行精简。如果存着“百端俱举”与“平分春色”的思想,也就无法精简业务与机构。如果存在着某种脱离实际的“正规化”观点,就无法精简制度与机构。如果存在着本位主义与成见,就无法调整干部。如果不认识生产的重要和加强下级的重要,就不可能有大批的干部和人员自愿的下乡,自愿地转到生产中去。如果存在着不顾大局,闹独立性和自由主义的思想,就无法坚持民主集中制与整饬政纪,无法统一政府的领导。不对三三制有正确的认识,就无法总结三三制的经验。如果不纠正脱离民众和下级的官僚主义倾向,不纠正事务主义倾向、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的倾向,不纠正自以为是的主观主义作风,就无法掌握政策和贯彻政策。由此可以明白,为要正确的实行精兵简政政策,为要真正实现毛主席所指示的精简、统一、效能、节约与反官僚主义的目的,我们的简政工作,就必须从组织上贯彻,又从思想上贯彻,要从两方面同时贯彻,才能达到目的。最好的办法是:一方面把简政工作同整风学习沟通起来,用反主观主义反宗派主义和反自由主义的观点,来从事简政;又方面把简政工作同检查工作统一起来,同政务人员的思想检查和政府系统的工作检查统一起来进行。首先边区政府自己这样作,同时帮助各县这样作,用思想来指导行动,又用行动来贯彻思想,期于三十二年上半年彻底完成简政工作与检查工作,看谁作得好,谁作得更好。
  

陕甘宁边区民政工作资料选编/中共陕西省委党校.—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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