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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兵团政治部关于拥政爱民运动月工作指示

雷志华 李忠全


  (二)拥军拥政,抚恤优抗
  留守兵团政治部关于拥政爱民运动月工作指示
  (1943年1月25日)
  留守兵团政治部关于拥政爱民运动月的工作指令原文如下:
  根据本部拥政爱民决定,为配合边区政府的拥军运动,使拥军运动与拥政爱民运动同时进行,特定二月五日至三月四日为全边区部队拥政爱民运动月,在这个月中,各部队(机关学校同)必须进行如下的具体工作。
  (一)扩大宣传鼓动,以造成拥政爱民的热潮:(1)召集各级干部会议,传达本部关于拥政爱民的决定,并按各地情况讨论执行的具体办法,使各级干部懂得拥政爱民的重要,了解拥政爱民工作的加强,是实现党的领导的一元化的重大步骤,是改进军民关系、团结党政军民、克服困难、迎接胜利的关键。(2)按驻地情况以连或营为单位召开军人大会,上级首长亲自出席,在大会中进行拥政爱民的鼓动,号召全体指战员履行拥政爱民公约,自觉的遵守纪律,自动的进行群众工作。(3)利用群众年关的劳军运动,激发起指战员拥政爱民的热潮。依照本部关于拥政爱民的决定与讲话材料,边区政府关于拥军的决定及其他有关拥军条例,用上课方式、用讨论会、墙报、戏剧、标语、图画等进行宣传解释工作。(4)各报纸在拥政爱民月内应广登拥政爱民消息,以广事宣传,普遍推进这一运动。
  (二)利用旧历年关,增进军民感情:(1)各驻军首长,于年关前后,依照本地风俗习惯,向驻地附近居民贺年。(2)请邻近党政机关同志及邻近居民家长来驻地聚餐,在户口较多地区,此项聚餐工作,由当地驻军最高机关统一分配并调剂之。(3)在有剧团的部队或旅的领导机关附近,应筹备新年军民同乐晚会,时间应选择在出节前后,使居民中的多数能够尽可能到会。(4)动员战士于新年节中无代价的帮助居民整理家务,作工一天。
  (三)改正错误观念,发展自我检讨:军民关系,所以还不能臻于正常,除客观原因之外,部队的若干同志存在着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等等错误思想是其主要原因。因此,要改进军民关系、必须从改正错误观念着手,而发展自我检讨就是必要的。检讨的办法应当是:(1)实行各级干部的自我检讨。或开会集体讨论,或由个人反省检讨,再者应相辅而行。在战斗员事务人员中也应作适当的检讨,主要是发动他们与破坏群众纪律的现象作斗争,借此达到教育他们的目的。(2)与地方党政机关及群众团体的同志开座谈会,征求他们对军队的意见,不仅是好的方面的意见,而主要是批评方面的意见。对于这些意见,应当虚心考虑,加以研究。(3)派较为得力的干部在居民中进行访问,特别是对军队有过意见的居民的访问。访问时要非常虚心,态度要非常和蔼,要对他们说明自己的来意,必要时协同地方机关派人进行。对居民中的某些怀疑和误会,要正确予以解释,军队无理之处,要向他们赔礼。
  (四)清理旧案,改正关系:以往军队与人民的关系,有因处理不适当,或则至今悬而未决,以致引起人民对军队尚存不满的地方,现在必须重新处理与适当解决。处理办法如下:(1)进行清理。以连队为单位清理过去对人民的债务、所借的用具、所占的土地,一一登记入簿。(2)分别处理。应当归还的必须归还,应当改变的必须改变(如土地租佃)其中因损坏已无法归还者,可协同政府与原主商议偿还之,偿还的原则以不使原主过于吃亏,而在军队的财力上又能担负得起。(3)对于某些特殊纠纷,虽然已一度解决,但人民中仍不满意而又影响颇深者,应当重新调查,重新处理。(4)已经移防的部队在原驻地与人民互有纠纷者,由接防部队负责调查清理并处理之,但移防部队必须派人协同进行。接防部队对于此类纠纷,应当站在整个军队的立场,向人民进行正确的宣传解释工作,达到调整关系团结军民为目的。
  附:留守兵团公布拥政爱民公约
  (一)服从政府法令。
  (二)保护政府,帮助政府,尊重政府。
  (三)爱惜公共财物。
  (四)不侵犯群众利益。
  (五)借物要送还,损坏了要赔偿。
  (六)积极参加生产,减轻政府和人民的负担。
  (七)帮助人民春耕秋收和冬藏。
  (八)帮助人民进行清洁卫生运动。
  (九)了解民情风俗,尊重民情风俗。
  (十)向人民宣传,倾听人民意见。
  (见《解放日报》民国三十二年二月一日第一版)
  

陕甘宁边区民政工作资料选编/中共陕西省委党校.—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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