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献辑录 > 史料汇编 > 陕甘宁边区民政工作资料选编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抗日根据地民众团体的性质和任务

雷志华 李忠全


  (八)团体登记
  抗日根据地民众团体的性质和任务
  (1942年9月29日《解放日报》社论)
  陕甘宁边区民众团体,是二百万人民生活与工作重要组织形式之一。在抗战以前,这些团体,发动了工人、青年、妇女各种人民的积极性,对于人民解放的事业,曾起了很大的作用。这是大家都承认的。抗战五年来,民众团体协助政府,完成了各种抗战动员和生产建设的任务。对于抗战的坚持、和边区的发展和巩固,民众团体的功绩是不能忽视的。但民众团体的工作,也有许多重大的缺点,对于组织形式的重视,超过了工作的内容。挂名会员多,而真能起作用的少。浓厚的包办代替的作风,还是存在。以老百姓的面目,在群众中进行解释、说服,是很不够的。民众团体的工作人员在人民的眼中也和政府人员一样是“公家人”。因此,民众团体便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些缺点都是应当纠正的。
  抗日民主的政权,对于领导人民抗战和组织人民生活,是负了直接的责任。而民众团体就是这个政权进行工作的基础。政府的各种工作,只有通过这些团体,才能吸收各种职业的人民来积极参加,才能顺利进行。这些团体,可以把人民与政府打成一片,溶为一体。它们是政府在进行抗战动员工作中的有力助手,同时又是人民合法利益的保护者。因此,抗日民主的政权和抗日的人民,离开民公团体,都是不行的。
  抗日的人民,有他们共同的利益,和特殊的利益。共同的利益,就是为抗战的胜利而服务,巩固政府,爱护军队,进行抗战动员工作等等。各种人民的利益,在这里是一致的。同时,各种不同职业的人民,又有他们特殊的利益。如工人需要协同政府执行劳动法令,提高生产的技术和热忱。妇女需要提高生产能力,改变他们在家庭中,社会中的地位。青年需要学习文化。这些利益,又是根据不同的职业、年令、性别而各不相同的。人民的特殊利益应当服从于共同的利益。因为只有抗战的胜利和抗日民主政权的巩固,人民的特殊利益才能得到保障。人民拥护抗战,拥护政府,同样也是为了拥护他们本身的利益。另一方面,各种人民的特殊利益,也是丝毫不能忽视的。只有他们的特殊利益得到保障,他们的积极性才能发动起来,拥护抗战,拥护政府的任务,才能很好出完成。因此,保护人民的特殊利益,同样也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共同利益。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是这样不可分离的统一起来的。人民团体,应在保护人民这些利益的基础上,去进行自己的工作与业务,这样才能达到组织人民,提高人民之目的。
  人民团体的领导和工作,应当是统一的。边区是地广人稀的地方,一个组织可以办工人、青年、妇女各种人民的事情,就可以不必分立门户,各树旗帜。组织与领导的统一,可以增加工作效能,同时又可以节省力量。这是就区级以上而言。在乡村中,各种不同的人民,还应保存他们独立的组织形式。如妇女可以有自己的纺织小组,青年学生可以有自己的学生会,工人可以有自己的工会等。但这些组织,既不必强求划一,也不能由上而下机械的加以规定。组织形式应当由实际工作的内容来决定。一个地区,有什么样的群众,有什么样的工作,就有什么样的组织形式。乡村中人民团体的组织形式,不能凭空想像出来。因此,有些同志主张在乡村中普遍成立“抗敌小组”的办法,是不对的。
  在工作作风上,必须彻底纠正脱离群众的毛病。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应当说群众的话,穿群众的衣,生活在群众当中,和群众呼吸相关。站在群众外面去指挥群众,包办命令等不好习惯,都必须彻底加以纠正。同时工作要力求切实,要根据群众今天的经验,在群众今天认识程度的基础上,去教育他们,提高他们。自上而下发号施令的办法,和只凭主观愿望不顾群众实际情形的作风,都是必须反对的。
  最后,在工作的进行中,应实行抓住中心,不贪普遍、求精不求多的原则。我们的力量,都要用到最重要的地方去,用到交通大道,城镇周围,学校工厂等经济发展、人烟稠密的地区里去。过去只求普遍发展,是不对的。须知今日抓住中心,深入工作,正是将来普遍发展的准备。对于会员的发展,应当采取有一个算一个的方式。一切抗战的人民,在自愿的原则下,都应被吸收到相当的群众团体中来。过去只求数量只求形式的办法,是不好的。只有这样的名实相符的会员,然后工作才能开展,人民团体才能活跃起来。
  中共中央所提出的精兵简政的政策,在陕甘宁边区,正在认真的彻底的推行着。民众团体的整顿,也是根据着这个原则的。在这个整顿的过程中,要吸收人民团体的实际工作的同志们,和各种人民的活动分子们,都来积极参加。要把这个整顿的工作,变成一个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运动,这样才能使边区的民众运动提高一步,边区的发展提高一步。
  

陕甘宁边区民政工作资料选编/中共陕西省委党校.—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12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