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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人与宪政(1940.3.8)

邓发


  中国宪政运动在历史上曾有过若干次,可是都因为当政者不愿给人民自由而毫无结果。而中国人民之希望有一个适合于人民利益和自己理想的民主政治,犹如大旱之望云霓,但可惜这种希望过去总是没有能够实现。在过去两年半抗战斗争的过程中,中国人民更进一步的认识了民主宪政的重要,把实行宪政看作是发挥国力战胜日寇的重要步骤。因此实行宪政是我国人民一致的要求,为抗日救国的迫切的需要。去年国民参政会第四届大会根据人民之要求和抗日救国之需要,通过了请求政府明令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行宪政的决议。这一决议公布之后,全国人民表示热烈的欢迎。接着国民党中央六中全会接受了参政会的决议,并且通过了于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召集国民大会的决定。很显然的,这些决议增加了中国政治生活和政治斗争的新内容。
  各界同胞深切了解,只通过实行宪政的决议并不能解决实行宪政问题。于是政府究竟是否诚恳实行宪政——尤其是究竟实行怎样的宪政的问题,就成为当前政治生活中一个重要问题。现在国内许多地方掀起了促进宪政运动的潮流,在重庆等地有各界宪政座谈会之成立,有新闻记者和妇女宪政座谈会的相继产生。在延安及华北许多地方更掀起了广大的群众实行促进宪政运动,延安在极短期间,即成立了青年的和妇女的宪政促进会,且于二月二十日成立了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延安工人方面,最近各工厂和各级工会也均成立了工人宪政促进会。所以宪政运动在延安和整个边区已成为广大群众的运动。
  然而边区和华北许多地方以外的广大的抗战大后方,在宪政促进运动的发展上,仍是极其微弱的,症结之所在是由于国民政府当局只通过了实行宪政的决定,没有给予人民以促进宪政必要的和应有的自由权利,即没有给人民以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政治自由权。人民既不能自由发表对于宪政的意见,又不能自由集会讨论,因此就不能掀起全国的成为发动抗战潜伏力的广大宪政促进运动,不能造成促进全国政治进步的政治运动。现在甚至已有的宪政座谈会也都遭到顽固分子的捣乱和禁止,许多关于促进宪政的文章遭到禁止登载和禁止发售。至于中国工人对于宪政运动之呼声,那简直是微弱得不能听闻。原因之所在大概是有两方面的:一方面是工人的活动所受到的限制非常严格,另一方面是我们致力于职工运动的人士,及我们工人群众本身,尚未强调地把有关于国家前途与本身命运的宪政运动列入自己目前斗争的重要议事日程。今天为要发动全国工人的生产热忱,为抗战而努力生产,发动全国工人来参加一切抗战的战斗动员,就必须在工人中间开展宪政运动,而其最重要的关键是给予工人以组织工会的自由,并承认一切由工人自己组织起来之工会有合法存在与活动的权利。中国无产阶级在全国的数量,大约是三百万左右产业工人,一千二百万到一千五百万手工业和家庭工业工人以及千百万雇农,他们在整个人口比例上说,虽然仍是比较少数,但他们在中华民族解放运动中,在近二十年来的中国革命斗争历史上,都起了光荣的先驱作用。他们曾积极参加过“五四”的反帝反封建运动,他们在一九二二年曾在香港策动过海员反帝的罢工;他们在一九二三年曾直接发动过京汉铁路工人的反帝反封建军阀的英勇斗争,举起了“为人权而战!为自由而战!”的旗帜;他们发动过惊动全世界的反帝的“五卅”运动和省港大罢工。大革命时候,他们不仅积极参加了北伐斗争,武汉、九江工人而且还直接收回过汉口九江的英租界;“一二八”上海抗战爆发时,上海工人曾以英勇的姿态出现来配合十九路军抗战。“七七”抗战开始在日本纱厂之十数万工人首先罢工响应;至于平汉、津浦、正太、沪宁、同蒲、南浔等铁路交通工人,则冒着危险去破坏敌人可能利用的铁路,同时以英勇精神帮助我军运输;在敌人炮火下,修复我们军用的铁路。平绥、正太、平汉、同蒲、胶济等铁路工人不为敌人工作而直接加入游击队,执起干戈来与敌人血战于疆场。工人们曾以最大热忱去进行有利抗战的生产,香港“南华”、“天演”、“自由”三报工人为反对汉奸汪精卫而举行罢工。总之我们中国工人阶级,对于自己的国家民族解放事业的忠诚是自问无愧的。我想任何一个忠诚的人都会承认:二十年来中国工人阶级在中国革命中的作用,中国工人阶级是我们革命中一个最坚决最彻底的革命阶级,是中国革命力量的源泉。假如以为中国工人阶级文化程度较低而把他们当作“阿斗”,那末这显然是最错误的。诚然中国工人阶级文化程度是比较的低落,可是这种低落并不能够归罪于工人阶级的责任,而只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社会所引起的结果。今天如果谁还不愿意改变这种现状,谁就是罪□,谁就是企图永远置工人阶级于无权的地位,而使整个中国革命不能得到胜利。
  中国工人阶级,虽然对于自己国家和民族有过许多伟大的贡献,可是直到现在还总是被反动势力所仇视和处于无权的地位。虽然在大革命时代中国工人阶级在自己艰苦斗争中获得了政治的自由和经济斗争利益的某些改善,而且取得过合法的保证,可是随着大革命的失败,这些果实化为乌有了。十几年来中国工人阶级在极广大的区域,不但没有任何合法权利,而且甚至经过自己艰苦斗争所组织起来之工会,也被解散或不被承认为合法存在,增加之工资悉数被取消了。中国工人阶级不仅处于完全无权地位,而且处于极端痛苦的生活状态中。如果把这些以往历史不提的话,那末抗战开始后的中国工人又怎样呢?在政治上是否已获得抗日的自由权利?是否已能在抗战中把工人自己力量组织起来?是否生活上获得了改善?考察一下事实我们就可以得到否定的回答。现在各地许多工会组织仍被认为不合法而不能立案。政府在一九三八年十一月曾颁布了战时保护劳工方案,但工人因要求增加工资而被开除工作者仍所在皆是。至于劳动保险法与女工童工同样是毫无保障的。抗战以来许多物品的价格已增至十倍甚至十五倍,而工人工资仍是维持战前状态,虽有部分获得增加工资的工人,却是极少数,而且所增加之工资也不过只有百分之十五到二十。另一方面发国难财者却经常违反战时保证劳工法令,在战时加紧生产口号掩饰之下来加倍剥削甚至任意开除工人,他们获得了几倍的利润,他们这种行为,自然更增加了工人的痛苦。
  今天我们政府既已通过了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行宪政的决议,因此中国工人现在再不能缄默而不发表意见了。上面已经说过实行宪政是关系于国家前途和中国人民本身命运的问题,既然这是决定国家民族命运的问题,那么就应依照人民的意见去解决。中国工人对这个问题不能轻易放过自己的责任,而应该出来说话和提出意见。提出些什么意见呢?首先我们必须认识:从提宪政到实行宪政这是一个斗争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的中心问题根据中共领袖之一王明同志所提出的,是包含三个部分:即“召集国民大会问题,制定宪法问题,实行宪政问题”。第一个问题上包含三点,即“代表选举问题,国民大会职权问题及国民大会休会期间的工作问题”。第二问题又包含“参加制定宪法之人选问题,宪法内容问题”。最后一个问题又包含“必须实行民主政治以为先决条件的问题”。总之在上述问题的许多问题,王明同志都在“解放”九十三期在他的文章上解释了,我们认为是非常正确的,现在我只说明我们中国工人阶级对于这个问题中应注意提出的迫切的问题,首先是在选举问题上。根据选举法十七条的规定,“参加选举之职业团体以在本法公布前依法成立者为限”。那末现在大多数工会未蒙批准立案者即无权参加选举。其结果就是大多数工人不能参加选举,而能参与选举者只是少数工会,且这少数工会中又大多没有大量会员的,这样选举结果就只有选出少数被指定专门办工会的“专门家”。所以今天迫切的问题第一是要力争组织工会的自由,要求政府承认凡拥有群众之工会的合法地位。并力争凡有工人群众之工会,在选举时不管立案与否均应有选举权。第二是工会的候选人,应由该工会工人开大会推选,反对会外人指定候选人的办法。第三是我们并不反对由工人选出之职员有被选权,但被选人不应限于职员,把候选权限于那些指派来办工会之职员,这种办法,我们是不能同意的。总之,我们不能同意选举法第十八条的那样的规定。
  其次在制定宪法问题上,我们工人应要求推选尽忠致力于职工运动的人士参与制宪工作。为达此目的,首先就要求我们所有工人把这个问题作为推进工会统一运动的开端。工人只有一致出来说话才有力量,工人阶级应当和衷共济地共同商讨,争取参与制宪工作的具体步骤,并提出对于宪法修改的具体意见,特别是关于劳动保证法,工会法和保证女工、童工之特别法,应当在会议中展开讨论。在座谈会中,在墙报刊物上,公开宣传自己对宪法之愿望和修改意见,再后我们工人要摆脱现在那种无权地位,那就要力争宪政的实现。宪政要能实现必须有工人阶级自己的团结与全国人民一致的努力斗争,只有这样宪政运动才不会为少数人所玩弄而落空。这种为宪法而斗争的进程,不可免的还要经过许多迂回曲折的道路。因此我们工人与全国各抗日民族阶级一起,必须有斗争的坚持性和不疲倦的精神。总之工人自己的命运,是要由自己斗争来决定的。我们不惧怕政府要我们作合法活动,而且应该根据一切可能的合法手续去争取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争取工会的合法地位,争取讨论宪法草案的修改和选举的自由,争取抗日的一切自由权利。
  陕甘宁边区是早已实现了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等自由的。陕甘宁边区工人,应当积极参加宪政促进运动,提出自己对于制定宪法意见和修正选举法及国民大会组织法以及一切具体实行宪政工作的积极意见,并以自己工作做出模范来推动全国的宪政运动。我们应向全国工人伸出友谊之手,要求全国致力于工运之先进人士,及各业工会工人,共同商讨促进宪政运动的办法,提出工人对于选举、制宪及实行宪法之一致要求。我们应将自己在边区参政的具体事实,将自己文化和生活的状况,经过各种报章、杂志、传达给全国工人,这是边区工人应有的责任。我们应使我们全国工人认识,争取自己经济生活的改善与争取政治自由是不可分离的。使他们认识促进宪政运动,实际就是为民主、为自由而斗争,亦即是为争取抗战胜利和争取工人切身利益而斗争!这就是我们全国工人当前的一个重大任务。
  (《中国工人》第二期1940年3月8日出版)
  

陕甘宁边区工人运动史料选编上册/陕西省总工会工运史研究室编.—北京:工人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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