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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工人宪政促进会简章(1940.3.24)

陕西省总工会工运史研究室


  一 名称:本会定名为“陕甘宁边区工人宪政促进会”。
  二 宗旨:
  1.本会以团结全边区之各业工人,研究宪政问题,提供工人对宪政之具体意见于政府。
  2.团结全国工人共同努力,广泛地开展宪政运动,要求中央政府给全国工人以民主自由。
  3.促进全国真正民主政治的实现,以达抗战之最后胜利,建立民主共和国为宗旨。
  三 会员:
  1.凡赞成本会宗旨之工人、不分职业、文化、党派、信仰等均可为本会会员。
  2.凡个人会员须经本会会员一人之介绍。
  3.凡工人组织的各种团体,由其本团体的介绍,经本会常务理事会的通过,均可为本会团体会员。
  四 会费:个人会员每月缴纳一分,团体会员视其人数多少,每人亦以一分缴纳,特殊困难者可以免缴。
  五 会期:
  1.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2.理事会每三个月开一次。
  3.常务理事会每半月开一次。
  六 组织:本会理事会得聘请全国工人领袖担任本会名誉理事。
  1.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三十一人组织理事会,管理和推进本会一切会务。
  2.理事会推选常务理事十一人,组织常务理事会,负责处理本会日常工作。
  3.常务理事会下按照工作之需要,设立组织科、宣传科、秘书处及研究会等,各部门可聘请干事若干人。
  七 工作:
  1.关于宪政问题的研究、普及与宣传工人对宪政运动的常识。
  2.提出及宣传关于保障工人生活及民主要求,随时建议政府及国民大会,以供采纳实行。
  3.与全国各地宪政运动团体及工会取得联系,交换意见,广泛开展宪政运动,共同促进真正民主宪政之实现。
  八 会址:暂设延安陕甘宁边区总工会内。
  九 附则:
  1.本简章自全体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本简章如有不适合处得由理事会修改提交全体代表大会通过之。
  1940年3月24日
  

陕甘宁边区工人运动史料选编上册/陕西省总工会工运史研究室编.—北京:工人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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