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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工人宪政促进会成立大会宣言(1940.3.24)

陕西省总工会工运史研究室


  延安工人宪政促进会现在成立了,这里首先我们感觉到边区工人的幸运,因为边区是实行了真正的民主政治,使边区工人的政治地位以及一切抗战建国的自由活动,得到了充分的法律保障,但是我们一看全国的工人阶级的广大兄弟们,除了华北一如我们而外,无论在沦陷区内或在其他抗战的后方,他们仍然处于被压迫的无权地位,而且处于极端痛苦的生活状态之中!
  翻开中国近二十年来的革命斗争史,很清楚地可以看到中国的工人对自己的国家民族解放事业的忠诚努力,这不仅充分证明中国工人阶级尽了它应尽的伟大职责,起了光荣的先驱作用,而且证明了中国工人阶级是中国革命力量的源泉,是中国革命中最坚决最彻底的革命阶级。
  中国工人阶级为国家民族解放事业,既尽了应尽的义务,就应当享有一切应享的权利,然而事实上则与此相反。在第四届国民参政会国民党六中全会都已通过了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行宪政的决议,边区工人为促进良好宪政早日实行,特召集延安工人成立宪政促进会。
  兹当本会成立之时,对于压制工人的不合理现象,不能缄默不言。同时,我们谨以亲热诚挚的友谊之手要求我们全国工人阶级的兄弟们挽手并肩,共同努力,以争取我们应享的权利,以求实现适合于全国人民利益之宪政。
  现在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我们必须首先认识:从提出宪政到实行宪政是一个斗争的过程,因此,只有工人阶级自己的团结,与全国人民一致的努力,希望才会变成事实;同时,这一斗争不可避免地还要经过一些迂回曲折的道路,因此,我们必须有坚持到底始终不懈的精神,总之我们自己的命运,要由我们自己的斗争来决定的。
  二、本会加入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为其团体会员之一,他们所发表的宣言及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组织法修正案等主张,就是本会的基本主张。
  三、力争我们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之自由,特别是组织产业工会及全国总工会,结成工运的统一战线,并要求国民政府迅速的将已颁布之工会法,工厂法中对工人较有利的部分具体实行,因为这是政府所颁布之法令,我们认为没有任何的理由让它再这样的长期搁置不行,至于地方党部及政府任意的以一纸决议,一道命令,随便的取消和限制工会,以及种种无端的干涉,我们希望政府予以制止,并要求政府迅速设法救济失业工人。
  四、要求政府承认凡拥有群众的工会,都有合法的地位,而且坚决反对未经批准立案之工会即无权参加选举的限制。工会的选举人应由我们工会的工人开大会公开选举,坚决反对会外人指定候选人的包办办法.
  五、在制定宪法问题上,我们工人应推选工人和尽忠致力于职工运动的人士参加制宪工作,同时,我们希望全国工运的先进人士,努力地推动全国工会统一运动,使工人阶级紧密团结,和衷共济,共同商讨,俾求得参与制宪工作的具体步骤之统一。
  末了,陕甘宁边区是实现了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等自由的。可是在法律上反不承认它的合法地位。因此,我们边区工人应当积极的参加自己的宪政促进会,努力研究讨论并提出自己对于制定宪法和修正国民大会选举法组织法的具体意见,并将边区工人参政的具体事实和我们的生活状况,传播到全国去,使全国的工人兄弟们认识:争取自己经济生活的改善与争取政治自由是不可分离的。结成中国工人阶级的坚强的统一战线,巩固与扩大全国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民主自由而斗争,为中华民族之彻底解放而斗争,为完成中国工人阶级当前的促进宪政运动的历史任务之胜利而斗争。
  延安工人宪政促进会
  3月24日
  

陕甘宁边区工人运动史料选编上册/陕西省总工会工运史研究室编.—北京:工人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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