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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一届参议会

雷云峰 张宏志


  (1939年1月17日——2月4日)
  参议会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民主制度的指示,并参照国民党中央政府关于建立地方民意机关的原则设立的。它既是边区的民意机关,又是最高权力机关。第一届参议会是在边区第一次民主普选的基础上召开的。大会于1939年1月17日至2月4日在延安召开。出席会议的参议员146人,其中有共产党员,也有国民党员和无党派人士;有工农小资产阶级的代表,也有商人地主富农的代表。毛泽东、张闻天、陈云、王稼祥等同志出席了开幕式,并作了讲演。
  会议的主要议程有三项:一、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向大会作了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分析了边区形势以及边区在抗战中的地位和作用;总结了抗战两年来边区政府工作的成就和经验以及存在的缺点;提出了在新阶段中边区政府的任务。林伯渠强调指出:“边区今后工作的总方针,就是团结边区全体人民,坚持持久抗战,保卫边区,保卫西北,保卫全中国,为争取抗战最后胜利,实现三民主义新中国而奋斗。”边府各厅、处、院的负责同志也分别就本部门的工作作了报告。会议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一致表示赞同,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二、讨论并通过《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和6个单行法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是根据国民政府的建国纲领和中共的抗日救国纲领,结合边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它的基本精神是:1、坚持巩固与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团结全边区人民,动员一切力量,保卫边区,保卫中国,收复一切失地。它是彻底的民族主义的表现。2、发扬民主政治,采用普遍、直接、平等、不记名的选举制,健全民主集中制的政治机构,增强人民自治能力;保障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与通信自由。这是彻底的民权主义的表现。3、确保私人财产所有权,保护人民由土地改革所得之利益,发展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废除苛捐杂税,改善人民生活。这是彻底的民生主义的表现。总之,是实行革命的三民主义。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这个施政纲领,把它作为边区一切工作之准绳。大会还讨论和通过了《边区政府组织条例》、《边区议会组织条例》、《边区选举条例》、《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边区土地条例》、《边区婚姻条例》。这是边区民主法制建设进步的表现。在这次会议上,议员们还提出了许多提案,反映了人民的要求和意见。大会正式通过的重要提案有l2件。
  三、选举事项。选举高岗和张邦英为边区参议会正副议长,选举高岗、张邦英、毛齐华、崔田夫、陈伯达、周长安、路志亮、王观澜、高述先九人为常驻议员;选举林伯渠为边区政府主席,选举林伯渠、雷经天、周兴、王世泰、高自立、曹力如、周扬、刘景范、阎红彦、霍维德、马锡五、王兆相、贺晋年、李子厚、乔钟灵十五人为政府委员;选举雷经天为边区高等法院院长。从此,边区参议会的常设机构产生了,真正民选的政府产生了。新选的边区政府委员会首次会议于2月6日召开并宣誓就职。参议长高岗莅会宣誓并致训词。会议推选林伯渠、高自立、曹力如、雷经天、刘景范、王世泰、周扬七人为常务委员,高自立为副主席。会议还确定了政府委员的分工和各厅处部的负责人。
  第一届参议会是边区历史上的一次重要会议。第一、它表明边区已经自下而上的彻底实现了由苏维埃制度向抗日民主制度的转变,这对推动边区的抗战事业和各项建设事业具有重大意义;第二,它产生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第一个参议会和民选政府,为敌后各根据地实行民主建政树立了榜样;第三,它在全国以至国际上都产生了反响,对促进国民党区域民主政治运动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这次会议的不足之处是边区参议会议员和政府委员中共产党员的“清一色”现象严重。虽与客观环境有关,然不利于团结各阶级和各阶层人民的,所以是一个弱点。(王振中)
  

陕甘宁边区大事记述/主编:雷云峰;副主编:张宏志,—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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