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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手工业的发展

雷云峰 张宏志


  (1937年——1945年)
  边区手工业主要是以合作社手工业和个体手工业为主体的手工工业。合作社手工业是在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政权建立之后发展起来的,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从1937年秋到1938年底为手工业合作社初创时期。
  1937年秋,边区总工会在边区供给部鞋靴社、被服厂解散后,组织成立了“工人合作社”(工业生产合作社),集合群众股金250元,组织起鞋袜、被服、木器、食品等4个生产部门。1938年冬,股金增加到1,500元,生产部门发展至13个,遂改名为“延安工人合作社联合社”。当时,建立了4个工业生产合作社,社员合计800人,股金扩大到2,988元,合作社分布于延长、安塞、延安县、延安市。1939年8月,人民纺织合作社有110个,社员达9,547人,股金增加到6,178元。
  1939年至1941年是合作社手工业初步发展时期。
  1939年冬,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10个,参加人数199人,股金11,251元,年产总值约5万元。1940年,各种手工业合作在充实原有合作社基础上增加了17个,股金发展到64,087元。1941年,全边区生产合作社共30个,股金合计613,117元。
  1942年至1945年8月,是生产合作社手工业大发展时期。
  1942年,生产合作社增加到50个,生产员工有563人,股金增至2,491,600元。1943年,生产合作社56个。1944年,生产合作社114个。1945年发展到591个,工人7,351人、职员616人,实收股金2,924,020,560元,月产量3,222,086,525元。
  陕甘宁边区合作社手工工业能够得到如此迅速地发展,主要是坚持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它坚持了组织人民生活,贯彻民办公助,依靠群众发展,为群众谋利益的方针;坚持自愿互利,实行民主管理的方式;坚持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经济;坚持凡参加合作社者,不分阶级、阶层的人民大众联合起来经营的组织;坚持公私两利的分红制度。上述政策、方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陕甘宁边区政府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私有制基础上大力发展手工业的基本政策是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是完全正确的。
  除了以合作社方式发展手工业外,边区政府还大力发展以个体生产为主的手工业生产。陕甘宁边区在1939年至1941年是由依赖外援向自给方面发展的;1942年至1945年8月,向实现纺织完全自给方面发展。而个体手工业生产,在自给工业中占相当重要地位。尤其是家庭纺织业的个体手工业生产,在国民经济中仅次于边区农业生产。边区发展个体手工业的正确方针:即大力发展以纺织为主的个体手工业;发展与组织群众自纺自织;成立“永昌公司”,帮助发展纺织手工业;制定和推广纺棉、纺毛办法;开展机关学校纺线运动等。
  陕甘宁边区以纺织为主的合作社手工业和个体手工业的发展,使群众日用物品的绝大部分经过合作社买入,农产品又经过合作社运销。一部分合作社的营业使群众经常得到分红,个体手工业剩余部分得以自卖,从而换得了粮食,实现了“耕有余粮”,纺织有衣穿,提高了生活水平,解决了军民穿衣问题,奠定陕甘宁边区的经济基础;同时,对于打破国民党的围困、封锁,支持长期抗战,巩固和发展民主政权作出了贡献。(宋玉忠)
  

陕甘宁边区大事记述/主编:雷云峰;副主编:张宏志,—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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