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献辑录 > 史料汇编 > 陕甘宁边区的精兵简政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三日)

《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编辑组编


  “精兵简政”为第二届参议会的一个最重要的决议案。它的主要内容,就是加强行政机构,提高行政效率,是今后彻底实现五一施政纲领的最大保证。把目前边区政府的各级机构检讨起来,有如下的两大弱点:第一,是头重脚轻。上级的组织庞大,有分工太过琐碎或人浮于事的现象,以致周转过多,太不灵活。下级则感到人员缺乏,质量又差,而事务却非常繁重,常有不能完全或彻底执行的现象。第二,是正规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因此各级机关常有因突击工作而松懈了经常工作,而经常工作也常常因某些分工太不明确,责任的划分太不严格,以致在某些关系上显得混乱。经本府第一次政务会议把参议会交来的上项议案加以讨论的结果,认为精兵简政是补救以上两大弱点的主要方案。在这新选政府开始施政的时候,应坚决执行,为今后的一切工作奠定坚固的基础,特产生一编整委员会,专门负责编整事项。现在经编整委员会核议结果,确定边区一级各机关,应减去人员(包括干部和杂务人员)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凡调整出来的所有人员,一律由编整委员会计划安置,使人人都各得其所,须休养的、须学习的、须参加生产事业的,都给以合理的解决。此外大部分人员,则用以加强县区乡级行政机构。以上的调整,实含有重大革命意义,把更多的人深入到群众中去,面向群众,对于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建设和提高,必然发生伟大的作用。望各厅处院在接到本文的当时,立刻召集各自的直属机关人员,将以上的意义和措施切实转达,并赶速进行以下的工作:
  第一,在精兵简政的原则下,按照以上调整人员的比率把各机关加以重新编制,如有骈枝机关或骈枝部门的,应加以裁减归并,列出编制表,并附上编制意见,限于本月五日送交民政厅编整委员会审查。
  第二,各机关的编制表,对于各部门的名称应斟酌的修改,如:“部”改为“科”,“总务科”改为“庶务科”,“勤务员”改为“公差”等等,希望提出意见。
  第三,各机关应在编制表后,附上今后的各机关建立正规制度的计划。这计划应比较详细的分条列出,以便一同审核。
  以上各项,望严厉执行,不得有误。
  

陕甘宁边区的精兵简政/《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编辑组编.-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9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