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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实行精兵简政给各县的指示信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四日)

《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编辑组编


  各专员各县市长:
  本府委员会就职以后,即依据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的一切指示和决议,对今后的边区施政,作了详细的计划和周密的布置,其首先实行的为“精兵简政”。因为“精兵简政”是健全行政机构,提高行政效能的最有效的方案,是保证今后完全实行“五一施政纲领”和一切重要决议案的重要步骤。
  我们应该指出;从第一届参议会以来,边区各级政府机构,虽然经过三年来的努力,已经有了规模,但是还不够灵活,不够健全,其重要的毛病有两点:
  第一,是头重脚轻的现象。在上级,人数过多,机关庞大;在下级,干部的数量和质量都比较差。上级人数过多,就有人浮于事的现象;下级干部配备得不强,一切命令和指示,总是多少要被打点折扣,以致有许多很好的政策,在有些地方没有能够很好的贯彻。
  第二,是各级政府的工作制度还没有完全正规化,还始终多少存在着“老一套”的游击作风。这固然是由于某些制度还没有完备地建立起来,或者口头上建立了,而没有认真执行,其中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由于各级人员的配备,还没有妥善,正规制度的建立也就不能不受影响。
  边区是抗日民主的模范根据地,是坚持全国抗战的堡垒,它的任务是非常重大的,要真正更有效的完成这伟大的任务,就要更加健全行政机构,彻底的使制度正规化。这样,才使一切工作更深入,才更加能够发扬民主,更加使政府和人民的关系密切,也就更能够发挥抗战建国的伟大力量。因此,在今天,实在有赶快首先实行“精兵简政”决议案的必要。
  为了执行这一重大的决议,现经本府第一次政务会议决定,成立编整委员会,由其负责检查调整各级的组织机构和干部配备,把各级机关过多的人员,尤其是上级机关的过多人员,尽量缩编,把多余的机关加以裁减或归并,以做到精干、灵活为原则。
  望各级政府,依照编整委员会所规定的数目切实缩编,所有调整出来的人员,应按以下的几项原则处理:
  (一)凡是有相当文化程度,有能力、能工作的干部,应该尽量往下移,以加强县、区、乡的机构(县级干部亦应有一部分移到区乡级去);
  (二)凡是须继续培养、加以深造的干部,应该经过一定的系统,送来延安的学校学习;
  (三)凡是身体确有疾病,实在不可能工作或学习的干部,应该由原机关负责设法给以休养,使其恢复健康后,能够胜任愉快的为革命继续工作;
  (四)凡是身体强壮的杂务人员,应该送入建设厅所属各工厂,去参加生产事业,以发展边区生产;
  (五)凡是太落后的分子,以及太老弱的杂务人员,他们需要回家去务农的,应该帮助他们回去。
  以上的几项办法,就是要做到人人各得其所。
  不过,在编整和处理的过程当中,应该严重的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各级行政长官,务必要把这次“精兵简政”的重大意义很切实的向所属人员传达,使大家了解“精兵简政”不是消极的裁减人员,而是积极的为了提高行政效能,以发展边区的事业,以进一步的提高边区、巩固边区。
  “简政”不是减少政事,而是要把所有工作做得简洁明确,能够很快的深入下层,深入群众。
  第二,往县级、区级、乡级移去的干部,应该认真而深刻的向他们解释,每个革命干部都应该面向群众,深入群众,在我们民主的政权里边,一个干部往下调,并不是“降级”,相反的,应该认为作下层工作是最光荣的事业。
  第三,凡是须要转入生产部门的,应该对那些个别不愿意的,加以耐心的说服,使他了解发展边区生产是当前最重要的事业,是改善自己生活、发展边区经济,加强抗战建国力量的事业。
  第四,对那些须送休养的,须送学习,须回家去的,都要很好的耐心的处理,不容许马虎了事、草率了事,而应该看作是一件较重要的工作去完成它,使每个人的心里都感觉很为愉快,心安理得。
  第五,各级行政长官应该特别注意,在按照新原则编整了之后,应该根据“简政”的原则,马上建立正规的工作制度,建立了,要随时检查,坚持下去,决不可口头在喊建立,而实际上不建立起来,结果使工作受到很大的损失。
  以上的指示,希望切实执行,并且随时报告为要!
  

陕甘宁边区的精兵简政/《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编辑组编.-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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