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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陕西省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刘志丹研究委员会章程(2006年10月19日通过)
中国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

  第一条 刘志丹研究委员会,是在陕西省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下设立的专门研究和宣传刘志丹及西北革命根据地有关历史人物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第二条 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研究和宣传刘志丹及西北革命根据地有关历史人物,发扬革命传统,繁荣党史科学,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
  第三条 本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征集、整理、研究刘志丹革命实践活动的史料;编辑出版刘志丹及西北革命根据地有关历史人物的著作和影视作品;组织交流刘志丹研究的学术信息,召开学术会议;对人民群众进行刘志丹革命精神的教育,推进地方的各项建设。
  第四条 本委员会的会员一般是从事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和中国现代史以及理论研究宣传工作的人员。凡参加本会者由本人申请,经委员会同意,方可成为会员。会员必须接受本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缴纳会费,接受本会交给任务,撰写刘志丹及西北革命根据地历史人物的研究论文和传记。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宗旨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的组织机构,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其主要任务是: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和长期的工作计划;组织和筹备有关刘志丹及西北革命根据地有关历史人物研究的学术会议;向中国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和省上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研究成果;筹措活动经费。
  第六条 本会活动经费请志丹县支持,并向社会募集。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向委员会和赞助单位、个人作出报告。
  第七条 本委员会办公地址设于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内。联系电话:(029)88302255 (029)85232285 (029)87212264;邮编:710069。
  

建国以来刘志丹研究文集/中国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陕西省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刘志丹研究委员会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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