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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回忆录——七六 闽代表来洋筹款
陈嘉庚

  七七抗战后冬月,闽省府派数代表来,系闽南人,萨镇冰亦同来,云“要筹款二百万元救济闽省,否则,夏末青黄不接,惨状难言。”余告以“现下决难办到,理由有三:抗战后侨民大会及本坡政府约定统一机关,凡所筹款概须汇交行政院,一也。国庆日全侨在吉隆坡开会,决定义捐坡币一千万元,限本年底筹足,新加坡数额须三百万元,现尚捐筹未足,二也。中央政府责成马来亚华侨,须认购公债四千万元,余按至多承受二千万元。在吉隆坡开会时,余主张待新春开始劝募,而各区代表多欲同时与义捐并进。然俗语云针无两头利,新加坡公债须负责五六百万元,必待新春开募,且不知若干日月方能筹足,三也。以上三件事均系全马议决在先,万万不可违背失信,私为闽省筹募,此乃最易知明白事项,望诸代表原谅。”而诸代表有不明白之人,纠缠月余不休,且听人怂恿,谓闽侨另筹确有效果。余告余既负总筹赈汇交中央政府之责,无论如何在新年夏季内决无办法,他闽侨言可另筹,汝可请他另立机关劝募,何必纠缠不满。后诸代表往吉隆、怡保、槟城,到处如新加坡应酬招待,各埠均许筹国币五十万元,系股份式作兴办农业之款,(时坡币五十一元半申国币一百元)并有侨领同诸代表来新加坡,要余赞同亦认五十万元,共二百万元,使诸代表不致空手回去。余云“作事须务实,若轻诺寡信,他日空雷无雨,反贻害本省,此等事余决不效尤。试问贵区会议定救国公债额数过期数月,已募若干?”该侨领答“尚未起手。”余则驳以“何故迟延,可见未有把握,故尚迟延。新加坡应摊五六百万元,开募月余仅二百余万元,尚欠之额不知须延迟至何时,且大半靠闽侨负责。贵区迄未动作,兹又欲增加省款,非至两败俱伤不已。在平时对故乡事犹当脚踏实地,何况抗战严重期间,已许中央筹募公债战费,安可迟误失信。无论如何必待数月后公债募有把握,方可筹及省项。”该侨领无言可答,而诸代表中难免有含意不满者,及余回国尚有余言也。
  

南侨回忆录/陈嘉庚著.—长沙:岳麓书社出版社,1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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