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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回忆录——七八 南侨总会成立
陈嘉庚

  南洋各属华侨代表到者一百八十余人,唯香港及暹罗代表最少。其原因香港粤侨十居八九,自抗战以来年余,尚未组筹赈机关,故无举派代表参加,只有闽侨一部份派两代表而已。至暹罗商业最盛者为暹京曼谷,华侨亦最多,其时暹亲日派执政,禁止华侨捐款汇寄祖国,故代表无法选派。唯暹京外诸埠秘密派人参加。新加坡华侨无相当大会堂,乃假距市五英里“南洋华侨中学校”礼堂为会所。布置颇堂皇,并拍有声电影。祖国重庆及各省主席或战区司令长官,多来电祝贺。开会时举余为临时主席。各处代表演说后,越日正式开议。对第一条名称决议曰“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次办事处地址在新加坡。三举余为正主席。庄西言、李清泉为副主席。四各埠会承认常月义捐国币四百余万元,(规定坡币三十元申国币一百元)。又议决一条谓政府如派任何官吏南来,须先征本总会主席同意,由主席函知各属会方得招待。其他议案及规则颇多。
  (附录一)南洋各属华侨筹赈祖国难民会代表大会专刊弁言
  本年五月中旬,寇陷厦门,难民逃鼓浪屿。鼓浪屿中西各界即组国际救济会,电请南洋各地华侨筹款协助。而福州救济会陈肇英、陈培锟、林知渊等君亦来电要求华侨电请中央派兵援闽,并筹汇赈款,当时庚曾复电云:“华侨不便过问中央军政,请自行设法;至救济事,待必需时当即进行。”旋接菲律宾李清泉君函电,倡议召集各埠侨领在香港或新加坡开会,讨论援救华南事宜,巴城庄西言君亦来函表示此意,而集议地点则主张以新加坡为适中。庚对李庄二君之征询,概用函复:同意集议研究加强筹款,而不同意牵涉军事政治。至以新加坡为集会地点一问题,庚鉴于马来亚情形之复杂,及过去召开联合会之经验,深感诸多困难,未敢接受。此函复后,即未有再通消息。事隔两月,至七月三十日,忽接孔院长自汉口来电,文云:“陈嘉庚先生:庄西言建议,在星组织华侨领导机关,此项组织,有无必要,环境能否许可,如何组织,始有成效,盼核复,电渝,孔祥熙世。”庚即电复如下:“重庆孔院长鉴:来电悉,菲荷各属,前曾对庚建议,集星组织机关,意在请求中央援闽,及研究筹款成绩。然关于军事,庚不赞同,若筹款则可,环境无问题,如以国府命令电各属埠,集星组织机关,研究有益筹款,庚甚欢迎,并可资以激励督促。如赞成,乞电示奉行,陈嘉庚叩世。”来函函电而外,又复沉寂。约廿日,高总领事过访,称接孔院长电,委查召集各属侨领来星开会事,庚乃将经过情形一一详告,数日后高总领事再接孔院长电,通告各驻地领事,传知南洋各属侨领来新加坡开会,其范围包括菲律宾、香港、安南、暹罗、缅甸、苏门答腊、爪哇、望加锡、婆罗洲、马来亚等,于是庚忝居新加坡筹赈会主席,分属东道,乃负责筹备一切,并订双十节日为开会日期。虽日期仅余三十多日,惟南洋各地侨胞均早已闻讯,有意奉行我政府命令者,选派代表参加,自不至如何逼促也。大会之期既届,最先到者为菲律滨代表,其他各埠代表亦相继贲临,至为踊跃。暹罗因环境关系,未便公然多派代表,然暹京、暹南、暹北亦均有人出席。香港华侨财力,以粤侨为最,不意粤侨出席者竟无一人。苏门答腊各埠参加,独首府棉兰与其近属,乃反放弃,查系前时各设机关,未有联络,迨大会前夕,方组总机关,故不及举派代表。其他数处来函,称因事未便派代表,惟愿拥护大会一切决议案,并愿加入总会为会员。至于上述暹罗一地,因环境所限,爱国侨胞不能充分显示其精神,然此后抗战前途愈呈光明时,则该地环境自能随以转变,以该地侨胞之众,将来筹款成绩当不至逊于马来亚。他如香港粤侨,去国最近,观感最切,富庶又为华侨冠,今后亦不能不多所贡献。另有若干地方组织欠完善或事阻未克参加者,尤希速谋改进,加入总会,以通声气而收宏效。此次出席代表,计四十五埠,凡一百六十八人,实南洋华侨史上所未有,亦云盛矣。大会既告闭幕,此一次南洋华侨大团结之空前盛举,已成为历史上不密之纪载,会中重要文件,兹已编成报告专书,爰将经过情形,摘述梗概,以弁简端。廿七年十一月。
  (附录二)南洋各属华侨筹赈祖国难民会代表大会通启
  巴城庄西言君前向孔院长建议:南洋各属侨胞应推派代表集新加坡开会,组织最高救亡领导机关,使筹赈购债汇款及其他救亡工作得收统一行动之效,而加速进展。菲律宾李清泉君亦持此主张。二君曾先后以函电询庚,惟间涉军政问题,故庚未尽赞同。日者,庄君重提此议于孔院长,孔院长乃电征庚意,并承高总领事过访面商,庚即以集会目的如在研究筹赈购债汇寄信款及国货问题,当甚赞成为答,现此事经拟进行,至领导机关云者,乃各侨领集思广益,组总会以相联络,而非操事权于少数人或个人,各埠侨胞自应明白此义,以民族国家利益为前提,服从政府指导,而体庄李二君之意,俾斯会得告成功也。南洋各属包括香港、菲律宾、爪哇、苏门答腊、婆罗洲、安南、暹罗、缅甸、马来亚等地,以地理位置言,新加坡实居中心,以华侨人口言,马来亚亦居多数,庄李二君所以主张召集各属华侨代表会议,组织最高救亡领导机关于新加坡者,盖即以此。自芦沟桥战事发生,我南洋八百万侨胞,奔走筹款,不遗余力,而时至今日,义捐公债成绩,合计不过国币六千余万元,平均每人负担七八元而已,视敌国国民“七七”一日献金四千余万元,相去霄壤,能不惭愧!以吾侨财力与敌侨较,盖远过之无不及,而国家遭遇之痛苦,又十百倍之,乃物质上为助于祖国抗战者若是其微,则中间显有许多亟待改善之缺点,此我南洋各属侨胞不能不集会研究者一。敌自一九零五年战胜俄后,跃为一等国,欧洲大战又假以造成富强之机会,于是黩武穷兵,蓄志侵略,积极谋我,垂数十年。“七七”变起,敌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手段夺我华北,我最高领袖蒋委员长鉴于最后关头已至,毅然发动全国长期抗战。一年余来,愈战而我之人力愈强,愈战而我之物力愈充,最后胜利属我,已为理势所必至,列邦所共许矣。然最后胜利云云,究非时间所能幸致,而宜以长期抗战争取之,此欧美军事专家所以有“时间为日本之敌,中国之友”之论也,是则今后敌我兵连祸结,历三年五载而不休,或亦意料中事。而欲支持我之长期抗战,并保证最后胜利之属我,则军事上之机械部队,尤当加紧整顿。国防建设,尤当充分完成。凡此种种,皆有待于后方国民之协助。华侨安居海外,独免流离转徙之苦,天职所在,更宜感奋惕厉,黾勉有加,使输款益臻普及,而无复见不出钱之人,此我南洋各属侨胞不能不集会研究者二。南洋侨胞逐月内汇寄家之款,总计不下千余万元,间接增厚国家经济力至大。数月前敌陷厦门,扰及潮汕,闽粤海疆,受制益甚,而各该地原有银行或缩或停,一部份民信局则乘机取利,抬高手续费,于是吾侨寄汇信款,颇感困难。幸中国银行负起责任,遍设办事处于闽粤内地各城市乡村以谋补救,款无论多寡,地无论远近,路无论通塞,皆乐予收汇,而汇水又甚低廉,近月来我侨胞远处乡国之父母兄弟姊妹,得如涸鲋获苏于勺水者,泰半恃此。然中国银行仅设分行于新加坡,其他南洋各属尚付阙如,则除新加坡及其附近各埠外,他处侨胞寄汇信款之困难,仍未解决。是项困难不及早解决,直接固足以影响吾侨故乡之经济,而内汇锐减,间接亦足以影响祖国抗战之前途。倘新加坡成立一相当机关以通南洋各属侨胞声气,而金融亦设法由此流转,使僻远侨胞同感交通之便利,则于国于家,皆有大益,此我南洋各属侨胞不能不集会研究者三。抗战军兴,我政府迅集巨大人力开辟西北西南等省交通线,铁路公路,双管齐下,期使内部脉络相连而远达邻境,以解除敌人锁海之威胁,及今战区难民内移者达数千万人,而丰富资源亦得赖以开发,奠建国之基于风雨飘摇之日,启复兴之运于河山破碎之时,操心弥苦而抱志弥坚,努力愈大而收功愈著,将来寇氛一扫,转贫弱为富强,特俯仰间事耳。吾侨爱国,素不后人,则于建国复兴之大业,何可袖手旁观,而不速图自效耶?此我南洋各属侨胞不能不集会研究者四。综上四端,实有召集南洋各属华侨代表会议组织最高救亡领导机关之必要,孔院长所以深致关怀者,盖亦同感。现各大埠由孔院长或领事直接通令准备,其他政令难及之区则由庚代为传知,并订本年国庆日为开会日期。凡已正式成立筹赈机关之大埠,应请从速举定代表以便来会,而该埠辖内之各小埠分会或支会皆属之,不必另派代表。例如马来亚分十二区,每区有一筹赈会,大会仅承认各该区筹赈会推派出席之代表,其余各该区内诸小埠之筹赈分会或支会如另有代表,则大会不能接受,若各埠会不能推派代表参加者,则其所属之分支会便可直接派代表出席,其职权概与各埠会代表同。此外若干不相统属之小埠或偏远孤僻之地,应请迅自组织机关与大会直接联络,除修函奉达外,特另文刊登各埠报纸。如函有未达,仍希自动示悉,并举代表依期参加。至大会议程及其他有关文件,经交托各驻地领事馆代发,请就近询取,或函索即寄。
  陈嘉庚谨启 廿七年八月 日
  (附录三)大会开幕主席陈嘉庚先生致词
  (由同上专刊转载)
  总领事,各位代表,各位来宾:今日适在我国国庆日举行此会,蒙推兄弟为临时主席,兄弟忝居东道,亦不客气接受。两月前得孔院长自汉口来电,拟邀各属侨领集星开会,组织领导机关,其最大目的在增加筹款效率。今日诸位踊跃光临,足见大家奉行政令甚诚,要求团结甚切,将来群策群力,加强后方工作,必有良好收获,可以断言。现在谨将经过各情,约略报告一下。
  (一)孔院长来电垂询三问题
  本年七月卅日接汉口孔院长来电,称巴城庄西言先生建议在新加坡组织领导机关,电文中提出三问题征询兄弟意见。
  (甲)领导机关有无组织必要。(乙)环境能否许可。(丙)如何组织始有成效。兄弟对此三问题,抱如下见解:
  第一条,兄弟认为组织领导机关,确属必要。因为世界上任何事业,若有组织,能合作,当然有益无损,若无组织,不能合作,则散沙之弊,实所难免。以兄弟经验而言,如前年马来亚购机寿蒋运动,若无组织总机关,不但成绩将减弱,而且各区内之小埠亦将不能统一区会机关,其领导者何人,所筹款数若干,亦皆无由得知。又如抗战以来,若非在吉隆坡举行联合研究会,组设通讯处,则各埠汇款亦不能统交行政院,义捐亦不能概免换公债券,义捐公债数目不得而知,全马组十二区筹赈会及领导者何人,国内政府亦必不能获悉,政府既不知若干区会及领袖为谁,则劝募公债事宜,无从委托,或委托不得其人,种种弊端,势且因而发生。若全南洋各属华侨,能推诚合作,共同设立总机关,则其收效之宏,更不待赘,故兄弟认为领导机关,必须组织。
  第二条,属于环境问题。兄弟接孔院长电时,曾先用口头通知当地政府,后复写函正式奉告,已不成问题。
  第三条,如何组织始有成效,此条兄弟有两项见解:一,若由政府命令侨领组织,当然较有成效。二,各属侨领集会如何组织,方有成效。对于前者政府已命令各驻地领事召集,兄弟不过负责筹备而已,对于后者则端赖今日到会诸领袖贡献高见,兄弟识见有限,惟望大家集思广益,俾组织周密,办法妥善,以完成抗战后方任务,而尽国民天职。
  以上所言,即兄弟对孔院长来电所提三问题之见解。兄弟复孔院长电及对高总领事面商内容,除军事政治不谈外,当然承认组织领导机关有必要。反过来说,兄弟若复电认组织领导机关为无须,将不免有三失误:
  (甲)悲观畏缩,见义不为,如富人有钱不出,减少抗战经济力量,于祖国为不忠。
  (乙)除军事政治外以必要而欺为非要,对政府郑重垂询为不诚。
  (丙)妄自菲薄,误认海外华侨无觉悟心,无团结力,以自侮辱,诸位试设身处地,究竟可否放弃此职责,而设词推诿了之乎?兄弟知在座各代表必能共体此意,而不轻易放过此机会。至会后有成效无成效,完全视我各代表之精神态度为转移。按南洋华侨八百万人,而出席代表不出二百人,则每人实代表四万余人。我侪所负责任,不外指导宣传出力工作,增加筹款效率,事轻易举,不难办到,绝非挟泰山超北海之类也。
  (二)从利害研究有无组织总机关必要
  凡事无论大小,必须先审利害,以为进退,如害多利少,当然不可干,如利害参半,则放弃亦可,如明明利大而害小,甚至有利无害,乃欲藉故反对,意气用事,在国家无事时,尚且不宜,况今日何日,今事何事,稍能爱国者,何忍出此,致蹈违反政府之命令可乎!今次大会所损失者,不过诸代表须花费多少耳,然所费无多,平日备资游历,尚可增长见识,况目的乃为祖国服务乎!至成立总机关后每月应开之费,除报纸多能尽义务外,余者该处自能负责,亦免支取筹赈会分文。
  (三)大会筹备之经过
  (甲)孔院长电高总领事请各属侨领集星开会后,本筹备处立即印发通启秩序议程及其他有关文件,托由各驻地领事转寄各埠侨领,如菲律宾、香港、安南、爪哇、苏门答腊、望加锡、婆罗洲、暹罗、缅甸、马来亚等地,亦有一部份由本处直接寄交各埠商会或筹赈机关,共计五六千件,想各属侨胞均已接到,不至遗漏,此外并在各属埠登报通告或七八天或十余天。
  (乙)敝埠华侨未有相当地点,可为此次大会会场,故假座华侨中学礼堂,因距离坡中较远,各代表来往实较不便,请原谅。至略事布置,一为尊敬国家政令,一为各属侨领聚首一堂,机会至为难得,故外表上不能不稍求隆重,至所有物料多属假借或报效者,工作人员亦多自动尽义务,所费实属不多。
  (丙)筹备以来,前后接到我国府林主席、蒋总裁、汪副总裁、孔院长、蒋夫人宋美龄女士之训词,及各省主席、各处机关之贺电,计 件,容请总领事及兄弟并纪录宣读。
  (丁)各属代表共列报一百七十余名,填具履历者虽多,而未填者亦属不少,凡已填者本处俱依报制表,至未填者则无法代填,亦希原谅。如函件遗失或本处疏忽误漏,希即通知,以便补入。
  (戊)各届代表最先到者为菲律滨,其他或舟或车,络绎不绝,亦有本早方到者,因时间无定,或事前未有通知,又寄寓旅馆多处,到本处招待欠周,深失东道天职,无任抱歉。
  (四)大会之意义
  我海外华侨寄人篱下,所有行动应受当地政府法律限制,若对我祖国政府,则绝对自由,因我国政令不能施行于海外侨胞,凡集会结社,无论何人肯否遵行,均可自由主张,故此次代表大会,虽由我行政院孔院长命令召集,而通过何项议案遵行与否,总机关实无权干涉,唯抗战严重期间,凡我侨胞自应精诚团结,集思广益,俾能加紧出钱出力,增强后方工作,此为召开大会之第一义。为欲求达此目的,故须组织机关为之领导也。
  (五)华侨捐款及公债,抗战迄兹,近一万万元,每月扯七百多万元,加以寄家信等每月千余至二千万元,合计每月可二千余万元。前日吴主席在香港演说,有云我国战费每日二百五十万元,即每月七八千万元,如此则我华侨对战费几负担三分之一。莫怪我政府重视华侨之助力,与最后胜利大有关系。我侨既知此义,更当增加奋发,源源接济,以达到胜利之目的。
  (六)华侨不应对祖国政府随便干请
  我祖国政府自来优待海外华侨,凡事多可直接用函电向国府省府往来,若在国内人民,则情有所见制,级有所必经,当然无此权利。但我政府既特别优待华侨,我华侨自应慎重从事,不可苟且,此尤兄弟所深自警惕者。况抗战时期,军事政治问题,千头万绪,非我海外华侨所能明识,若轻信人言,随便干请,必至动多失宜。在我政府既重视吾侨财力之贡献,遇有请求,不许则有失侨胞之意,迁就则或有损无益,所以吾侨机关如不慎重从事,随便于请,实使政府左右为难。今日举行大会开幕礼,总领事及各位代表,尚有许多宝贵意见要贡献,兄弟不敢多费时间了。
  (附录四)南洋各属华侨筹赈祖国难民会代表大会宣言
  南洋各属华侨筹赈祖国难民代表大会,建议于荷属华侨庄西言,经中国国民政府行政院孔院长同意而召集。大会目的在谋组织领导机关,增筹赈款,推销公债,以救济中国抗战中之难民,并协助政府完成建国大业,军政问题,概不讨论。各属参加者有香港、菲律滨、爪哇、苏门答腊、西里伯斯、婆罗洲、安南、暹罗、缅甸、马来亚等地代表,凡四十五团体,百六十四人,此华侨史上之空前盛会。蒙新加坡居留政府赞许,得于本年十月十日开幕,大会同人谨先掬致恳挚之谢忱。
  中国立国五千年,夙以和平正义昭天下,不幸邻邦日本,军阀专横,妄图吞并中国以为征服世界之准备。民国四年二十一条件之提出、十七年济南惨案之发生,特荦荦大端,世所共闻者。其他无理压迫,非法要求,擢发罄竹,难以具举。二十年“九一八”,日本更挟其坚甲利兵,攫夺中国东三省,继以占据热河,翌年“一二八”,又不惜启衅于淞沪。中国自念加入国际联盟,且为九国公约、非战公约之签字国,懔于盟国之尊严,惕于和平之神圣,不得不负重忍辱,制愤抑悲,勉循外交途径,以求合理解决,而冀日本之觉悟。乃侵略者野心未戢,变本加厉,转鹰瞬为虎瞰,舍蚕食而鲸吞,去岁芦沟桥炮声,盖世界和平与国际盟约之丧钟,中华民族与人类公理生死存亡之警号也。中国政府鉴于最后关头已至,毅然发动全面全民长期抗战,将以争取领土主权之独立完整,将以争取国家民族之平等自由,故中国之抗战,实为御侮而战。实为自卫而战,实为维护国际盟约而战,实为保障世界和平而战,中国国民政府乃中国国内外四万万七千万共同信赖之惟一政府,中国最高领袖蒋委员长乃中国国内外四万万七千万同胞共同拥戴之唯一领袖,国民政府之主张,即中国全国国民之主张,蒋委员长之意志,即中国全国国民之意志,大会同人,集议伊始,用首次决议通电拥护国民政府及蒋委员长抗战到底。
  同人于此,愿更揭举数义,为我南洋八百万侨胞告:
  其一,抗战十五阅月,敌财消耗百万万元,敌兵伤亡七十万众。我之物质损失虽巨,敌之物质损失亦巨,我之国土,虽涂满黄帝子孙之血,亦涂满三岛丑夷之血。惟我有无限之资源足以支持,我有无穷之人力足为后盾,忍万屈以求一伸,拚千输以博一赢,艰苦奋斗,义无返顾,否极之后,终有泰来。敌则资源有限,人力易穷,踵决肘见,百众不安,时间愈延长,危机愈逼近,墓由自掘,祸由自取,行见鼠窜而败,鱼烂而亡耳。故当前领土之沦敌,无关大局,最后胜利之属我,绝对可期。此种理势,吾人必须认识,此种信念,吾人必须坚抱!
  其二,华侨素有“革命之母”之令誉,爱国精神,见重寰宇。“七七”以来,输财纾难,统计不下一万万元,南洋方面,占十之八,此在道德的义务上,可谓已尽,而在国民天职上,究有未完。盖国家之大患一日不能除,则国民之大责一日不能卸,前方之炮火一日不能止,则后方之刍粟一日不能停,吾人今后宜更各尽所能,各竭所有,自策自鞭,自励自勉,踊跃慷慨,贡献于国家,使国家得藉吾人血汗一洗百年之奇耻,得藉吾人物力一报九世之深仇,而吾人之生存与幸福,亦庶几有恃而无恐。大会开幕之日,我国府林主席之训词曰:“急难轻财,护兹祖国。”我最高领袖蒋委员长之训词曰:“财力增厚,即战力增强。”林蒋二公,语重心长,凡我侨胞,宜皆铭诸肺腑,奉为金玉。而各代表所报告,今后常月捐义款,总计每月约近四百万元,尤当分别依其自定标准,努力求其实践。
  其三,南洋各属华侨,山海修阻,云天遥隔,声气欠沟通,感情失联络,常时犹病其不可,非常时更何能集中力量,效劳国家。大会同人,有鉴及此,爰议决组织“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于英属新加坡,期使筹赈购债之效率,得以增强,抗战建国之功业,有所补助。是项组织实现,不特各属筹款机关,可密切联系,而冶于一炉,即全南洋八百万侨胞,亦可精诚团结,而化为一体。吾人既共成之,既共有之,则吾人必须养之育之,予之以生命,赋之以灵魂,俾能发挥活力,为国家用,敢假借此组织以遂个人之私图者,固为吾人所不许,敢破坏此组织以快个人之私意者,亦为吾人所不容。
  其四,吾国丰于矿产,啬于产品,故建设难以进步,贸易难以发达,今欲一面抗战,一面建国,藉自力之更生,谋自强之不息,则开发矿藏,推销产品,实不容缓。惟政府专力御侮,未遑秉顾,海外侨胞,应速分负其责。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之设立,于此亦将加以注意,务使国产品深为侨胞所认识,永为侨胞所乐用,以振我工商业,而厚我经济力。更拟组织公司,开发祖国富源,维持难民生计。凡此加强战时经济机构,奠定战后复兴基础,皆属至急之要图,为我国外同胞所当尽心尽力以求之者。
  其五,南洋各属当地政府,平昔爱护华侨,不存歧视,此次吾国发动抗战,各属侨胞,本慈悲之怀,为救济之举,当地政府皆能深表同情,予以协助,凡我侨胞自应致其敬佩与感谢。然各属环境不同,法律不同,我侨胞宜各顺适环境,遵守法律,屏叫嚣而尚沉着,崇理智而制感情,步伐必求其齐,路径必取其正,使各方获好印象,而利我进行。吾人须知,吾人之敌,只有一个,敌以外皆吾人之友,吾人应以左手挥拳以击敌,应以右手伸掌以握友,然后足以孤敌困敌,然后足以加速搏取最后之胜利。
  以上五端,为吾人之态度,亦为吾人之方针。本此态度,循此方针,以求达目的,则在乎大会全体代表与南洋全体侨胞之共同努力。大会同人谨乘休会之时,更郑重致意曰:惟精诚始足以言团结,惟团结始足以言力量。精诚充,则团结未有不固,团结固,则力量未有不宏。愿我八百万同胞自今日起,充大精诚,固大团结,宏大力量,以为我政府后盾,则抗战断无不胜,建国断无不成,鞠躬陈词,幸相与勉之。
  中华民国廿七年十月十六日
  (附录五)南洋各属华侨筹赈会名称一览表
  (由同上专刊转载)
  (英属)
  新加坡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大会委员会
  霹雳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雪兰莪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巴生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彭亨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
  玻璃市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大会委员会
  吉兰丹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吉礁区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马六甲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森美兰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大会
  登嘉楼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大会委员会
  槟榔屿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柔佛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
  砂朥越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大会委员会
  诗巫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山打根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美里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大会
  民那董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纳闽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大会
  北婆罗洲亚比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美、法、暹、香港、缅甸各属)
  缅甸华侨救灾总会
  菲律宾华侨援助抗敌委员会
  岷里拉福建救济会
  曼谷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陶公华侨筹赈祖国伤兵难民会
  董里华侨月捐部
  北大年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浪丕汶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越南南圻华侨救国总会
  越南南圻华侨缩食救济兵灾慈善会
  海防华侨缩食救济兵灾慈善会
  高棉华侨救济祖国灾民慈善会
  香港旅港福建商会救济难民临时委员会
  (荷属)
  巴达维亚华侨捐助祖国慈善事业委员会
  万隆华侨捐助祖国慈善事业委员会
  茂物华侨捐助祖国慈善事业委员会
  井里汶华侨捐助祖国慈善事业委员会
  日惹华侨捐助祖国慈善事业委员会
  梭罗华侨捐助祖国慈善事业委员会
  万里洞华侨捐助祖国慈善事业委员会
  峇眼亚比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望嘉丽属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大会委员会
  萌菇莲华侨捐助祖国慈善事业委员会
  占碑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任抹华侨赈灾会
  吗辰华侨捐助祖国慈善事业委员会
  山口洋华侨捐助祖国慈善事业委员会
  硕顶华侨公益社
  达板努里华侨救济祖国战区灾民委员会
  实叻班让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火水山华侨捐助祖国慈善事业委员会
  楠榜华侨赈灾委员会
  邦加兰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洞葛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慈善金委员会
  文岛宜华侨捐助祖国慈善事业委员会
  笠望中华学校
  北加浪岸华侨捐助祖国慈善事业委员会
  松柏港华侨捐助祖国慈善事业委员会
  邦加勿里洋华侨赈灾委员会
  棉兰华侨团体联合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邦加梹港华商公局
  北干峇汝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委员会
  邦戛华侨慈善委员会
  三宝垅华侨捐助祖国慈善事业委员会
  泗水华侨赈灾委员会
  沙璜华侨筹贩祖国难民委员会
  冷沙华侨筹赈祖国灾民委员会
  西婆罗洲三发华侨赈济祖国难民委员会
  (附录六)各埠筹赈会办法举要
  (由同上专刊转载)
  谨依据代表大会决议:“总会应行订定各种筹捐赈款办法之细则及其方式,通告各属会尽量采用”一案,特草拟本文筹赈办法举要,都为十二种类,以供各属会参考而采用之。在此十二种类之外,各属会如有更切实有效之办法,亦得举报本总会分达各处。
  (一)特别捐
  (甲)每若干月相机出捐一次,视地方景况而决定之。
  (乙)逢大纪念日,可倡行献金运动。
  (丙)采用国内新发生某种灾难名义,即同时进行特捐——例如黄河水灾等类。
  (丁)国内有何种倡捐,在时间上急需者——例如劝募寒衣等类。
  (二)常月捐
  (甲)各行店公司应捐认者。
  (乙)各店员伙伴应捐认者。
  (丙)自由职业应捐认者。
  (丁)劳动界应捐认者。
  按此项常月捐在都市而外,并应推行及山内、乡村,以求普遍,办法应雇员催收,如各地方有热心家负责催收更妙。
  (三)货物助赈捐
  (甲)出产品或入口货。
  (乙)如与环境有关者,应设法避免干涉。
  (丙)此项货物助赈捐,如办理得妥时,实惠而不费,最可持久。
  (四)纪念日劝捐
  (甲)一月一日开国纪念,及旧历正月初一二等日(约阳历二月间),可藉此年节劝侨胞节省各赞助赈。
  (乙)三月十二日总理诞辰及三月廿九日黄花岗烈士纪念择一举行。
  (丙)五月九日国耻纪念日。
  (丁)七月七日芦沟桥惨案纪念日。
  (戊)八月十三日抗战纪念日。
  (己)九月十八日暴敌入寇东三省纪念日。
  (庚)十月十日国庆纪念日。
  (辛)十月卅日蒋委员长寿辰纪念日。
  (壬)十一月十二日总理诞辰纪念日。
  (癸)十二月廿五日云南起义纪念日。
  按每逢纪念日劝捐办法,或口头劝募、或演剧、或卖纪念品、或卖花,均可随时地而决定,其中惟卖花较为简便,若距离月余或二个月举行一次,虽颇麻烦,然以国难严重关头,出力出钱,固应勉为其难,爱国侨胞,当能原谅,而乐表同情。若逢一月之间有两纪念日者,可以就地变通,观局打算,总求加强筹赈成绩是也。
  (五)卖花卖物捐
  (甲)每逢纪念日组织卖花队出发向各行店及个人劝售。
  (乙)要以广大队伍普及劝售求成绩之伟大。
  (丙)卖花而外或兼售别种纪念品物,如蒋委员长像章等类。
  蒋委员长像章铜质每个大宗六占余镀银约近一角镀金约近二角,如需要可代介绍购办。
  (六)游艺演剧球赛捐等
  (甲)此数种之中,各有不同且多属娱乐性质,虽每月多举几次亦属无妨。
  (乙)场内卖票,多出游客自由购买,若场外买票,则须用工作鼓励,方有成效。
  (丙)场内货物,多用征求义务捐助者。
  (丁)场内卖物,亦有当场鼓励顾客加价之效率。
  (七)舟车小贩之助赈捐
  (甲)舟车小贩等应经若干时日,请报效一次,须察情形而定,但应派员鼓励,方能有效。
  (乙)每次给以救济箱,收来若干,应为之表扬,俾互相观感。
  (丙)报效之日应大书特书,挂布表扬,俾买者更不计值,而多捐助。
  (八)迎神拜香演戏捐
  (甲)迎神等虽近于迷信,然习惯难除,便宜利用,有此机会宜劝诸当事人节约开费,移款助赈,此举甚有效果。
  (乙)旧历七月盂兰胜会(俗称普渡),此项习俗,耗费更巨,若能设法利用鼓励其节资移赈,收入定必不少。
  (丙)各社神诞香火热闹,人山人海,彼等虽为迷信诚心而来,倘乘机组队,卖花卖物,亦可收巨效。
  (九)设救济箱于公共场所 
  (甲)制木柜高约二尺余,大约尺余方,柜后面墙枋高出约十寸,给一伤兵或写标语,以引致观感。
  (乙)该木柜安置于公共出入场所,或任何大机关门户口,托其所内人员兼管。
  (丙)该木柜应加封锁,按若干时日,由筹赈会派员会同所内人员公开核算,得若干赈款即给收据,并表扬之。
  (十)宣传有效方法
  (甲)多设阅报室及壁报,任人观阅。
  (乙)另拟白话文告,隔若干时日印发一次。
  (丙)利用世俗各种纪念日,作演讲会,会场或借戏台一半小时便足。
  (丁)通俗演讲,意在感化文盲,切勿多用文言,宜用乡土浅白之语句,能令男男女女家喻户晓者为要。
  (戊)通俗演讲,每人不过半点钟,讲时应简短,及能感动者为合,并多招演讲人员,每次集会,至多一点余钟,至二点为限。
  (己)注意在市区外各山芭村落演讲,俾能普及出钱。
  (十一)各处应多设筹赈会分支会
  (甲)各埠市区之外,所占地域更广大,应派员向各内地乡村鼓励,组织分支会。(语云,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无论何处,吾侨定必有热心家,可负其地方之职责。)
  (乙)分支会若有成立,则其常月捐或何项特捐,定有多少可以增加收入,在组织初期,应宜派员指导。
  (丙)乡村内地如多设分支会,则必互相观感,互相竞进,盖不甘后人,不甘受不爱国之恶名,此乃我民族之特性,但期各埠会领袖,尽力设法领导为要。
  (十二)各埠会常月捐应求有进无退
  (甲)各埠会对此次大会报告之常月捐额数,此后当求增加、不可减少。
  (乙)要达到所期之目的,势必用心用力,勤事工作,然救国筹赈,责无旁贷,所望负责筹赈会领袖,与同事人员之努力。
  (丙)本节所谓各埠会常月捐乃包含各埠会逐月收入一切捐款而言,非仅指各类捐款中之一类常月捐而已。
  (附录七)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通告 第一号
  暴敌扰粤,广州告陷,在时间上,可谓意外,在情势上,实在意中。吾侨切于爱国爱乡,难免骤受刺激,然不宜因而丧失意志,更不可因而动摇胜利可期失地可复之信念。盖抗战初发,我最高领袖即已立定三大策略:曰“焦土抗战”,曰“全面抗战”,曰“长期抗战”,以对付暴敌。此三大策略果能坚持到底,则暴敌虽有世界一等军备,亦终必失败,兹谨为我全南洋侨胞陈之。
  (一)焦土抗战。所谓焦土抗战者,将不惜糜烂若干领土,使敌于偿付重大代价之后,纵有寸进,终无所得。敌虽有飞机大炮之轰炸,使我田园庐舍,悉化灰烬,然不足以惧我屈我,敌虽肆其劫掠屠杀之手段,施其恫吓离间之技俩,然不足以阻我挠我。反之,我之团结日以坚,我之力量日以大,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宁成仁而死,不忍辱而生,宁以焦土葬敌,不以净土资敌,我虽失败于一时,敌必失败于最后。此种策略,实出敌意料之外,而足以碎敌之迷梦也。
  (二)全面抗战。所谓全面抗战者,将精诚团结,举国动员,使处处抗战,人人抗战,不致示敌以弱点,予敌以个别击破。目前敌虽占我江海边地,繁华城市,铁路交通线,然每省被占之地,至多无逾十分之一,其余全在我国手中,我政府更派员组织游击队,而民间壮丁队又从而附益之,无论城市乡村郊原山野,皆有其踪迹,神出鬼没,夜袭昼狙,毙敌日以千百计。如华北之山西、河北、山东等省,虽被占最久,被祸最甚,然境土十分之九,仍在我统制下,平津近郊,屡受我游击队威胁,仅此数省,敌须经常留兵二十万左右,犹且防不胜防,疲于奔命。故此后无论敌能再占我若干省,我之游击队壮丁队亦必随之增加,以陷敌于四面楚歌之境。试问敌有若干兵力可分驻许多日,而逐月伤亡盈万,更将如何补充?由是以观,可知敌多占我一省之地,则多损彼一臂之力,似此人力财力有限之小国,而欲妄图吞并地广人众决心全面抗战之大国,其最后胜败之数,盖不待卜而知矣。
  (三)长期抗战。所谓长期抗战者,将养我之兵,耗敌之力,坚持到底,义无反顾,使敌速战速决之野心,悉成画饼,而逐渐暴踞其先天不足之病征,自召政治经济之总崩溃。民二十年敌占东四省,易如反掌,遂得陇望蜀,拟于客年再吞华北。敌初按六星期至三个月即可得手,迨我蒋委员长发动长期抗战后,其狂谬计划遂完全失败。抗战以来,十六阅月,敌于华北尚不能占一全省,况华中华南华西之区域较华北广大十数倍,而能尽为吞没乎?稍有常识之人,当能明白此理,而瞭然于泥脚之敌终不能久立矣。然敌固自知久战必败,故狡图速战速决。当南京被陷时,敌即请求友邦与我商谈和平条件,为我最高领袖所拒绝,占徐州后,复施此策而无效,最后乃谋急夺广州汉口,以胁我采择和平之一途。观此即知所谓和平计划,即敌之逃死计划,绝非蒋委员长三大策略所能容。故无论何城何镇失守,皆我抗战中难尽避免之过程,于我抗战前途,实不发生恶劣影响。吾侨惟有信仰领袖,拥护政府,尽后方出钱出力之责职,以与战事相终始,则最后胜利属我,期在不远耳。
  抑更有言者:敌占我东四省,已阅七年,费款卅万万元,死亡士兵十余万众,至今仍时时受我义勇军攻击,不得安居乐业。我东四省人口不过我全国国民十分之一,自沦丧以后,无我政府机关为之领导,军械又甚缺乏,财物又甚枯竭,而民心依然未死,民气依然甚盛,相率振臂揭竿,且冒万险,以与强仇抵抗,使其损失与时俱增,而无法解免。今我战区各省人民众多,组织周密,供给领导,日臻完善,抵抗力量视东四省加十余倍,岂容入寇之敌一日得安寝食耶?
  我国地势,河北山东诸省多平原,乏高山深谷可以藏守,尚能遍组游击队,到处活跃,其他诸省,高山深谷,所在皆有,尽为游击队绝佳战地,进可以杀敌,退可以保身,敌之机械部队,更何所施其技?长是与敌周旋,终以使敌消耗巨大而趋枯竭也。
  我国地大物博人众,居世界第一位,特科学未昌明,实业未发达,故宝藏于地,不能富强。今抗战建国兼筹并顾,自力更生,自强不息,则最后胜利之日,即民族复兴富强之时矣。美国独立战争,初期失败,名城尽失,要地多丧,余众不过万人,卒以华盛顿之坚苦沉毅,百折不挠,长期抗战至七年之久,而博最后成功,今日我国抗战情势,持较当时美国,实远胜之无不及,最后成功之希望必更容易实现,断无疑义。一时之胜败,一地之得失,岂足转移我同胞之心乎!愿相与共勉淬励,以加速民族解放之日之来临,幸甚,此布。
  中华民国廿七年十月廿七日
  

南侨回忆录/陈嘉庚著.—长沙:岳麓书社出版社,1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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