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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平反冤假错案
《习仲勋传》编委会

  随着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逐步深入,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进一步解放,纷纷要求平反“文化大革命”中和历次政治运动造成的冤假错案。习仲勋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使一大批冤假错案得以尽快平反。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给广东制造了大批冤假错案,在此之前接连不断的政治运动也形成许多冤假错案和历史遗留问题。因此,有步骤地解决这些问题,是一项十分紧迫而又重大的任务。在习仲勋来广东之前,中共广东省委已按照中央指示,开始进行这一工作。但由于受历史条件的局限,特别是“两个凡是”思想的影响,党的指导思想和各条战线的拨乱反正还处于起步阶段,广东省平反冤假错案的步子还不大。
  习仲勋到广东上任之后,在“就职演说”中公开表明:“必须坚决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统一战线政策,侨务政策,民族政策”等。广大蒙冤受屈者也对习仲勋寄予厚望,认为他本身就是“左”的错误的受害者,能够体谅和理解受害者的处境和遭遇。因此,一封封申诉书寄到省委,一宗宗骇人听闻的案件提了出来。这一时期,平反冤假错案成为省委工作的重点之一。
  习仲勋首先组织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法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央有关落实政策的一系列文件,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胡耀邦提出的落实干部政策的要求开展工作。其次,他具体深入了解统战部、政协、宗教和侨务等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同时,依靠省纪委进行案件复查,逐一解决,加大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力度。
  习仲勋不满足于阅看省委信访办公室送来的信件。他指示秘书贾延岩经常去信访办查看人民来信,在接待室倾听来访者的申诉,外出抄写要求平反的大字报。贾延岩回忆说:“一九七八年是‘文革’刚结束的第二年,社会上民众最强烈的要求莫过于平反冤假错案。根据习书记的明确要求,在那个时期我去过最多的省委部门是信访办,外出最多的工作是抄写大字报。”①
  那时广州市中山三路、四路和整条北京路街道两旁,贴满了要求平反冤假错案的大字报。一天,在北京路路口,正准备抄写大字报的贾延岩,被一群披麻戴孝的群众刚贴出的大字报吸引住了。大字报说的是一件事关人命的血案。贾延岩看了后,出于同情和义愤,忍不住悄悄给这些人出主意,让他们到省委信访接待室直接申诉,并指点去省委的路线。他的做法受到了同事的批评,说他是感情用事,领导的秘书怎么能叫老百姓到省委闹事呢!习仲勋听了贾延岩的汇报后,严肃地说:“你没有做错,共产党的机关,共产党的干部怎么能怕老百姓,对老百姓没有感情那还是共产党的干部吗?这样的官在封建社会都不是好官!”②
  五月二十九日,习仲勋系统地听取了省委统战部关于全省统战工作的汇报,并指示他们要认真落实党的各项统战政策。六月十八日,习仲勋和省委有关负责人又专门听取关于海丰问题和南路(即湛江、茂名等地)地下党问题的汇报。这两个冤假错案是“四人帮”的爪牙在广东“文化大革命”期间制造的典型案例。
  海丰是中国共产党早期著名的革命家彭湃的故乡。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彭湃在海陆丰一带开展农民运动,是中国农民运动的先驱,有“农民运动大王”之称。“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江青反党集团为了反对周恩来和叶剑英,在海丰大反彭湃,诬陷彭湃是“叛徒”,残酷迫害彭湃的母亲及其亲属,大肆诋毁海陆丰农民运动,那些维护革命烈士英名的干部和群众也受到打击和迫害。同时,在湛江等地大揪“叛徒网”,把在抗战期间隶属于以周恩来为书记的中共中央南方局领导的广东南路党组织打成“叛徒党”。习仲勋对这两个案件极为重视。不久,他在深入汕头的调查研究中,进一步实地了解这两个冤案的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加快纠错平反。
  六月三十日,习仲勋还安排省委书记、省委纪委书记李坚真就落实干部政策问题,在省委四届一次常委扩大会议上作专题发言。李坚真在发言中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凡属冤假错案的坚决平反,凡属应纠正的坚决纠正,错多少纠多少。会后,按照习仲勋的指示,省委批转了李坚真的发言,要求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七月十一日,习仲勋再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听取统战工作的汇报,专门就落实政策作出指示。他说,民族资产阶级这些人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最大,做统战工作的同志要知道这种情况,他们被查抄的财物、被挤占的私人房屋,要按党的政策办事,该退赔的就要退赔;对错划的右派分子,要坚决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民族工作,要认真解决海南、韶关等地的国营农林场与少数民族社队的山林土地纠纷问题。他要求,把国家拨给少数民族地区的款项专款专用,说这样“能办许多事,几年就可以把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搞起来”。习仲勋重视政协工作,提出统战部要通过政协这个组织,做好联系各方面群众和人士的工作。他要求,要把一些有代表性的老人和老干部安排到政协去工作,不要老说他们的缺点,要多看他们的成绩;对党外老知识分子,不要再提他们是“从旧社会过来的”,直接称“党外老的高级知识分子”。他要统战部门把民主党派成员的分布情况搞清楚,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并指示做好宗教工作,按宪法办事,有信教的自由,也有宣传科学道理和无神论的自由。关于侨务工作,他要求统战部也要管侨务政策的落实。他还要求列席会议的省委组织部、省计委、省公安局、省财政局、省侨务办、广州市委统战部的负责人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协助落实好各项统战工作政策。
  习仲勋注意抓了一些影响大的案件的平反昭雪。在他的督促下,庄辛辛冤案得以平反,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誉。一九七六年四月初,北京发生了“天安门事件”,广州人民以各种方式悼念周恩来,拥护邓小平,反对“四人帮”,其中突出的一个是广州半导体材料厂的青年工人庄辛辛。他于四月七日向《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公开写信说:“支持邓小平!打倒张春桥!支持邓小平!打倒姚文元!支持邓小平!打倒江青!”“敬爱的周总理,永远活在我们革命人们的心中!”“我们要的是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我们不要阉割的马克思主义!”③庄辛辛因此遭到逮捕和批斗,按“反革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九七八年七月十四日,中共广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庄辛辛案件,决定为其彻底平反。习仲勋参加会议并讲话说:“‘文化大革命’时,庄辛辛还是个小孩子,他这样关心国家大事,我们比不比得上他?我就比不上他。像这样的人,在激烈的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中,这样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是不简单的,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当天,中共广州市委在中山纪念堂召开五千人参加的大会,省委书记李坚真受习仲勋的委派出席大会,宣布为庄辛辛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广东省为庄辛辛案件公开平反,在全国处理同类案件中是较早的。
  一九七八年底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彭德怀、陶铸、杨尚昆等人的冤案平反,对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的冤案平反,对“二月逆流”、天安门事件等重大冤案平反,极大地推动了全国各地落实政策的工作,使广东彻底解决“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冤假错案的决心更加坚定。
  一九七九年一月,中共广东省委召开四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会上,习仲勋对全省各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的同时,集中讲了平反冤假错案问题。他旗帜鲜明地否定了“文化大革命”中广东的“一·二二”夺权事件,“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等,宣布因这些问题受到迫害、株连的人和事予以彻底平反。他还代表省委对广东历史上的重要案件和遗留问题表明态度。
  习仲勋说,“文化大革命”中,黄永胜等人秉承江青一伙的旨意,在广东成立专门机构,“审理广东地下党”,揪“南方叛徒网”,目的就是要反对和否定周恩来。他郑重地宣布,因这些案件受迫害的同志都应当平反昭雪;抗战时期广东党组织是在周恩来为书记的南方局领导下从事革命斗争的,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南方叛徒网”本身就是一个冤案,应该彻底平反;全国解放前活跃在广东各地的人民武装队伍,都是党所领导的革命武装,在革命斗争中起了重要作用,把广东人民武装称为“土匪部队”,完全是诬蔑之词,必须彻底平反;海丰发生的反彭湃事件,矛头也是指向周恩来和叶剑英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现在这一冤案已得到平反昭雪,被颠倒了的党的历史要重新恢复过来,对在这一事件中疯狂进行阶级报复、残酷杀害彭湃烈士侄儿彭科的洪桂文和其他几个民愤极大的凶手,交专政机关依法严惩。
  习仲勋还再次强调了处理反右派斗争和“四清”运动中遗留问题的政策。他说,对于一九五七年反右派斗争中存在的问题,中央已发文件,明确指出凡是属于搞错了的,必须改正。广东省应按照中央指示精神,错多少纠正多少,全部错了的全部纠正,不留尾巴。对在“四清”运动中有些同志处分偏重和处分错了的,也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予以改正。凡是在“四清”运动中补定的阶级成分,都不算数,应以土地改革时划定的阶级成分为准。
  习仲勋还特别对处理广东所谓的海外关系“黑六条”问题提出要求。他说,“文化大革命”一开始,江青、张春桥就诬蔑过去的“侨务政策都是反动的”,对归侨、侨眷大加迫害。在极左路线横行之下,一九七〇年省革委会出台了《处理有港澳海外关系干部的六条意见》,在顺德、台山等地试点后在全省推行。“黑六条”搞得人心惶惶。侨眷、归侨、港澳同胞的亲属和有海外关系的干部,同海外亲人的正常通信联系,都被扣上“里通外国”的帽子,海外亲人汇来的养家侨汇,被说成是“特务经费”。“海外关系”成了莫须有的罪名,一批有海外关系的干部和侨眷、归侨被当做“特务”,横遭打击和迫害,制造了一批骇人听闻的政治假案,在海内外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他强调,广东是著名的侨乡,华侨和侨眷绝大多数是劳动人民。华侨具有爱国的光荣传统,“黑六条”是反动的,应该彻底加以批判,凡因“黑六条”受到迫害的人,都要平反昭雪。
  同时,习仲勋对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不公正处理的问题也提出要求。他说,由于极左思想的指导,错误地处理了一些干部,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也有打击面过宽、处分偏重的情况,伤害了一些同志。对这些问题,该平反的平反,该纠正的纠正。各地、市、县的一些重大案件,一律由各地、市、县党委根据情况,实事求是地予以处理。对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两退一插”等运动中的遗留问题,也要一一加以解决。④
  习仲勋的讲话引起了强烈反响,对平反冤假错案的认识和开展工作的决心,大得人心,博得了与会同志的阵阵掌声。
  会议期间,广东省党、政、军和各界代表隆重举行仪式,深切悼念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忠诚革命战士陶铸,习仲勋和省里的领导人出席。习仲勋在讲话中高度评价陶铸的一生,号召大家学习他的崇高品质。他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事实充分说明,在陶铸的领导下,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在原中南局和广东省的各项工作中,是始终占主导地位的。原中南局和广东省委是红的,不是黑的。原中南局和广东的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林彪、‘四人帮’一伙把原中南局和广东省的许多干部诬蔑为‘死不改悔的走资派’、‘陶铸死党’、‘陶赵死党’等等,这完全是恶毒的诬蔑和陷害,是为林彪、‘四人帮’篡党夺权的反革命阴谋服务的。今天,我在这里郑重宣布:凡是这类诬蔑不实之词,均应推倒。”⑤
  中共广东省委召开的四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各地和各条战线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一月二十七日,习仲勋又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决定进一步抓紧清查和落实政策工作。会议指出:“当前要加强省委清查办和落实干部政策的机构和力量。落实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的工作,由省委统战部管起来。右派分子摘帽和改正的工作要抓紧。省委纪检委可多安排一些老干部,既要处理案子,又要抓党风。省委组织部要安排分批召开小型的退职离休老红军老干部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省委统战部可分组召开会议,听取爱国人士的意见。”⑥
  在习仲勋领导下,省委和各级党委先后发出一系列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各项政策的文件,切实加强落实政策的机构和力量,加快了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步伐,一件件冤假错案得到平反。
  习仲勋和中共广东省委还先后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的林锵云、朱光、周小舟、邓文钊、冯燊、饶彰风等省级领导平反昭雪,隆重举行追悼会,对他们革命的一生给予实事求是的公正评价。习仲勋还主持了为中共广东省委原书记兼广州市委第一书记王德的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的平反,恢复了其名誉和省委书记职务。
  三月二十日,中共广东省委再次批转省委组织部《关于落实干部政策的情况和意见》。批示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抓紧抓好,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这项任务,国庆前圆满结束这项工作。之后,省委从省、地、县机关抽调二千四百多名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分赴各地检查验收。工作组共召开了三百四十七次各种座谈会,抽查审阅了二万五千多宗案件,并接待和处理了大批群众来信来访,加快了各项政策的落实和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
  在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中,习仲勋坚决贯彻中央“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的方针,亲自处理了一些重大案件,其中最突出的是“李一哲”案件和“反地方主义”问题。
  “李一哲”⑦案件,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广东乃至国内外影响较大的所谓“反革命集团案件”。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十日,一张题为《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献给毛主席和四届人大》的大字报,张贴在广州闹市区的北京路路口。大字报写了六十七页白报纸,长达二万六千余字,署名为“李一哲”。
  这份大字报抨击当时不完善的民主与法制,公开揭露林彪集团破坏民主与法制、大搞封建法西斯专政的罪行,指出其赖以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是延续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林彪路线的表现形式是极左。大字报还不点名地指出江青一伙搞“反复辟”、“反回潮”的一系列罪行,并联系这些反常现象,分析我国上层建筑领域存在的严重缺陷。
  大字报贴出后,广州为之震动,观者川流不息。不久,它便流传到内地,在香港、澳门、台湾以及海外其他地区也引起了强烈反响。“四人帮”头面人物江青说,这是“解放后最反动的文章”,王洪文则扬言要组织一百万人进行批判。广东省和广州市秉承“四人帮”的旨意,立即在机关、学校和工厂组织批判这张大字报的运动,先后组织了一百多场批判会和辩论会,其中不少是万余人的批判大会。这就是曾经轰动一时的“李一哲事件”。
  按道理说,在粉碎“四人帮”后,因反对林彪、“四人帮”的“李一哲”应当平反释放。但在清查“四人帮”的过程中,他们的问题却反而升级了。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中旬举行的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开宣布“李一哲”是反革命集团,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批与“李一哲”有牵连的干部和青年,也受到隔离审查和内部批判。
  习仲勋来到广东不久,就注意到这个案件。而关押在监狱中的李正天,听说习仲勋到广东后,便两次给习仲勋写信申诉。他知道习仲勋因为一本小说《刘志丹》而蒙冤十六年,刚刚平反出来工作,能够理解他的处境,否则也不敢“这么冒险”⑧。他的同伴也认为“习仲勋是个好人”,对习仲勋寄予很大信任。
  习仲勋确实对这一案件十分重视。从一九七八年的八九月开始,他多次主持召开省委会议,研究“李一哲”案件,并数次报告党中央。十二月二十九日,省委常委又一次讨论此案,一致认为“李一哲”不是反革命集团,他们《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献给毛主席和四届人大》的大字报不是反动大字报,应予平反。第二天,李正天等便从监狱释放出来。习仲勋并指定分管宣传工作的省委书记吴南生负责处理这件事,吴南生多次接见“李一哲”成员,和他们谈话。
  一九七九年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习仲勋和吴南生等省委领导在省委东一楼会议室接见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等四人,与他们谈话。习仲勋在听取他们的意见后,表示尊重他们的意见,并提醒他们注意冷静,防止被极少数人利用、钻空子,要把不正确的观点顶回去。习仲勋语重心长地对他们说:“你们的路还长,希望你们把路子走对,健康地成长。”⑨当时正值春节前夕,习仲勋和省委还对他们过好春节做了安排。
  这次谈话后,习仲勋感到李正天等人仍有怨气,有必要同他们再谈一次。春节过后,他同吴南生等省委领导再次接见李正天等人,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他说,最初定你们写的东西为反动大字报,后来又定为反革命集团,你们如何发火,怎么讲都可以,因为我们搞错了。我不只是对现在的省委负责,还要对上届省委负责,因为这是历史上发生、发展起来的,事情虽然不是出在我手里,但我也要承担责任。他对李正天等人提出两点意见:第一,当时那样处理不对;第二,要谅解当时的情况,理解当时的历史条件。习仲勋诚恳地对他们说,两次谈话都是交心的,你们的问题是历史问题,但现在解决这个问题要当现实问题来对待,处理这个问题的意义主要是为了今后。我们的思想要解放,你们的思想也要解放。你们受这么多罪,要控诉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对这种错误路线我也反对,但对你们也是个锻炼,要高姿态。我坐过多次监狱,坐共产党的监狱就有两次!我戴了脚镣,还绑了很多绳子,你们没有吧?现在有了民主,要正确使用民主权利,要划清社会主义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的界限。⑩
  习仲勋和吴南生还同他们商量了二月五日在友谊剧院召开平反大会的事情。这次谈话长达三个多小时,习仲勋主动承担了上届省委的责任,令在场的人无不为之感动。当天下午,习仲勋又根据中央关于这个问题的批复,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召开平反大会的问题。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天郭鸿志、李正天和王希哲三人给省委、习仲勋和吴南生写了一封紧急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在广州最大的会场中山纪念堂而不是原定的友谊剧院召开平反大会;二是希望习仲勋参加平反大会;三是强烈希望省委领导接见“李一哲”案件的所有成员。
  为了妥善处理好这件事,二月三日晚,习仲勋开完省委一个会议后,于十一点半在省委东一楼会议室第三次接见李正天等人,谈话直至二月四日凌晨二点半。习仲勋批评说,你们的紧急信,“好像文化革命时给党委的紧急通令”。他苦口婆心地解释和回答了他们提出的各项问题,说明要搞民主集中制,这件事情是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他要赶到肇庆参加地委召开的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大会,实在抽不出时间。他说:“我和你们多次谈话,我的时间就是那么充裕?我已经是六十六岁的人,连续四个晚上连澡都没有洗,你们要谅解老同志。”对他们提出接见“李一哲”案件所有成员和有牵连人的要求,习仲勋当即答应,说明天可以找一个时间见一见。郭鸿志等对习仲勋为这一案件所做的大量而细致的工作深为感动,基本同意省委的意见。
  四日下午,习仲勋兑现诺言,在省委组织部东湖招待所会议室接见了“李一哲”案的所有成员三十人。习仲勋与他们一一握手,并说,大家都受了一点苦头,这也不足为奇,历史上这一段很乱。平反会,我就不参加了,广东人多,五千五百万人口中有一千万人的口粮在三十斤保护线以下,不解决不行,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要很快搞上去。我不是官僚主义者,同李正天他们谈了三次话,昨天晚上谈到凌晨两点多,一连三个小时。不要说全世界,就是中国也很少吧!(11)
  但是,这些人却仍坚持他们的意见,要求在中山纪念堂开平反大会,坚持要求习仲勋出席大会并讲话。习仲勋严肃批评他们没有按诺言办事。经过他反复做工作,终于说服他们同意省委的安排,按计划召开平反大会。
  二月六日下午,中共广东省委在广州友谊剧院召开有一千多人参加的群众大会,公开为被打成“反革命集团”的“李一哲”案平反。省委书记吴南生代表省委讲话,肯定他们当时提出的民主法制方面的问题是正确的,并用一大段话阐述了省委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吸取的教训。李正天等三人也分别发言,一致拥护省委对于处理这一案件的决定和吴南生的讲话。会场气氛活跃。(12)“李一哲”案件的公开平反,广大干部和群众反映强烈。许多人说,省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为“李一哲”案件平反,并由省委承担责任,公开检查错误,进行自我批评,是大得人心的。(13)
  会后,中共广东省委给中共中央报送了《关于“李一哲”案件平反的情况报告》。在报告中,习仲勋和省委总结了经验教训。认为,首先要继续开展对真理标准的讨论,鼓励大家解放思想,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管是谁说的,不管是什么本本,只要是不符合实际的,都不能照搬,做错了,都要纠正。这样我们的思想才能活跃起来,才能创造一种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其次,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当前特别需要强调社会主义民主。我们党的事业是千百万人的事业,应当允许人民讲话,鼓励人民去关心国家大事。人民群众讲话,讲错了不要紧,只要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顺耳的话,刺耳的话都应该听,只有这样才能集思广益,才能生动活泼,热气腾腾。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害怕民主,是神经衰弱的表现。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相信群众的大多数会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有了这个根本立场,民主生活才能活跃起来,才能进一步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奋斗。第三,一定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决不允许把人民当阶级敌人对待。要学会善于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而不能用错误的方法去激化矛盾。共产党人采取这样的态度,就会团结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结成浩浩荡荡的大军。
  对广东“地方主义”的平反,习仲勋投入了极大的精力。广东反地方主义先后有过两次,涉及面很大,伤害的干部相当多,影响了干部的积极性。第一次是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五三年,当时,广东省的负责人因为广东情况特殊,没有完全按照中央的要求开展土地改革,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对此进行了严厉批评,认为广东解放后,在土地改革中“迷失方向,在农民问题上犯了右倾错误”,并认为方方犯了“地方主义”错误。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叶剑英、第二书记冯白驹、第三书记方方等分别做了检讨,方方由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三书记改任为第五书记。翌年,方方再次受到批判,并受到撤销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五书记、广东省政府第一副主席等职务的处分,一大批地方干部也受到处分和牵连。第二次反地方主义是在一九五七年底。在整风反右期间,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冯白驹和古大存因对五十年代初的“反地方主义”提出质疑,受到批判,由此有了广东的第二次“反地方主义”,加之有人建议在组建海南区党委班子时过多地提名海南籍干部,被主观地认为存在着一个“海南地方主义反党联盟”,于是省委于当年十二月作出《关于海南地方主义反党联盟和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错误的决议》,报经中央批准,撤销冯白驹省委书记和常委职务,撤销古大存省委书记、省人委党组副书记职务。第二年,又以古大存对其错误处分不做任何检讨,对处分不服为由,报经中央批准,给予古大存撤销省委常委、副省长职务的处分。
  这两次“反地方主义”,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尤其是第二次“反地方主义”,是在紧接着的反右派斗争之后进行的,严重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有的搞错了,有的处分偏重。广东的同志一直对两次“反地方主义”有意见,多次提出要重新审查古大存和冯白驹的问题。
  习仲勋和中共广东省委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实事求是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精神,决定对这两次“反地方主义”进行复查,并希望地方干部和外来干部都要正确对待历史上的遗留问题,团结起来向前看。(14)解决“反地方主义”问题遇到了省委几位领导的极力反对,但习仲勋还是坚持复查这一历史积案。当古大存的夫人曾史文心存疑虑地问及此事时,习仲勋坚决地回答:“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我被挤出广东;另一种可能是把为地方主义等平反搞成。”一九七九年八月,中共广东省委正式向全省发出《关于复查地方主义案件的通知》。《通知》指出:“当时认定古大存、冯白驹两同志‘联合起来进行反党活动’,存在一个‘以冯白驹同志为首的海南地方主义反党集团’;有的地方也定了一些地方主义反党小集团。现在看来,这些结论都是不当的,应予以撤销。”
  但是,由于两次“反地方主义”牵涉面广,历时时间长,复查起来非常困难和复杂。习仲勋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后,仍然关注这一案件。直到一九八三年,在陈云、黄克诚和习仲勋等人的关心过问下,中共中央于这年二月九日发出《关于为冯白驹、古大存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指出:“中央同意中纪委《关于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问题审理意见的报告》,撤销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广东省委第八次全体会议(扩大)《关于海南地方主义反党集团和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错误的决议》,撤销对冯白驹、古大存同志原处分的决定,恢复他们的名誉。”(15)
  这一案件复查后,一大批因古大存、冯白驹错案而受牵连的地方干部也先后恢复名誉,全省撤销了原定处分的有一千二百二十二人,其中属于中央和省委管理的干部一百二十六人。同时,复查纠正了所谓“以冯白驹为首的海南地方主义反党集团”、“陈恩地方主义反党集团”、“蓬荆地方主义反党集团”等案件。(16)后来,经过复查,中共中央撤销了对方方的处分,恢复了他的政治名誉。这宗历时三十年的广东“反地方主义”错案,终于得以彻底平反。
  对习仲勋在为“反地方主义”这一错案的平反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吴南生有这样的评价:“习仲勋来到广东以后,依靠省委做了大量工作,对‘反地方主义’斗争进行复查。没有习仲勋,我们当时很多话都不好说,也就没法把平反‘地方主义’工作做好。”“习仲勋在处理广东‘地方主义’问题时,顶住层层压力坚持复查,平反了一大批冤假错案,落实了干部政策。没有他,广东平反‘地方主义’冤假错案就不会这样有成就。实践证明,习仲勋的做法是正确的,维护和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促进了广东局势的稳定和团结。”(17)
  ①《怀念习仲勋》,中共党史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5月版,第267页。
  ②《怀念习仲勋》,中共党史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5月版,第267—268页。
  ③1978年7月13日《广州日报》。
  ④习仲勋:《在省委四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上的总结发言》,1979年1月25日。
  ⑤习仲勋:《在陶铸同志悼念仪式上的讲话》,1979年1月21日《南方日报》。
  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省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1979年2月8日。
  ⑦所谓“李一哲”,是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三位年轻人的名字各取一字而成的笔名,时任广东省广播电台技术部副主任的郭鸿志参与写作,但没有署名。大字报初稿写于1973年9月13日,1974年11月7日修改出第三稿。
  ⑧李正天:《习仲勋纠正我的“无政府主义”》,2008年2月6日《南方都市报》。
  ⑨《习仲勋接见李正天等人的谈话记录》,1979年1月24日。
  ⑩《习仲勋第二次接见李正天等人的谈话记录》,1979年2月1日。
  (11)《习仲勋第四次接见李正天等人的谈话记录》,1979年2月4日。
  (12)《省委召开“李一哲”案件平反大会》,1979年2月7日《南方日报》。
  (13)《怀念习仲勋》,中共党史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5月版,第174页。
  (14)习仲勋:《在省委四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上的总结发言》,1979年1月25日。
  (15)中共中央:《关于为冯白驹、古大存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1983年2月9日。
  (16)中共广东省委纪委:《关于复查历史遗留案件情况的汇报》,1981年6月20日。
  (17)吴南生谈话记录,2004年7月7日。

习仲勋传/《习仲勋传》编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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