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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习仲勋传》编委会

  习仲勋始终关注民族宗教问题。一九八二年一月五日,在谈到统战工作时,专门讲了民族宗教工作。他说:“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左’的影响还是主要的,但是也有右的倾向。这个问题,中央书记处准备讨论一次。民族问题,方针政策都有了,主要是如何结合各地的实际贯彻执行的问题。宗教问题,一个是不敢管,一个是不放手,两种情况都有。其实民族和宗教是分不开的。有的民族,没有宗教也就不成为一个民族了。我们现在说的宗教狂热,要加以分析。为什么狂?这些问题都是‘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文化大革命’中,不准人家信教,一切都成了牛鬼蛇神。但是也有右的地方,值得我们注意。”①
  习仲勋对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问题之所以看得这么准,得益于他过去长期在西北民族聚集地区的工作经历。因此,在处理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时,就显得驾轻就熟,得心应手。一九八二年,在习仲勋的正确指导下,有关方面妥善地解决发生在中国大地的“呼喊派”反动组织问题,就是一个例证。
  “呼喊派”创立于美国,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传入中国,以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的邪说,煽动群众在聚会时尽力“呼喊”,遂被外国势力利用来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人民政府,图谋“改朝换代”。八十年代初,“呼喊派”在河北、福建、浙江等地发展,随之蔓延波及全国十九个省市。
  习仲勋是从公安部的材料上了解到“呼喊派”问题的。他认为这是一个严重问题,当即批示:“国外基督教、天主教利用我国的开放政策,千方百计向我国内渗透,并煽动反动教徒骨干分子企图组织一股反革命势力,纠集信教群众公开反对党和人民政府,抢占教堂和聚会点,围攻公警人员,哄闹县政府和县公安局,气焰十分嚣张,欺我软弱,如不给予严厉打击,则将会蔓延扩展,为坏人效尤,‘四人帮’的残渣余孽也会参加进去,兴风作浪,乘机闹事。这是一个极不安定团结的潜在威胁。”他提出要“及早研究制定综合治理办法”。
  按照习仲勋的批示,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和国务院宗教局当即组成调查组到有关省区调查,并向中央写出调查报告。报告用大量的事实说明这个组织是极为反动的,它的真正目的就是要颠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提出:必须看清所谓“呼喊派”特别是其骨干分子的反动本质及其极大的破坏性和危害性,认识这场斗争的严重性和紧迫性,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习仲勋仔细阅读了调查报告,于一九八三年三月十六日致信主管政法工作的中央书记处书记陈丕显:“各地出现的‘呼喊派’问题,确实严重,不容忽视,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提议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对策。
  二十四日,在北京召开了有关省、市、自治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习仲勋作了重要讲话。他在深刻分析这一组织出现的社会背景时说:
  去年,我们胜利地召开了党的十二大和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正在精神振奋、满怀信心地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正是在这期间,在这样的形势下,国内外反动的教会势力及其他敌对分子相互勾结,利用我们对外实行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机会,利用我们继续清理“左”的错误思想、抓紧落实各项政策(包括宗教政策)的机会,打着“宗教”的旗号向我们进行渗透和进攻,妄图破坏我们的大好形势,阻挠我们前进的步伐。“呼喊派”疯狂进行活动发展蔓延到十九个省市区,人数达到二十多万(恐怕这个数还打不住),就是突出的表现。这一情况告诉我们,在大好形势下也还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呼喊派”问题,开始我们有点麻痹大意了,“小小泥鳅,还能翻什么大浪!?”他们正是利用了这个机会,利用了我们的麻痹大意,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大喊大闹。这绝不是一个孤立的偶然的现象。这是它的严重性的一个方面。
  他接着分析了“呼喊派”的反动本质和社会危害性,一是受国外情报机关和国外反动宗教势力的支配和资助。二是明目张胆地反对党,反对人民政府,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它公然提出“半年打下温州,一年打下浙江,两年打下全中国”的反动口号。三是反对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反对自传、自治、自养的“三自”爱国教会组织。“呼喊派”的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危害广大人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严重危害四化建设。
  他严肃地告诫说,既要充分认识“呼喊派”问题的严重性,绝不可掉以轻心;又要看到它的虚弱性,因为它在政治上是极其反动的,从而也是极端脱离群众的(包括一切爱国的、真正的信教群众),我们绝不可在它的猖狂活动面前软弱无力,束手无策,我们要教育、争取受“呼喊派”蒙骗的信教群众,让他们回到“三自”爱国教会组织里来。这将是长期的、复杂的斗争,要做大量的艰苦工作。我们完全有力量、有办法、有信心解决“呼喊派”问题,取得斗争的胜利。
  习仲勋指出,要解决“呼喊派”问题,光靠宗教部门和公安部门不行,必须进行综合治理。他把综合治理的措施总结为五句话: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坚决打击首恶分子,认真落实宗教政策,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并逐句作了解释。他强调:在调查研究、做好准备的基础上,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强大力量,稳准狠地打击首恶分子,坚决瓦解、取缔“呼喊派”的组织和活动。各地应该依照宪法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把我们的方针政策告诉群众。否则,群众对我们的态度不明了、不理解,就不敢起来同他们斗争。反过来,只要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掌握了党的方针政策,就会形成巨大的威力。
  这次会议对打击“呼喊派”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明确了解决“呼喊派”的政策界限和斗争策略。之后,各有关省区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习仲勋的指示,统一思想,集中力量,统一行动,迅速地开展了打击“呼喊派”的斗争,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彻底胜利,瓦解、取缔了“呼喊派”反动组织,揭露和打击了极少数反动骨干分子,进一步落实了宗教政策,争取团结了广大信教群众,促进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一九八四年九月,群众来信向中央反映一些宗教场所既是国家文物,又是旅游景点,在管理使用中存在职责划分不明的问题。按照胡耀邦的批示,中央办公厅组织力量对此进行了调查,并提出解决意见,建议进一步贯彻中发[1982]19号文件②和国发[1983]60号文件③,落实好宗教政策。一九八五年三月中央办公厅以《调查简报》的形式将调查情况报送胡耀邦。二十二日,胡耀邦批示,请习仲勋牵头处理好这件事情。
  习仲勋按照胡耀邦的要求,做了一系列的工作,推动了问题的解决和宗教政策的落实。
  三月三十日,习仲勋约请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一起研究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的问题,决定趁正在召开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两会之机,由中央统战部邀请各省、市、自治区的负责同志开会,向大家介绍情况,督促落实政策,解决问题。习仲勋出席了这个会议,强调要落实好宗教政策。他特意向与会同志介绍了胡耀邦在昆明华亭寺实地调查的情况,说明落实政策的重要性。
  胡耀邦是一九八四年二月十九日视察华亭寺的。他听到僧人反映寺庙还没有交由他们管理时,即对僧人说,寺庙的政策要落实,该交你们管的要交你们管。他对随行的园林部门的同志说,不要把宗教界看成外人,都是中国人,你们要主动和他们搞好关系,搞好团结。针对当时普遍存在的党的宗教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胡耀邦要求陪同他的省上负责人要认真切实地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把出现的问题解决好。习仲勋对与会的各省、市、自治区负责人介绍胡耀邦视察华亭寺的情况,目的是要督促各地加快落实宗教政策。他强调说:耀邦同志这次谈话,对如何解决寺庙的管理问题,如何正确对待僧道人员,讲得很清楚,很明确,对各地都有指导意义。特别是耀邦同志深入实地,察看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作风,更值得我们学习,要以实际行动贯彻到自己的工作中去。
  这次会议后,各地及时纠正了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了党的宗教政策的落实,在宗教界引起良好反响。
  习仲勋关注着宗教政策落实的进展情况。当他得知落实宗教政策仍然阻力不小,国务院六十号文件④确定开放的一百六十三座重点寺院和道观中,由文物、园林等部门管理使用的九十四座应移交给佛教道教组织和僧人道士管理使用,但仍有三十多座没有移交,即使移交了也有不少遗留问题。于是,他在一九八五年四月中央统战部召开的落实宗教政策座谈会上再次强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所以能够很快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势,这个局势之所以能够不断巩固和发展,同我们对民族、宗教问题解决得比较好是分不开的。⑤他提醒,在落实宗教政策问题上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违反政策规定的现象,有的还相当严重。他说,中央发出十九号文件已经三年,国务院发出六十号文件也已两年,为什么不能完全贯彻落实,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左”的思想仍然在束缚着我们不少同志的头脑,二是不少同志在执行宗教政策上缺乏全局观点和政策观点,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只从本部门、本单位的利害得失考虑和处理问题,而不是首先把党的政策、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⑥习仲勋的这次讲话对大家震动很大,会议之后,各地很快落实了有关政策。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如何适应和发展?习仲勋经过调查研究,认为在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同志中,要树立正确的民族宗教观,要培养大批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同时,要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齐抓。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习仲勋在全国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上说,民族问题“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在全国人民中加强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的教育”。一九八七年七月,他在出席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四十周年的一次讲话中又说:“要在各民族干部和群众中,经常地、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的教育。”他还说:“在党的高级干部中,像乌兰夫同志这样的少数民族马克思主义者很少,乌兰夫是我们的榜样,各级都要有这样一些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干部。”
  习仲勋十分重视总结民族政策和民族观教育的经验,提倡大力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传播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在他的倡导下,民族政策和民族观的教育活动蓬勃开展,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知识界和青少年的教育;各级党校、大专院校、中小学校普遍开设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课程;把民族政策和民族观的教育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大检查;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表彰民族团结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到一九八九年,全国二十六个省、市、自治区召开了民族团结表彰大会,数以万计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和奖励。
  习仲勋十分重视对青年学生进行马列主义宗教观的教育。一九八二年,他从有关材料看到新疆伊犁师范学院对学生进行正确宗教观教育的经验后,十分高兴。新疆伊犁师范学院有五百多名学生,百分之六十是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少数民族,由于家庭成员信仰宗教,他们阅读宗教书籍,回家参加宗教活动。对此,学院采取多种形式,循循善诱,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宗教。经过细致的思想教育,许多学生对宗教有了正确的认识,对党和国家产生了由衷的热爱之情。许多学生参加了共青团,不少学生还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习仲勋赞扬这个“学院党委工作有成绩,路子走得对,涌现了一个集体的李燕杰式的样板”,并指示国家民委加注按语转发各省、市、自治区。中央统战部按照习仲勋的批示,将这个学院的经验在全国推广,收到了明显效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有伊斯兰教阿訇二千多人,大部分年龄偏大。随着宗教生活的恢复和清真寺的开放,一些信教地区的穆斯林聘请不到有经学基础的阿訇,便私自培训,吸收青少年念经。为了把宗教生活纳入正轨,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精神,决定开办阿訇进修班,每年举办一期,逐步形成一支热爱祖国、拥护党和社会主义、又有相当伊斯兰经学学识的中青年宗教职业队伍,适应穆斯林群众正常宗教活动的需要。一九八二年十月中旬,第一期阿訇进修班开班,参加的阿訇有三十人,进修的课程有《古兰经》释义、应用《圣训》学、应用教律学、伊斯兰教简史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进修班在穆斯林群众中引起了很好的反应。
  习仲勋从材料上看到宁夏的这个做法后,非常赞同,于十二月六日批示给中央统战部部长杨静仁:这是一个好办法,值得重视,请静仁同志指定负责管理宗教的同志考虑,别的宗教如喇嘛教、佛教可否用此办法,培训一批宗教职业人员,来管理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⑦此后,各个宗教的培训机构逐渐建立和完善起来。
  习仲勋提出,要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对内搞活,发展商品经济。少数民族可以越过一个或几个社会发展阶段过渡到社会主义,但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却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要在少数民族地区实现经济现代化,必须补上这一课,这方面有很多工作可以做。同时,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齐抓,把治穷和致富结合起来。
  他强调,各级民族事务委员会要积极参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帮助。一是研究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总体规划;二是解决实际问题,并且要把解决实际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为此,他提出了四点意见:一、组织专家对某一个地方,一个县或一个地区的开发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订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实施。二、就某一个地方的单项开发问题,从可行性研究到实施开发的全过程给予帮助。可以组织省里的研究所去搞,各民主党派也可以参加进来搞。三、帮助进行各种专业人才培训。四、为少数民族地区同先进地区的横向联系搭桥牵线。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要平等互助,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也要平等互助。
  习仲勋十分熟悉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对如何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想得十分周到。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一日,他在全国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上说:“现在有些少数民族群众,连账也不会记。有的不知道什么是商品,还有的只知道以货易货的。汉族同志不要去占人家的便宜,要去帮助他们。特别是做民族工作的同志,要为少数民族服务。”“要在多办实事,多解决实际问题上想点子,下功夫,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得到较快的发展。要拿出一定时间到一个地方去,把那个地方的经济搞上去。到那个地方,首先要进行实地调查。调查是为了什么?为了决定政策,为了解决那个地方的实际问题。”“我国还有一千八百多万散居、杂居的少数民族人口,各地党委和政府在安排经济、文化建设和各项工作时,要想办法给予必要的帮助和照顾。就是要给一点偏食吃。”“对少数民族要多给一些帮助,多给一些照顾,使他们和当地的汉族一起富裕。”⑧
  一九八六年九月,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在少数民族地区如何从实际出发正确贯彻落实决议精神,习仲勋有自己的见解。他说,封建迷信不是指的宗教,按教规教义搞的宗教活动是允许的。但现在有些宗教也搞迷信,这些问题由宗教自己去解决,行政上对此不要做硬性规定。他指出:“这种改革,要在尊重健康民俗的前提下,在自愿基础上,由群众自己来进行,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率先倡导。”“对少数民族地区那些不利于民族兴旺、群众致富,不利于两个文明建设的陈规陋习,要采取积极而又慎重的态度,通过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广大群众充分商量后,由他们自觉自愿地加以改革。”习仲勋很赞赏中共沈阳市委提出的精神文明建设要树立的五种新观念:一是破除挂帅观念,树立服务观念;二是破除抽象观念,树立求实观念;三是破除封闭观念,树立开放观念;四是破除单纯“破”的观念,树立建设观念;五是破除封建观念,树立时代观念。他对参加全国民族事务委员会会议的同志说,这五种观念在少数民族地区很有用。少数民族太封闭了,他们过去不愿与外边多来往,是有历史原因的,直到今天,还有人去糊弄少数民族,用些假货、不真实的东西,把人家的羊弄走了,牛也弄走了,羊毛也弄走了。这些问题我们要重视,建立一个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他认为,一个封闭的民族是很难发展和进步的。在中国文化中,有很多的好东西是从中东、南亚的文化中吸收过来的。在民族工作中,应当积极地帮助各少数民族改变半封闭状态,实行开放。这种开放,包含对国外开放和对国内其他地区、其他民族开放。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外开放交流是脱贫致富、吸收先进技术人才、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的必由之路。这一点要反复地向少数民族群众讲清楚,要摆些实际的例子做宣传。说得再多,没有样子看不行。这是个大舞台,就看你咋演,带个好头,群众一看就会认为这样好,进步啊!⑨习仲勋的这些见解和要求,对于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①《习仲勋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12月版,第380页。
  ②中发[1982]19号文件,即《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
  ③国发[1983]60号文件,即《国务院批转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确定汉族地区佛道教全国重点寺观的报告>的通知》。
  ④即国发[1983]60号文件。
  ⑤《习仲勋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12月版,第403页。
  ⑥《习仲勋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12月版,第403页。
  ⑦习仲勋批示,1982年12月6日。
  ⑧《习仲勋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月12月版,第439—440页。
  ⑨《习仲勋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12月版,第441—4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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