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物库概述 西北革命根据地主要创始人 边区中共组织领导人 边区参议会领导人 边区政府领导人 边区军事领导人  
 全文检索:
边区著名英模人物 边区著名科教文卫人物 边区著名爱国人士及侨胞 边区著名国际友人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边区中共组织领导人 > 林伯渠 > 个人著述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吉林劝学总所兼宣讲所成立缘起(节录)*
林伯渠

  (1907年10月6日)
  …窃维列强竞争,时事日迫。兵战、商战、实业战,要皆根本于学战。国势强弱,视学务盛衰为转移。东西洋学校林立,无地无学,无人不学,下至隶竖走卒,皆能手执一编而读之。灼之夫优胜劣败,强存弱亡之机。故其国之兴也勃然。三省介乎日俄之间,森林遍野,矿产丰盈,土脉膏腴,沃壤千里,豹虎之俄,狼鹫之日,眈眈逐逐,各思攫为己有。三省殆,全局危。当此千钧一发之际,兵战不可,商战不能,实业战则需时甚长,而有所不能待。推原其故,总由其士夫氓庶,安于固陋,罔知学问,仇视新学,遑言智识!学校不兴,教育不能普及,民智遂未由而开。长此浑朴,伊于胡底!是故学战之在今日,为必不可缓之图,而劝学宣讲各所,所由不可不立。
  即组织劝学、宣讲各所,一切之设备,自不容不出之以详慎,期之以周密。谨将拟定开办吉林劝学所兼宣讲所章程,胪列于左,以备采择施行。
  一、建设劝学总公所为办公之地。劝学总所为吉林全省劝学所之总机关,全省学校之盛衰,统视劝学总所措施之得失、推行之远近为正比例。故建设劝学总公所之规模,不能不稍涉铺张,籍资办理一切。
  附设于劝学总公所者如左:
  (一)接待绅董所。劝学宣讲,在与绅董有密切关系,自不能不妥为接待,以示优异。
  (二)学生父兄恳话会。每星期会一次,或数星期会一次。一则连络各地绅董,一则调查小学利弊,以期改良小学,日有进步。
  (三)教育研究会。备改良塾师谋教育普之及。
  (四)阅报处。采集各种报章,任人观览,以开风气,借备劝学、宣讲各员之资料。
  (五)宣讲处。须容纳百人之楼房,任一般社会人民听讲及宣讲员练习演说之地。 
  以上各节系附设于劝学总公所之内者。
  二、劝学宣讲区域之分布。现拟划分省治内外为五区,东西南北中各为一区,均择人烟辐辏之区而设立之。盖劝学宗旨,不外使人人向学,借谋教育普及,故各区各设一员或数员以补总所所不及,即各区绅董父老亦可免仆仆奔走之劳与夫壅隔偏枯之害。
  三、劝学宣讲各员之养成。劝学既以教育普及为宗旨,则吉林全省之大,决非一人一口之所能周遍,即其所以为劝学之资料,宣讲之习惯,亦不得不养之有素,持之有定,盖膏之沃者其光华。况各府、厅、州、县亟待推广,使非养成多员奚敷分布。兹拟于总公所内别设一院,延聘演说专门教员,以为各员讨论研究之地,短期3月,长期半年毕业。
  四、劝学演讲各员之资格。各员或由绅董公举,或自愿效力义务,皆须心地光明,志趣纯正,口齿灵便,声音洪亮,身无嗜好,通达时务者为合格。盖劝学宣讲非通彻中外大势,时事利弊,我国积弱之原,富强根基端在何处,言之著著,切中肯彀,方能动听。
  五、宜划定权限,以便统辖,而资整顿。现在风气渐开,热心公益之绅董,组织二三同志,设立各会者,层见迭出,究竟其宗旨如何,其有无别项关系,非躬亲调查,乌能得其梗概。此后勿论公立、私立宣讲各会,务须将其立会宗旨章程及会员之姓名、籍贯详报劝学总所,而受总所之监察。此时学杂言尨,诚恐有少年好事激烈性成者,摭拾东西洋谬妄学说、破坏主义,但图一时言论之锋利,罔顾大局之安危,贻害人心决非浅鲜。
  六、各小学堂与劝学宣讲之关系,如治水然,劝学宣讲所以导其源,改良小学所以疏其流,使非亟起改良小学以为之地,则始而向学情殷者既而或且观望徘徊,辄叹无完全学堂之可以栽培我佳子子弟也。所谓改良小学,与劝学宣讲有密切关系者如此。
  七、建设劝学宣讲总公所,须在省会居中之地,或就原有局所庙宇等扩充而改良之,或指定宽敞地势自行建筑。
  八、拟于各区宣讲所内附设半日小学,即以宣讲员充当教员,只授以粗浅字义及关于日用生活实业各事。学额不得逾20名,以为家道寒苦、无力入学者计。
  九、拟请揭示奖励章程,以昭激劝而资推广。如有热心绅董慨捐巨款,兴办地方一切公益,及能组织各项蒙小学堂者,即由劝学总所调查明晰详禀学宪大人立案,按照奏定奖励章程请奖,以为急公好义者劝。
  以上各节系开办劝学宣讲大纲,就中细目,俟开办后再行酌夺情形,详细订定,禀复存案。至开办一切,需款若干,拟统俟指定基础后,详细估计,绘图贴说,随时禀明办理。其现下办公应需各项费用,拟请暂拨银二千两,籍资办公及购备一切之费。学生等才识浅陋,难膺繁钜,此次蒙派劝学总所兼宣讲所各差,深恐不胜厥任,有负委托,惟有矢勤矢谨,随时随事禀请遵办,务期学务日有起色,国势日臻强盛。
  根据清代吉林提学使司档案刊印。
  *1907年秋,作者奉同盟会之命,至吉林策划“边疆革命”。公开身份是吉林劝学总所兼宣讲所的会办。本文是他到吉林后不久,与劝学总所兼宣讲所监督杨锟铻共同拟定的致吉林提学使吴鲁的呈文。
  

林伯渠文集/林伯渠.—北京:华艺出版社,1996
您是第位访客!
版权所有:陕西省文化厅主办"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陕西省分中心
Copyright 1998-2014 www.shawh.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陕西省图书馆维护 | ICP备案:陕ICP备10200749号-2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