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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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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岔事件问题令陇东分区专员王维舟马锡五 (一九四〇年十月三日) 八月二十一日呈一件。为转呈三岔与对方扰乱请鉴核由。呈暨附件均悉。据呈三岔属小园子地方,既系边区所辖地区,就不可放弃,可能以武力收复时则应收复之。对土匪的抢劫行为应坚决剿灭,坚持我们历来的办法,即消灭其武装,瓦解与分化其内部,在群众中揭破其阴谋。仰即转饬遵照为要! 此令 主 席 林伯渠 副主席 高自立 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十月三日 附:陇东分区关于三岔事件的报告 为呈报事:“据曲子县委、县府便函称;‘三岔区二乡四村南山垧,偶于本月十八日晚,发现对方保安队分队长路登荣。曾同土匪白玉堂等率领匪众二十余人,各带枪枝,并将我区乡级主要干部八名拉走,又夺去长短枪五枝……等情,并捡同原函一件’。据此,查小园子一带,原系我三岔地域,昔者曾与对方再三交涉,终不肯让,后经我林俊英同志与对方谈判结果,两家停止行政工作,听候上级解决。现路登荣等即驻该地,编保甲,征田赋,继续交涉,终无收效。”当此强调团结之际,可否予以武装收归后,再与讲理,以便根绝隐患,可否之处,理合捡同原件一并备文,呈请鉴核伏乞示遵! 陇东分区特委 书记 马文瑞 专员 马锡五 民国二十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 本文及附件均按陕西省档案馆保存的文件底稿刊印。标题均是本书编者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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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文献卷·上)/西北五省区编纂领导小组,中央档案馆.-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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