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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席号召拥护租佃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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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区土地租佃条例草案颁布之后,本报记者特走访边区政府李副主席,叩询对于新颁布的土地租佃条例的意见,兹承发表谈话如下: 边区土地租佃条例草案的颁布,乃是政府本照顾各阶层利益的原则,贯彻边区施政纲领中所规定的保障人权财权和减租减息交租交息政策的具体实施;是政府根据边区实际情况并完全适合抗战中各阶层共同利益所制定的。因此它是最合理最进步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土地政策,各级政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同时恳切希望全边区各阶层人士也应毫无怀疑的加以赞助和拥护,以求这个条例能够彻底实现。 减租减息与交租交息政策,虽在边区施政纲领上有明确规定,但边区内若干地方,还没有完全执行,这不但是违反政府政策法令的现象,而且是危害团结抗战与民主建设的事业。当此抗战日益接近胜利之际,为了照顾各阶层利益,调整租佃关系,提高生产热忱,发展农业生产,增加边区财富,改善人民生活,以加强民主团结,巩固抗战力量,熬过难关,准备反攻,实有赖于这个土地租佃条例的彻底实行,因为这一条例是真正照顾各阶层利益,同时又是完全适合于边区需要和抗战利益的条例。它一方面规定地主应当尊重农民的佃权,同时又规定农民应当尊重地主的地权,这就是说,地主对于农民有实行减租并尊重其佃权的义权,同时农民对于地主也有依法交租并尊重其地权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使地主与农民各安其业,团结一致共同抗战。地主与农民任何一方面违反这种精神,则不但是违反了政府的政策法令,而且是破坏了团结抗战的利益,他们不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要受到广大人民的斥责,今后如果发现了地主不减租或农民不交租的现象,政府必将依法惩办。 我以为这个条例的颁布,对于政府解决土地问题及贯彻减租交租政策,将有很大作用,希望全边区的先进士绅与开明地主能够竭诚拥护这个条例,尊重政府法令,认真实行减租并尊重农民佃权;各地广大农民亦应于减租之后依法交租并尊重地主地权,造成边区内各阶层的亲密团结,以发展生产,准备反攻,争取抗战的最后胜利。 (摘自一九四三年一月七日《解放日报》第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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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鼎铭研究资料选/中共延安地委统战部,延安革命纪念馆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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