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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李鼎铭生平年表
延安革命纪念馆 刘煜整理
 
  1881年(清光绪七年)
  9月28日(农历八月初六日)出生于陕北米脂县桃镇一农民家庭,名丰功,字鼎铭。
  1895年(13岁)
  寄读于舅父杜斗垣家。除熟读四书五经外,还兼习医学。历时8载。
  1903(21岁)
  赴绥德州应试,考中廪生,系秀才中成绩优秀者,可吃皇粮。
  1904年(22岁)
  回桃镇教私垫。
  1910年(28岁)
  应聘于绥德中学堂任教。
  1911年(29岁)
  辛亥革命后,拥护孙中山的政治主张,主张破除迷信,兴办学校。
  1913年(31岁)
  任米脂县东区区长,并利用临水寺庙宇开办米脂县第一所国民小学,兼任校长。
  1916年(34岁)
  应聘于榆林中学担任国文、历史等科教员。并编写了《蒙古历史教科书》
  1918年(36岁)
  返回家乡行医,并创办桃镇国民高等小学,自任校长。
  1923年(41岁)
  担任榆林道尹公署顾问、民政科长等职。    
  1926年(44岁)
  因病辞官返回故乡,专心研究医学,并积极为地方兴办公益事业。成为米脂县远近闻名的名医和开明绅士。  
  1930年(48岁)
  由桃镇搬住米脂县城东街,继续行医。
  1934年——1935年上半年
  米脂县长及反动军官孙绍山利用其在群众中的声望,委其为米东区“肃反”委员会主任。他对当时的所谓土匪,反对施用杀头政策,主张用招抚办法。因此该区杀人较少。
  1936年(54岁)
  继续行医,并担任米脂县财务委员会主席。    
  1937年(55岁)    
  “七·七事变”后,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抗日主张,思想日渐进步。
  1941年(59岁)
  陕甘宁边区施行“三三制”政权。普选时,被选为米脂县参议长、陕甘宁边区参议员。    
  11月,在边区二届一次参议会上,始以129票当选为边区参议会副议长,又以123票当选为边区政府副主席,经大会决定,留任政府副主席职,并于22日宣誓就职。会上,他提出的“精兵简政”提案,被称为二届参议会上一个最重要的决议案。
  11月27日,出席边区政府首次政务会,对精兵简政的意义详加阐述。
  12月7日,出席陕甘宁边区新文字协会第一届年会,为大会主席团成员。
  1942年(60岁)    
  1月12日,随边府考察团赴绥米考察。    
  2月20日,由米脂县携眷返任。      
  4月6日,出席边府委员会二次会议,阐明了对边区行政工作的观感。             
  5月4日,边府成立编整委员会,为七委员之一。
  5月5日,通令各分区、各县,号召农民向吴满有看齐。
  5月23日,接见晋西北士绅参观团。    
  12月11日,出席边府召开的专员县长联席会议,并致开幕词。
  12月,出席边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报告政府八个月工作与简政方案。
  1943年(6l岁)    
  1月,边区《土地租佃条例草案》颁布后,号召各级政府与各阶层人士拥护、执行。    
  在西北局高干会期间,曾应邀参加会议,并出席西北局召集的党外人士座谈会。    
  2月2日,同林伯渠签发《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为令三十一年(1942)年底前潜逃及逾假不归战士均免于归队俾回家参加生产。    
  2月9日,同林伯渠、建设厅高自立、霍子乐签发《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为令调查历年来农业生产中的劳动英雄予以奖励。    
  6月24日,同林伯渠、建设厅高自立、霍子乐、高长久签发《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为令巩固移民,并准备大量移民条件。   
  6月29日,同林伯渠、贺龙、高岗签发《陕甘宁边区政府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部训令》:关于编余人员送分区安置处理原则的规定。    
  9月5日,在延安《解放日报》发表《驳斥关于我被“撤职”的谣言》一文。       
  9月11日,同林伯渠、民政厅刘景范、唐洪澄签发《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信》:关于禁止吸食鸦片烟的指示。  
  9月,同林伯渠签发《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边府系统生产检查的决定》
  10月2日,同林伯渠、建设厅高自立、霍子乐、高长久签发《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信》:关于利用公盐,发展运输合作的指示。
  11月7日,出席延安各界庆祝十月革命胜利26周年大会。
  11月28日,出席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及模范生产工作者代表大会。   
  12月16日,出席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劳动英雄大会、第三届生产展览会闭幕式。
  1944年(62岁)    
  1月7日,出席边区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作《边区政府简政总结》报告。       
  1月9日,同林伯渠、民政厅刘景范、唐洪澄签发《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信》:关于拥军工作指示。
  1月17日,同林伯渠、保安处周兴、刘海滨、刘秉温签发《陕甘宁边区为公布防奸公约的指示》。
  1月27日,出席西北局办公厅举办的欢迎在延党外人士宴会。    
  2月18日,同林伯渠、高等法院雷经天签发《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信》:关于传达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改善司法工作的总结并指示执行的具体任务。    
  2月26日,同林伯渠、建设厅高自立、霍子乐、高长久签发《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信》:为指示推广种植洋芋。
  2月27日,出席延安各界人士宪政问题座谈会。
  3月12日,出席延安各界民众纪念孙中山先生逝世19周年集会。
  3月17日,同林伯渠主席为回族英雄马本斋共送挽词:“率大军抗日寇,远近播英名,冀鲁豫河山增色;奉教义承母志,生死矢忠贞,伊斯兰健儿典型。”    
  4月18日,同林伯渠、教育厅柳湜、贺连城签发《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信》:关于提倡研究范例及试行民办小学的指示。
  5月,时交夏季,延安县各区疫病流行,同老中医毕光斗研究治疗药方,供防疫使用。        
  5月19日,出席边区职工代表大会。
  5月26日,出席由西北局、边区政府、留司召集的技术人员座谈会。    
  6月14日,出席延安各界庆祝联合国日大会。  
  7月7日,出席边区合作社联席会议。
  7月10日,出席边区参议会常驻委员会和边区政府委员会联席会议,作了《进一步准备反攻,进一步建设边区》的报告。
  7月16日,参加李景波追悼会。
  10月10日,出席延安各界纪念双十节大会。    
  10月11日,出席边区文教会议。 
  10月31日——11月1日,主持召开中、西、兽医座谈会,主张中西医合作。
  11月14日,出席边区文教大会。    
  11月22日,出席延安各界追悼邹韬奋先生大会。    
  12月6日,出席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二次大会,作了《关于文教工作的方向》的报告。    
  12月22日,出席边区劳动英雄与模范工作者大会。  
  1945年(63岁)    
  1月14日,出席边区群英会闭幕式。    
  4月1日,设宴招待护送陕北警备司令高双城灵柩由榆林回蒲城路经延安人员。   
  5月11日,为庆祝欧战胜利,同朱德、林伯渠宴请苏美英盟国留延人士。    
  5月17日,同林伯渠签发《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防旱备荒的训令》。    
  6月21日,边区参议会常驻会与边区政府委员会召开各团体代表会议,被会议推举为陕甘宁边区出席解放区人民代表会筹备委员会代表。
  6月26日,同林伯渠、高岗、谢觉哉联名写信给各级参议员、劳动英雄、模范工作者及小学教员,要他们把抗旱防荒深入到每个角落。
  9月5日,出席在南门外广场举行的延安各界庆祝抗战胜利大会。    
  10月1日,同林伯渠签发《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认真处理人民控告干部案件的命令》。
  11月7日,出席延安群众庆祝苏联十月革命28周年纪念大会。      
  1946年(64岁)    
  3月4日,赴机场欢迎马歇尔、张治中、周恩来及军调部三代表罗伯逊、郑介民、叶剑英一行38人抵延。   
  4月6日,出席陕甘宁边区第三届第一次参议会,作了《边区人民的伟大胜利》的选举工作报告。    
  4月13日—19日,“四·八”烈士遇难后,参加治丧委员会,陪祭,并为死难烈士题词:“为和平为民主而牺牲虽死犹生。”
  4月26日,在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大会上,被选为出席国大的正式代表,并以111票连选连任边区政府副主席。    
  6月13日,同林伯渠、刘景范、建设厅霍子乐、惠中权签发《边府关于夏收夏耘的指示》。
  7月21日,同林伯渠、刘景范签发《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减租和查租的指示》。
  8月9日,就蒋介石派遣飞机轰炸延安总部事,对记者发表谈话。    
  10月10日,出席延安市响应“美军退出中国”群众大会。晚上出席欢迎民主建国军参观团晚会。
  10月28日,为英国援华会会长克利浦斯夫人一行抵延设宴洗尘。
  10月30日,出席边区政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作“减租工作报告”。
  11月13日,出席边区一级“动员起来保卫延安”干部动员大会。
  12月12日,出席延安“双十二”纪念大会。
  1947年(65岁)
  3月8日,出席延安各界保卫边区保卫延安动员大会。
  3月18日,党中央与边区政府撤离延安后,因体弱难于坚持长途转战,即回米脂桃镇家里,一面休养,一面坚持工作。
  9月16日,耐杜斌丞先生遇难发表讲话,一定要蒋介石偿命。    
  10月10日,对《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公布,极表赞同。    
  11月14日,同林伯渠、刘景范签发了《边区政府关于各县改组领导机构以适合战时需要的命令》。  
  12月11日,9日晚突患脑溢血,边府副秘书长常黎夫立即组织医生抢救。终因病情沉重,针药无效,于11日上午9时逝世于米脂县义合镇。终年65岁。    
  写祭文时,子女们曾谈到先父一生遗憾之事有三:医学未能留传后世,由长子振三继承父志,继续研究;生平所著《人道哲学观》未能付印,由次子力果呈请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后出版;四子之纪未能自立,由兄弟三人帮助教育成人,成家立业,以慰老父在天之灵。    
  注:《生平年表》中,对李鼎铭的年龄以周岁计,故与前边诸文中的年龄(虚龄)不同。
  

李鼎铭研究资料选/中共延安地委统战部,延安革命纪念馆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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