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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甘宁边区管辖区域给国民政府的呈文* |
林伯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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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2月12日) 谨将陕甘宁边区行政区域并附地图呈请鉴核。 查设定陕甘宁边区问题业于民国26年7月在庐山谈话会时商承委座(207)核准在案。嗣后祖涵秉承委座核准原则,继续与中央指派专员商讨具体方案,前后会谈数次,迄未得到解决。自民国27年7月在武汉晋谒委座重呈此案后,蒙委座面允此案交钧座(208)解决。同年在渝开第二届参政会时,经呈商钧座,蒙面允将陕甘宁边区定为国民政府行政院直辖行政区域之一,当嘱祖涵绘具边区所辖区域地图及呈拟解决意见。祖涵返陕后,因边区交通困难,各县村镇图尚未绘妥,而第三届参政会开会期间又已到期,祖涵乘出席大会之便,遵即绘就边区所辖区域略图并拟具办法如后: 一、陕甘宁边区现在实际管辖者为下列各县,于民国26年7月庐山谈话时已呈报委座在案,计开肤施(209)、甘泉、鄜县(203)、延长、延川、安塞、安定、保安、靖边、定边、淳化、栒邑(210)(以上陕境)、正宁、宁县、庆阳、合水、环县(以上甘境)、盐池(以上宁夏),另有神木、府谷之一部再呈报钧座,请即准许予备案。 二、查民国26年12月签呈陕甘宁边区政府所辖范围,除上列肤施、甘泉、鄜县、延长、延川、安塞、安定、保安、靖边、定边、淳化、栒邑、宁县、正宁、庆阳、合水、环县、盐池及神木、府谷间沿河南北约200里东西100里由旧苏区改建之县区外,原因洛川、镇原、固原、海原、靖远等五县环绕边区,而各县之内又多原有苏区,故曾请将此五县一并划归边区管辖。今为行政管理便利计,该五县请仍隶原省,不必改划。惟另请将清涧、米脂、吴堡、绥德、佳县等五县划归边区管理。此则因该各县已划归八路军河防部队驻守,且与边区有历史联系,为此可便于指挥和管辖也。以上谨呈行政院长孔。 计附呈陕甘宁区管辖区域图一张(211)。 林祖涵谨呈 根据陕甘宁边区政府档案刊印。 *标题是编者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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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渠文集/林伯渠.—北京:华艺出版社,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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