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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习仲勋诞辰90周年
赵延年

  习仲勋同志是我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之一,是改革开放的一位拓荒者和领导者。他在70多年革命生涯中曾经大起大落、长期蒙冤。但是,遇摧而弥坚,遭挫而锐气不减,岁月增而思想常新,是与时俱进、久经考验的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我对习老长期怀着崇敬之情。
  我于1985年到国家民委工作后,有幸能够直接向他汇报,参与他主持研究的民族方面的重要问题,耳提面命,亲聆教诲,深深感受到:他不仅可敬,而且可亲;不仅朴实,而且深刻;不仅坦诚,而且蕴含深情。尤其是他对党的事业、对人民利益的赤胆忠心和无怨无悔的崇高境界,以及他年事虽高,依然对新事物的敏锐观察和提出的新观点,更使人肃然起敬,终生不能忘怀。
  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正是我国改革开放继续探索前进,向广度和深度扩展的时期,也是民族工作在拨乱反正基础上,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而进行改革、创新的时期。仲勋同志同民族系统的领导和干部一起,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正确决策,密切联系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提出或强调贯彻实施了一系列新的观点和政策措施。对民族工作产生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回忆起来,印象深、影响大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把发展经济放在民族工作首位的问题。仲勋同志反复强调:“在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所以,民族工作系统的干部“要从思想观念到实际工作中真正把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放在民族工作的首位。”并且指出:“各级民委要积极参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工作”,“要在多办实事,多解决实际问题上想点子、下功夫”。仲勋同志这些话,是1986年11月1日在全国民委主任(扩大)会议上讲的。那次会议开得严肃活泼,与会同志畅所欲言,自然会有这样那样的认识和看法。在热烈讨论的基础上,他就民族工作的前途方向和首要任务所作的明确结论,使大家受到了深刻教育。1987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出联合通知,批准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关于民族工作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报告指出:“在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清除以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少数民族地区繁荣进步的根本途径,也是加快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物质基础。各级民委要把经济工作放在首位,积极主动地参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工作。”党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87〕13号文件的郑重方式,充分肯定了仲勋同志的讲话和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的联合报告,对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整齐步伐,做好那个阶段的民族工作,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问题。仲勋同志明确提出“维护生态平衡”,“牧区草业先行”,“林业要以营林为基础”的观点。实际上,胡耀邦同志1983年在甘肃提出“种草种树,发展畜牧,改造山河,治穷致富”的16字方针,全国兴起种草种树热潮时,仲勋同志就是热心的支持者和推动者。以后,甘肃省按照耀邦同志的意见,提出绿化兰州南北二山,在白龙江林区的舟曲县依靠群众搞以营林为基础的试点时,他也是积极支持的。1987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举行成立40年盛大庆典。乌兰夫同志是中央代表团团长,仲勋同志是副团长。习老在庆祝大会的主旨讲话中,明确指出:“加快畜牧业和林业的发展,对于内蒙古各民族的繁荣,维护‘三北’地区的生态平衡和加速国家的‘四化’建设,都有重要意义”;“牧区要坚持以牧为主,草业先行;林区要坚持以林为主,林业要以营林为基础”。十多年来,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和实践的检验,包括洪水、干旱和沙尘暴等灾害的加剧,使我们愈来愈深地感悟到:在上个世纪80年代,提出“维护生态平衡”和“草业先行”等课题,是多么可贵,多么深刻,多么重要!
  三、关于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问题。仲勋同志尖锐指出: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对于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具有更紧迫、更重要的意义。他在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和内蒙古自治区成立40周年的庆祝大会上,都强调贯彻好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语重心长地说:“古今中外的事实表明,一个封闭的民族是很难发展和进步的”;“改革、开放、搞活,是增强活力、提高效率、调动积极性、加速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关系着国家、民族的兴衰和社会主义的成败”;“鼓励和期望各民族成为开放的民族,不断奋发进取的民族。”这些观点,不仅当时显得很响亮、很重要,至今仍有现实意义。联系到他于改革开放之初,在广东先后担任省长、书记时所提的建议,所推行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使人更加感受到这位老革命、老前辈与时俱进、永葆青春、勇往直前的革命精神和崇高境界。
  四、关于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问题。仲勋同志多次强调要实施好民族区域自治这项基本政策、基本制度。他根据各地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要抓好两个重要方面:一个重要方面是发展经济,“解决好经济权益问题”。经济权益涉及方方面面,他特别要求中央在民族地区兴办的企业要“带动地方的经济发展,帮助群众致富”。另一个重要方面“在于培养民族干部,充分发挥民族干部的作用”。希望和要求“大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坚强党性和开拓精神又有专业知识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他同时指出,要坚持搞五湖四海,不管是本地的干部还是外来的干部,不管是汉族干部还是少数民族干部,“都要加强团结。大家办事情、想问题,都要顾大局、讲风格,处处事事要想到群众的利益”。他多次讲,各民族干部要做团结的模范,以干部的团结带动群众的团结。为了维护团结,对于影响团结稳定的因素,要及时发现,及时排除。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应当“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不要一遇到问题就轻率地提这个主义那个主义,也不要提这个路线那个路线”。习老殷切地希望各民族“广大干部要加强团结,奋发努力,艰苦奋斗,为各民族的兴旺发达、共同繁荣做出贡献”。
  习老长期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大西北生活和战斗,又长期在党中央、国务院分管民族工作,了解少数民族,熟悉民族地区情况,处理过数不清的有关少数民族的各类问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留下了充满智慧和哲理的丰厚财富。我们应当认真继承习老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努力学习他高尚的思想、作风和品德,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为进一步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不息。
  写于2003年9月11日中秋节
  

怀念习仲勋/《怀念习仲勋》编辑组编.—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5(2009.5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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