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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全面抗战路线的伟大纲领

杨永华

    
    《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就其内容来说,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纲领以全面抗战路线为指导,规定了“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的任务。
    纲领第1条对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的任务,做了科学而具体的阐述和概括,即“对日绝交,驱逐日本官吏,逮捕日本侦探,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在华财产,否认日本外债,废除日本条约,收回日本租界;为保卫华北与沿海各地而血战到底;为收复平津与东北而血战到底;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这个规定,为全国抗日人民指明了奋斗的目标和方向,反对了国民党的一切游移、动摇、退让和妥协,表现了共产觉人一心一德,忠于民族利益,为保卫祖国抗战到底的坚强信念和英雄气概。
    第二,纲领以全面抗战路线为指导,规定了实现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的任务而采取的基本政策。
    (一)全国人民和全国军事总动员。
    要不要发动人民群众起来抗战,是两党抗战路线分歧的根本之点。针对国民党只要政府和军队抗战,不要人民参战的极端错误的主张,纲领规定实现全国人民的总动员。要求把全国人民发动起来,组织起来,武装起来,参加抗战,做到“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有枪出枪,有知识出知识”,形成一个轰轰烈烈的人民抗战的局面。这个基点,是中国共产党坚信,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抗战胜利之本,“民族战争而不依靠人民大众,毫无疑义将不能取得胜利。……如果竖决抗战出于真心,就不能忽略这一条”①。日本帝国主义敢于欺负中国,主要原因在于中国民众的无组织状态。如果我们把全国人民发动和组织起来,把存在于民众之中的抗战威力发掘出来,就把日本侵略者置于我们数万万站起来的人民之前,使它像一匹野牛冲入火阵,非烧死不可。而要做到这一点,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各种民主和自由,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是绝对办不到的。为此纲领规定,要废除一切束缚人民爱国运动的旧法令,取消《危害国民紧急治罪法》和《新闻检查条例》,颁布革命的新法令,开放爱国运动,承认现有爱国团体的合法地位,扩大爱国团体组织于工商学各界,释放一切爱国政治犯,开放党禁。全国人民,除了汉奸外,皆有抗日救国言论、出版、集会与结社之自由,还要动员蒙回及一切少数民族抗战,特别是内蒙民族,在日本带国主义直接威胁之下,正在起来斗争。在民族平等和自决的原则下,团结他们,共同抗日。
    实行全国军事总动员,发动军队抗战,是全面抗战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军队,数量不少,达200万之多。由于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和失败主义军令的指导,腐败无能,缺乏战斗力,在日本进攻面前仓促应战,节节败退。因此,纲领要求彻底改变这种状祝,为此,必须建立国防会议,讨论与决定国防计划和作战方针,统一战斗意志,实行独立自主的积极作战方针,反对单纯防御的消极作战方针。必须动员全国海陆空军,包括中央军、地方军和红军在内,立即出动,开赴国防前线。必须建立全国各地军区,动员全民族参战,立即组织一定数量的后备军,给予训练,准备上前线,逐步从雇佣兵役制过度到义务兵役制。必须武装人民,发展抗日游击战争,与正规战争相配合,担负抗战的战略任务。必须改造军队的政治工作,使官兵一致,军民团结,调动军队抗日的积极性。实现一切抗战军队的平等待遇。必须援助东北人民革命军与东北义勇军,破坏敌人的后方。
    (二)改革政治机构。
    要抗战,首先需要全国人民的团结,而全国人民的团结,则需要以全国人民的民主作为根本保证。要实行民主,关键的问题是推动国民党及其政府的政治改革。国民党统治集团坚持封建买办法西斯专政,鼓吹“待抗战胜利后再实行改革”的谬论,拒绝改革。共产党给予这种谬论以有力的批驳,尖锐地指出,要抗日,没有全国政治的民主化,胜利是没有保障和希望的。因此,中共号召全国人民及各党派爱国分子,抛弃过去对于国民大会和制定宪法问题上的冷淡与厌恶态度,集中力量进行这一带有国防意义的国民大会运动与宪法运动,严厉批判当权的国民党,推动和监督国民党放弃一党派一阶级的独裁,将政治制度上的国民党独裁政体,改为各党派各阶级合作的民主政体。为此,纲领规定,召集真正人民代表的国民大会,通过真正的民主宪法,选举国防政府。国防政府必须吸收各党派及人民团体的革命分子参加,驱逐亲日分子,实行民主集中制,执行抗日救国的政策,允许地方自治,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治。对汉奸卖国贼亲日派,实行专政,巩固后方。
    (三)实行抗日财政经济教育政策。
    由于国民党政府长期推行其传统的对外妥协、对内用兵、对民压迫的错误政策,使得中国经济贫穷,文化教育落后。抗战开始后,这个政府不思反省,进行检讨,反而报怨“中国穷,无力支持抗战”。当时毛泽东尖锐地批评说,穷是错误的办法产生出来的,在如此广大民众的国家,有了合乎人民利益的新政策,中国不会再穷,财政经济也是有办法的。这个新政策就是纲领规定的,在财政上实行有钱出钱和没收日本帝国主义者、汉奸的财产;在经济上,实行整顿与扩大国防生产,发展农村经济,保证农作物自给。提倡国货,禁绝日货,取缔奸商,反对投机操纵。
    要坚持抗战并取得最后胜利,不根除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奴化教育,用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统帅民族精神,是办不到的。从这个根本观点出发,纲领规定要根本改变国民党政府过去的文化教育方针,推行以抗日救亡为目标的新制度和新课程,实施普及义务免费的教育方案,对学生进行武装训练,提高人民民族觉悟的程度,禁止汉奸的宣传。新闻、出版、电影、戏剧、文艺,一切合于国防的利益。
    (四)改良人民生活。
    在保障国防物质需要的前提下,适当地改善劳动人民的生活,是调动他们抗日积极性的重要一环。而国民党政府却以“改良人民生活,将使国家财政不得了,影响抗战”为借口,反对改良人民生活,以贯彻它的片面抗战路线和乘机大发国难财的政策。与此相反,纲领规定,要改良工人、农民、职员、教员及抗日军人的生活;优待抗日军人家属;废除苛捐杂税;减租减息;救济失业;调节粮食;赈济灾荒。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抗日力量,巩固政府的基础,保证抗战的胜利。
    (五)实行抗日外交政策。
    毛泽东在《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中指出:“我们中华民族有同自己的敌人血战到底的气概,有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光复旧物的决心,有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但是这不是说我们可以不需要国际援助;不,国际援助对于现代一切国家一切民族的革命斗争都是必要的。”国际援助,是中国抗日战争取得胜利的一个必要的条件,从此出发,纲领规定,拥护和平阵线,反对德日意侵略阵线;配合朝鲜、台湾及日本国内工农人民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在不丧失领土主权的范围内,与一切反对日本侵略主义的国家,订立反侵略同盟及抗日军事互助协定。
    (六)实行抗日民族团结。
    按照纲领的规定,抗日的民族团结,就是全国各党各派各族各界各军,团结起来,筑成民族统一战线的坚固长城。合作的关键和基础,是国共两党的亲密团结。要团结,一要出于真诚,反对尔虞我诈,二要从大道理上着眼,反对只讲小道理。这样才能做到精诚团结,共赴国难,并把自己的想法和行为,安顿在有利抗日的恰当位置上。
    ①毛泽东:《反对日本进攻的方针、办法和前途》,《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347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

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稿《宪法、政权组织法篇》/杨永华著.—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