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策略的发展
经过打退国民党顽固派反共高潮的斗争,中国共产党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策略,正确处理抗日战争时期国共关系的策略思想获得重大发展。毛泽东在1940年先后撰写了《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放手发展抗日力量,抵抗反共顽固派的进攻》《论政策》等文章,总结抗战以来实行国共合作及反磨擦斗争的经验,全面阐述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和各项政策。
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根本指导原则,毛泽东认为,对于党内在策略问题上的片面观点和由此而来的“左”右摇摆,必须从历史和目前党的政策的变化和发展上,作全面的了解,方能克服。党的历史经验表明,在大革命后期,是一切联合,否认斗争;而在土地革命后期,则是一切斗争,否认联合。这两个极端,都使党和革命遭受极大的损失。“现在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既不是一切联合否认斗争,又不是一切斗争否认联合,而是综合联合和斗争两方面的政策”①。二者的辩证关系在于,“斗争是团结的手段,团结是斗争的目的。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退让求团结则团结亡”②。
毛泽东提出,要在阶级关系的“区别上建立我们的政策”。具体来说,就是要把主张抗日的英美派大地主资产阶级和反对抗日的亲日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加以区别;把两面性较少的民族资产阶级、中小地主、开明绅士同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加以区别;把亲英美派大资产阶级为主体的国民党的民主派和法西斯派加以区别;把汉奸亲日派中的两面分子和死硬汉奸加以区别。
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毛泽东围绕“多多与少少”的问题,讲了三句话,即: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发展进步势力,就是发展无产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力量,就是放手扩大八路军新四军,就是广泛地创立抗日民主根据地,就是发展共产党的组织到全国,就是发展全国工人、农民、青年、妇女、儿童等等的民众运动,就是争取全国的知识分子,就是扩大争民主的宪政运动到广大人民中间去”③。进步势力是中国革命的基本力量,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支柱。发展进步势力,是一切革命工作的基础,是有效争取中间势力和孤立顽固势力的基本条件,是这个政策中三个环节的中心一环。
争取中间势力,主要是争取中等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和地方实力派三部分人。随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发展,中间势力包括了国民党中的多数党员,中央军官,多数的杂牌军官,各抗日小党派等。中间势力各依其阶级性的不同,对土地革命、对民主、对顽固派的态度也各有不同,但他们都可以同共产党合作抗日。共产党应该而且可以争取他们作为反对日本侵略和孤立国民党顽固派反共活动的同盟者。争取中间势力的主要条件是:(一)共产党有充足的力量;(二)尊重他们的利益;(三)对顽固派坚决的斗争,并能一步一步地取得胜利。争取中间势力,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极其重要而又复杂的任务。中间势力往往可以成为进步势力同顽固势力作斗争决定胜负的因素,因此必须对他们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和恰当的政策。
孤立顽固势力,主要是孤立抗战阵营内部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他们的代表是蒋介石集团,他们是当权的统治者,在抗日战争时期采取合作抗日和摧残进步势力的两面政策,共产党必须以革命的两面政策对付之,既要坚持团结抗日,争取他们继续在统一战线内,又要同他们的反共言行在思想上、政治上、直至军事上进行坚决斗争。只有同顽固势力进行坚决斗争,才能限制和缩小他们实施的反动策略的范围,是进步势力得以发展,是顽固派承认进步势力的地位;才能有效地争取中间势力,而使顽固势力陷于孤立。
关于在抗日统一战线时期同顽固派斗争的原则,第一是自卫原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决不可无故进攻人家,也决不可在被人家攻击时不予还击。这就是斗争的防御性。第二是胜利原则。不斗则已,斗则必胜,决不可举行无计划无准备无把握的斗争。这就是斗争的局部性。第三是休战原则。在一个时期内把顽固派的进攻打退之后,在他们没有举行新的进攻之前,我们应该适可而止,使这一斗争告一段落,决不可无止境地每日每时地斗下去,决不可被胜利冲昏自己的头脑。这就是每一斗争的暂时性。毛泽东将这三个原则归结起来,就叫做“有理、有利、有节”。坚持这些原则,就能使这种斗争分寸适度,取得成效。
为了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共中央还相应地制定和重申了政权组织、人民权利、锄奸政策、军事政策、劳动政策、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具体政策,从而正确地处理了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关系,把争取民族解放的斗争和争取人民民主的斗争有机地联系起来,最大限度地孤立了极少数反共顽固派,广泛地团结了一切可能团结的抗日力量,使全国团结抗战的局面得以坚持和发展。
①《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63页。
②《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45页。
③《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45—7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