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精兵简政在边区的贯彻实施
(一)精简编整的初步实行
陕甘宁边区最早提出和实行精兵简政。边区实施精兵简政的要求是:兵要精、政要简、减轻民负,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在精兵方面,要缩小主力部队,加强地方武装及民兵,加强整训,达到短小精悍,机动灵活,提高战斗力的目的。在简政方面,要精简机构,裁减冗员,达到精简、统一、效能、节约与反官僚主义的目的。总之,就是一切为了坚持抗战,度过难关、积蓄力量,准备胜利的反攻。
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闭幕以后,边区政府在林伯渠主持下,先后举行了第一次政府委员会和政务会议,专门就参议会关于精兵简政的提案及决议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李鼎铭副主席就精兵简政问题作了详尽的阐述和说明,边区政府为贯彻精兵简政,确定了一系列实施的具体步骤。首先,成立了以刘景范为主任,周兴、周文、高自立、南汉宸为委员的编整委员会。接着,边区政府给各分区、专署及县市首长发出了《指示信》,给边府各厅、处、院等机关发出《训令》,要求切实贯彻精兵简政,及时拟订计划与编整方案。
边区政府在《训令》中指出:“‘精兵简政’为第二届参议会的一个最重要的决议案,它的主要内容,就是加强行政机构,提高行政效率,是今后彻底实现五一施政纲领的最大保证。把目前边区政府的各级机构检讨起来,有如下两大弱点:第一是头重脚轻。上级的组织庞大,有分工太过琐碎或人浮于事的现象,以致周转过多,太不灵活。下级则感到人员缺乏,质量又差,而事务却非常繁重,常有不能完全或彻底执行的现象。第二是正规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因此,各级机关常有因突击工作而松懈了经常工作,而经常工作也常常因某些分工太不明确,责任的划分太不严格,以致在某些关系上显得混乱。”训令还指出:“精兵简政是补救以上两大弱点的主要方案。在这新选政府开始施政的时候,应坚决执行,为今后的一切工作奠定坚固的基础。”根据编整委员会核定,边区一级各机关应减去人员(包括干部和杂务人员)1/3到1/4。并且,规定凡调整出来的所有人员,一律由编整委员会计划安置,使人人都各得其所,须休养的、须学习的、须参加生产事业的,都给以合理的解决。此外,大部分人员则用以加强县区乡级行政机构。
边区经过第一次编整,裁并了一些骈枝机构,缩编了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至原有人数的76%,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是,边区政府各部门在机构和制度方面仍然存在不少缺点,人员也未达到充分合理的调剂,因此,有进一步贯彻精兵简政的必要。
1942年4月,在边区政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民政厅厅长刘景范作了精兵简政情况的报告。经过会议讨论后,决定进一步实行编整。为了加强领导,边区政府邀请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及西北局等单位成立了边区总编整委员会,决定以林伯渠、李鼎铭、李富春、叶剑英、谢觉哉、陈正人、肖劲光等7人为委员,并由林伯渠、李鼎铭主持会务。同时决定各系统成立分会,要求各系统做出编整方案交总会讨论。同年6月,边区召开第22次政务会议,明确规定边区政府是以“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督导行政,培养干部”为基本任务的政务领导机关,并拟定了“紧缩上级,加强下级,政(务)事(务)分开,合署办公”4项办法,确定了实行第二次精兵简政的方案。8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向边区各级党委发出关于贯彻精兵简政的决定,要求党政系统做到精简上层,加强下层;军队力求减少非战斗人员以充实连队;学校团体亦求精干有力。1942年秋,陕甘宁边区进行第二次精兵简政,缩减了边区一级机关和人员,逐步实行合署办公制度,加强了县政府的权力,健全了区乡政府的组织,同时还整训了边区自卫军。
(二)精兵简政的进一步深入贯彻
陕甘宁边区在10个月内经过两次精简,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部分干部认识不足,推行不力,还存在着某些和精简不相容的本位主义、太平观念、粗枝大叶的工作作风,因之,边区的精简工作距离要求还很远。
1942年9月,毛泽东为《解放日报》撰写了题为《一个极其重要的政策》的社论,深刻阐述了精兵简政同当前形势和党的各项政策的关系。毛泽东指出:“目前的尤其是今后的根据地的战争情况,不容许我们停留在过去的观点上。我们的庞大的战争机构,是适应过去的情况的。那时的情况容许我们如此,也应该如此。但是现在不同了,根据地已经缩小,在今后的一个时期内还可能再缩小,我们便决然不能还像过去那样地维持着庞大的机构。在目前,战争的机构与战争的情况之间已经发生了矛盾,我们必须克服这个矛盾。敌人的方针是扩大我们这个矛盾,这就是他的‘三光’政策。假若我们还要维持庞大的机构,那就会正中敌人的奸计。假若我们缩小自己的机构,使兵精政简,我们的战争机构虽然小了,仍然是有力量的;而因克服了‘鱼大水小的矛盾,使我们的战争的机构适合战争的情况,我们就将显得越发有力量,我们就不会被敌人战胜,而要最后地战胜敌人。”
毛泽东用人们穿衣服必须随着气候的变化而变换的比喻,生动地论述了当时实行精兵简政的重要性。他说:每年的春夏之交,夏秋之交,秋冬之交和冬春之交,人们都要变换一次衣服,如果有人在这时不会变换衣服就要闹出些毛病来。当时在根据地实行精兵简政,就好像是八路军新四军到了春夏之交要脱冬衣穿夏服一样,如果这时不轻装,还是一身臃肿,头重脚轻,那就很不适于作战。但是只要八路军新四军实行精兵简政,及时脱去冬衣换上夏服,虽然身子变得小一些,却变得更扎实更精干,就会成为无敌的力量。这就是在抗日根据地实行精兵简政的根本理由。
接着,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加强统一领导与精兵简政工作的指示》,指出:“各根据地很多都是机关庞大,系统分立,单位太多,指挥不便;干部在上层,中下层虚弱无力;军区、分区两级有些缺乏领导核心,许多人谁不服谁,而不能承认一个比较强一点的同志为领导中心。这些现象与目前及今后极端严重的分散的游击环境完全矛盾着,如果不改变,简直是自杀政策。”中央要求没有实行精兵简政的地方,立即着手研究,实行精兵简政,已经实行的地方,再加审查,凡不彻底的地方必须彻底,来一次大大的痛快的精简(而不是小小的,不痛不痒的),军队原则上不再补兵,做到量小质精,更有战斗力,地方党政民学大大缩减,1人兼做2人3人4人之事。把大批干部人员及知识分子派到区乡去,派到空虚而需要的部门,派到接敌区、游击区、敌占区去。提倡干部降级使用,到基层去接受锻炼。
根据中央和西北局的指示,边区政府为了进一步贯彻精兵简政,又召开动员大会,开展了工作大检查,并于1942年9月1日制定了《陕甘宁边区精兵简政纲领》(草案)。纲领指出:边区精兵简政的全部意义就在于达到“统一、少而精、提高效率”。为此,必须把边区范围内的行政、地方武装、财政等完全统一于边区政府领导,才能保证思想行动更能一致与有效;必须组织简单,脱离生产的人员减少,才能保证不甚富庶的边区能够供给长期抗战以人力、物力而不致匮竭;必须人尽其力,物尽其用,提高每个军政人员的战斗力与工作效能,不使有任何物质的浪费,才能充实力量,准备反攻。还明确规定,脱离生产的部队应不超过边区居民总数的2%,脱离生产的政民工作人员应不超过边区居民总数的1%。
1942年10月到1943年1月,陕甘宁边区召开高级干部会议,毛泽东在会上作了《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的报告,号召解放区的机关、学校、部队,尽可能实行自给,以便克服财政和经济的困难,并且指出:“这一次精兵简政,必须是严格的、彻底的、普遍的,而不是敷衍的、不痛不痒的、局部的。在这次精兵简政中,必须达到精简、统一、效能、节约和反对官僚主义五项目的”。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在会上作了《简政整政问题》的报告,要求把精简和整风学习紧密结合起来。这样,就进一步统一了认识,为深入贯彻精兵简政扫除了思想障碍。12月,边区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陕甘宁边区简政实施纲要》(1943年3月3日边区政府明令公布施行),明确规定简政是精兵简政政策在政权工作方面的贯彻,要达到精简、统一、效能、节约与反官僚主义这五方面的目的。同时,规定边区政府首先要集中力量抓好发展生产和办好教育两项基本任务。为此必须克服干部中的“百端俱举”、“缓急不分”、“平分春色”等错误思想,克服政权机构中叠架骈枝、头重脚轻、职责不明、权限不清的现象,克服工作中政策不统一、政令不统一、政纪不严等现象,以及领导作风上的事务主义、官僚主义倾向。还具体规定了这次简政,除地方武装外,要把政府系统(包括学校)的脱产人员缩减到7500名。
1943年春,边区政府先后明令颁布了专署、县、市、区、乡政府的《组织条例》、《各级政府干部管理暂行通则》、《政纪总则》、《政务人员公约》、《各级政府干部奖惩暂行条例》和《各级政府及参议会整编办法》等文件,对边区各级机关、学校、事企业单位及民众团体实行精兵简政的原则和措施,作了更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保证了精兵简政在边区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从1941年底到1943年这一时期,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为促进精兵简政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先后发表了社论、专论20余篇,经验介绍及情况报道100余篇,起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1944年1月7日,李鼎铭副主席在边区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作了《简政总结》报告,对贯彻精兵简政的成绩和经验教训做了全面的总结,宣告了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精兵简政工作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