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兵简政政策的制定
(一)边区“鱼大水小”矛盾的产生
精兵简政是中共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政策。这项政策首先在陕甘宁边区提出和实行,接着,推广到敌后各抗日根据地,成为中共在抗日战争时期的十大政策之一。
陕甘宁边区是中共中央所在地和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总后方,为全国抗战担负着特别重大的责任。随着革命事业的发展,边区的军队数量和政权机关也日益增加和扩大。但是,边区地广人稀,经济、文化比较落后,民力、财力、物力都很有限,加上日寇的进攻,国民党顽固派的包围封锁,根据地相对缩小,财政经济也发生了严重困难,出现了“鱼大水小”、“头重脚轻”的矛盾。当时既要供应边区军政机关人员的生活费用,还要支援前线的抗战急需,只得增加边区人民的负担。1939年边区征收公粮只有5万石,1940年征收9万石,到1941年就增加到20万石。同时,还发行了救国公债600万元(规定一年内还本付息),以弥补财政赤字。加之边区机构庞大,人浮于事,在干部作风方面产生了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的毛病。这种矛盾能否得到及时解决,是关系到抗日根据地能否存在和发展以至整个抗战能否坚持的严重问题。
(二)边区参议会关于精兵简政的提案与决议
1941年11月6日至21日,在中共中央直接关怀与指导下,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在延安召开。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五一施政纲领》及一系列条例条令,按“三三制”原则选举了边区政府委员会及参议会常驻会。广大参议员本着抗战救国的目的并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就军事、政法、财经、文教等各项建设事业提出了大量提案。精兵简政这一条意见就是参议员、边区政府副主席、无党派人士李鼎铭等11人提出来的。这是一条极其重要的提案。
李鼎铭等在提案中称:“政府应彻底计划经济,实行精兵简政主义,避免入不敷出,经济紊乱之现象。”其理由是:“军事政治之建立,必须以经济力量为基础。在今日人民困苦、资源薄弱之状况下,欲求不因经济枯竭而限制军政发展,亦不因军政发展而伤害经济命脉,唯有政府彻底计划经济,实行精兵简政主义,量入为出,制定预算,以求得相依相助,平衡发展之效果。”提案还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1)政府应根据客观物质条件及主观经济需要而提出计划经济,以求全面提高生产力,改善经济条件,加强经济基础;(2)在现有经济基础上,政府应有量入为出的统一经济计划;(3)在财政经济力量范围内和在不妨碍抗战力量条件下,对于军事应实行精兵主义,加强战斗力,以兵皆能战,战必能胜为原则,避免老弱残废滥竽充数等现象,对于政府应实行简政主义,充实政府机构,以人少事精,胜任职责为原则,避免机关庞大,冗员充塞,浪费人力、财力等现象;(4)规定供给条例,避免不必要的供给与消耗;(5)提倡节约、廉洁作风,避免不应有的浪费现象。
对于精兵简政的提案,在参议会引起了热烈的争议。在酝酿这一提案时,就有一些议员不赞成,有人奉劝李鼎铭不要提这样的提案,认为一来参议会不一定能通得过,二来共产党不一定会接受。提案提出后,有的议员说:“正值抗日救国紧急关头,敌人以大量兵力向我们进攻,这时提出实行精兵简政,不是叫我们束手就擒吗?”他们觉得不可理解,甚至有人认为李鼎铭等提出这一提案的动机不良。但是,大多数议员认为精兵简政是有远见卓识的主张。在大会表决时,得到通过(到会议员共219人,得165票),大会并作出了“交政府速办”的决议。大会决议还指出:“希望政府本开源节流之原则,实行精兵简政主张,加强生产,发展经济,厉行节约,避免浪费,推广土产出口,争取出入口之平衡,平抑物价,调剂市场,提高边币,巩固金融,并须经常检讨工作,确实执行计划,以期达到收支平衡,不超出预算。”参议会还决议由常驻议员组织小组委员会,负责设计并监督政府此项方案之彻底实行。
(三)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的指示
精兵简政这一提案提出后,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特别重视。毛泽东加了一段批语:这个办法很好,恰恰是改造我们的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后来毛泽东还说过,李鼎铭提的精兵简政这一条意见“提得好,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采用了”。为了克服困难,巩固敌后根据地,坚持持久抗战,中共中央于1941年12月初向全党发出了实行精兵简政的指示,明确指出:为了长期斗争,准备将来反攻,必须普遍实行精兵简政。这样,深入贯彻精兵简政就在各抗日根据地的党政军机关、学校及民众团体中普遍地实行起来了。
1942年4月,中共中央再次发出关于精兵简政的通知,指出精兵简政包括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求从长期坚持根据地着想,注意节省与积蓄民力;二是要求从战争与农村环境着想,注意组织精干,分工合理,使政策能贯彻下去,使工作效率能大大提高,使军事行动能灵活便利。为了总结与研究精兵简政问题,要求各地深入调查、收集材料,并将执行精兵简政的经验教训及时电告中央。中共中央的指示和通知,对各地贯彻精兵简政政策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