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领导与管理
边区中等教育在其创立、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体制。边区最早成立的鲁迅师范、边区中学、边区师范都归边区教育厅直接领导。1940年以后相继成立和接办的学校,有的归边区教育厅直接领导,有的是由边区教育厅通过各分区专员公署领导的。各分区专员公署设教育科(处),具体领导分区所属学校。凡有关教育上一切带有原则性的问题,专署必须请示教育厅,在得到教育厅指示后,方可决定。边区中等职业学校,则是由其所属上级主管部门直接领导的。1942年6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整顿边区各直属学校的决定中明确决定:延安师范、绥德师范、关中师范、定边师范、鄜县师范、米脂中学、陇东中学等学校由教育厅直接领导。边区职业学校由建设厅直接领导。边区医药学校委托医大办理。解放战争开始以后,边区政府在1947年4月26日下达的“关于战时各中等学校工作的指示”中指出:为适应战争环境,加强领导效果,除行知中学仍属教育厅领导外,其余各校暂由各分区之专署代表教育厅具体领导。
边区中等学校的行政组织形式,开始时并没有明确规定,也不完全统一,但各校组织基本上是大同小异。例如最早成立的鲁迅师范学校的行政组织系统是:校长之下设教务处、生活指导处(也叫训育处)、总务处,另外还设有俱乐部和委员会。俱乐都是学生民主自治的组织,俱乐部内分文化教育股、体育娱乐股、经济卫生股、组织宣传股。委员会下分设:国防教育委员会、实习指导委员会、经济稽核委员会、学术指导委员会。学校还领导附小工作。边区中学成立以后,则是在校长之下设立教务、生活指导、事务三处。鲁师与边中合并为边师后,基本上还沿用边中的组织机构,仍设教务、生活指导、事务三处,在教务处设教务员,领导学生大队和图书馆。事务处下设管理科、生产科及会计。生活指导处下设有指导员,领导学生会,并与教务处共同领导大队长、队主任。1940年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师范学校暂行规程》,对师范学校的行政组织设置作了初步规定:师范学校设正副校长各一人。校长下设教导处、总务处。教导处内分设教务及生活指导两科。教导处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商承校长、副校长处理全校教务及学生生活指导事项,并主持教导会议。总务处设主任一人,商承校长、副校长处理全校事务工作,召集并主持总务会议,处内设管理等科。教务处和生活指导处合并为教导处,是边区中等学校行政组织的一次大变化,这是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全面管理,使思想教育工作和教学工作更加紧密结合起来在组织管理上的一项有力措施,也是边区中等教育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改革。1942年边区师范学校和中学规程公布后,各中等学校内部的行政组织系统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起来。规程规定,边区各师范、中学设校长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校长),总理校务。边区师范和边区中学校长,由教育厅呈请边区政府委任。县、市立师范和中学,由各主管机关提出校长三人,由教育厅择一委任,并转呈边区政府备案。规程规定,师范和中学设教导处和事务处,各内设主任一人。教导处下设干事2人至4人,分任教务、生活指导工作;另外教导处内有图书室、仪器、标本及图表管理员1至2人。事务处下设文牍1人,会计1人,校医1人,干事2至4人。规程明确规定,师范学校和中学为实行学生自治,养成学生民主作风,得组织学生会。学校的学生会,为学生管理自己的生活,加强学生间的团结互助,加强学生与学校行政间的关系,保证学校教育计划的完成,组织课外活动,参加社会活动的主要推动者与组织者机构。学生会的工作内容十分丰富,组织有时事策略、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教育理论与方法、艺术、文学等各种研究会,还开展歌咏、戏剧、墙报编辑、伙食管理、卫生管理、日常劳动、体育娱乐等各种活动。为了推动上述各项工作的开展,学生会可设立俱乐部组织,协助其工作。规程还规定,各师范学校和中学设置经费稽核委员会、干部学习委员会、临时教材编审委员会,生产委员会,以分别审核学校收支帐目,检查校内干部学习,负责临时教材编审和负责校内生产劳动及补充供给等事宜。各师范、中学的会议有:校务会议、教导会议、事务会议和全校教职员及学生代表联席会议。在此前后成立的关师、三边师范、陇东中学、鄜县师范以及新接办的绥师、米中都根据这一规定设立了学校的行政组织机构,但各校又根据各自工作的需要而有所变更。
边区中等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工作是以集体领导、校长负责为原则。校长对专署和教育厅负责。学校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制度,凡重要会议都有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