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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西安事变和平解决的再认识

花亚纯


  长期以来有一种观点很流行,即西安事变解决的标志是蒋介石以“领袖人格”担保,口头上承诺张杨提出的条件,而于1936年12月25日被释,离陕回京。笔者认为,这只是狭义上的和平解决或是和平解决的先决条件。如果把事变放在中国现代历史的行程中来考察,释蒋只是减少了内战的可能性,为实现国内和平铺平了道路,决不能说西安事变到此就和平解决了。它的最终实现,当在1937年2月。
  理由有四:
  释蒋既未达到张杨发动事变的目的,又未实现中共中央和平解决事变的方针
  西安事变由多种因素促成,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在民族危机日益加深的形势下,国民党内部一部分爱国官兵对政府“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的不满。这本身就体现了发动者的动机和目的——为了挽救民族危亡,停止内战,一致对外。用张学良的话说,是逼蒋、联共、抗日。这表明西安事变本身不是目的,只是为了达到目的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手段。这是蒋介石顽固坚持内战政策的产物。释蒋只是这一手段在实践上的继续,还没有达到停止内战的政治目标。因为释放蒋介石的条件制约性太小了,只是得到口头承诺和以“领袖人格”担保,此外再无其它真凭实据。蒋介石政治人格担保的价值、效力是值得怀疑的。退一步说,能否实现张、杨发动事变的目的,不仅取决于蒋介石的口头承诺,而要看这种承诺能否兑现;不仅取决于如何处置蒋介石,而要看南京政府以后的实际行动。从这个意义上说,释蒋还不具备事变最终和平解决的条件。
  从中共倡导的和平解决西安事变方针的实质来看,它不仅是处理事变的一种方法,也是中共自九一八事变以来的政治主张的继续。正如毛泽东所说,共产党的这个主张并不在意外,实是在意中,大家没有联系过去共产党的政治主张罢了。它旨在通过对事变的处理达到停止内战,共同抗日的目的。因此,这一方针所要达到的目标不是由蒋介石个人的态度来决定的,不管怎样处置蒋介石都要达到停止内战的目的。释放蒋介石,中共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并没有实现,所以不能把中共这一方针孤立开来看。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这一方针与中共统一战线政策的一致性和必然联系。既然张、杨和中共的政治目标都未达到,那么,西安事变和平解决的标志何以会出现呢?
  释放蒋介石并没有完全消除由西安事变引起的内战危机
  蒋介石离陕前在西安机场再次重申他所答应张、杨的条件,显系为了安全脱身排除最后一道可能有的障碍,停止内战的局面能否顺利实现尚谈不到。就其一般推测来说,—是不能排除蒋介石因个人声誉受损而带来的报复行为;二是有日本、亲日派的威胁利诱和包围,能否实行起来也有重重困难。后来事实表明,这种推测是有道理的。蒋介石到了洛阳,就逼迫张学良给西安方面下令,释放被扣在陕的南京政府要员,接着又炮制了所谓离陕前对张、杨的训词,说西安事变系受“反动派”的包围,并责令张杨应听从中央之裁决。他根本否认在西安以人格担保答应的条件,掩盖事实真相,说在西安始终拒绝张、杨的要求,在其“人格”与“正气”感召下,张学良才有了悔悟,亲送回京,“束身受罪”。这就为制裁“劫持”领袖的“罪犯”和挑动内战制造了冠冕堂皇的舆论。 
  蒋介石一到南京,就避而不见张学良,并拍案大叫:“汉卿犯上作乱,我不能放他回去,军事法庭一定要开。”于是就亲自导演了一场审张、赦张、管束张的丑剧。这种报复行为使原来就存在于南京和西安之间的对立情绪达到极点,把矛盾推向爆裂口,内战一触即发。中央军根本不顾蒋介石在西安下达的停战令,而积极向陕西推进。面对南京方面的攻势,西安方面也不会束手就擒,于是加紧调兵遣将,作了战斗部署。红军也向南开进,以便有效支援张、杨部队粉碎中央军的进攻。南京政府在多方面的压力下,也做点表面文章,比如,12月29日通令:“政府念其尚知咎戾,兼为安靖地方,免致贻累人民起见,即日停止军事行动,并将讨逆总司令部东西两路集团军总司令部一并撤销。”全国人民拭目以待南京政府能“言必信、行必果”。其实,司令部虽然撤销了,军事行动并没有停止。 
  1937年1月5日,南京政府公布了处理西安问题的《善后办法》。从表面看,南京政府想以法定形式取得西安问题的政治解决,国内和平似乎可以实现了;其实,蒋介石是另有主意。在政治和军事两种解决办法之间,蒋介石将考虑的是哪种方式对他更有利,更能应付舆论对他食言的谴责。于是以“戴罪图报”的名义在同一天发布了对杨虎城、于学忠撤职留任令,既对“毁坏纲纪”之首倡者予以处分,又体现政府宽大为怀,给“罪犯”以赎前愆之机会。这种制裁本身就埋下了军事对抗的种子。张、杨发动事变的政治目标以及通电提出的八项主张仍然被南京政府置之脑后。
  1937年1月5日,杨虎城、于学忠发表通电,抗议南京政府扣押张学良,挑动新内战的背信弃义行为,同时表明了对抗到底的决心,“中央军队匪惟未遵令东还,反而大量西进。……虎城等欲求对内和平而不得,欲求对外抗日而不能,亦唯有起而周旋,至死无悔”①!同时,中共中央1月7日的指示和1月8日的通电,也给南京政府以警告,指出:中央军违令西进,有燃起内战之危险,其挑起内战之责任由南京政府来负。南京政府内部主和派力量虽然较大,但讨伐派仍在兴风作浪,蒋介石首鼠两端,以停止内战为其表,惩罚之念系于怀,因此,时局仍在活火山口上,内战随时都有爆发的可能。
  1月上旬,蒋介石告假回奉化老家。杨虎城派代表去看望,并委婉地提出要蒋介石实践他的诺言,而蒋则告以“西安事变你们使我的威信扫地了。现在南京,我说的话都不能发生效力”。这里搪塞、推托,哪有半点履行诺言、实现和平的诚意?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前景又投下了阴影。这时,全国人民要求停止内战的呼声越来越高,西安方面并没有束手就范的表示而是态度坚定强硬,中共也开始与国民党面对面地谈判。在这种全国群情一致要求结束内战、抗日救亡的强大压力下,蒋介石也感到内战下去风险太大,被迫于1月13日公开表示对陕事“保全国力,和平处理”,并决定派顾祝同与西安谈判交涉一切;对张、杨主张,决定在即将召开的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上讨论。这种选择对蒋介石和南京政府来说,当然比武力解决更为有利。
  在得到南京政府许诺后,西安方面马上作出表示。1月16日,杨虎城、于学忠发表通电服从中央,接受革职留任处分,公开宣布双十二以后成立的一切临时组织机构均予取消。为表示对领袖服从之忠诚,并恳请蒋委员长销假入都,主持大计,并望早日“饬张副司令返陕处理一切善后”。这样,西北地区军事对立的局势似有所缓和。然而,第二天前线又响起了枪声。南京政府对共军“仍进行清剿政策,而杨虎城等则坚欲维持其容共主张,致前途陷于僵局”。事态发展曲折反复,变幻莫测。蒋介石一手握剑,一手捏着橄榄枝,军事、政治交互为用,达到西安方面以“投降”的方式来平息事态的目的。到了1月下旬情况如何呢?从当时军政部长何应钦2月6日的报告中看出,直到1月23日,杨虎城还没有明确表示接受中央命令,“委员长觉得他们还无悔过的意思”,并转告杨等:“若是24日前再没有明确接受中央命令的表示,即认为和平绝望。”按照南京政府的意图,和平若要绝望,只有采取第二步“断然处置”之措施了,这种断然处置的办法就是武力解决。
  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在1937年2月
  到了2月上旬,张、杨部队按南京政府指定地点开拔,杨虎城表示服从中央命令辞职出洋考察。中央军以胜利者的姿态开入西安,行营主任顾祝同于9日到西安视事,“忽张忽弛的陕甘问题总算已得到和平解决”。至此,由西安事变引起的南京和西安的对立,以及随之而来的内战危机才基本上解除,张、杨发动事变的目的以付出巨大代价而曲折地达到,中共和平解决事变的方针也才得以实现。
  西安方面内部冲突解决亦在1937年2月。 
  张学良被扣以后,西北局势就沸腾起来了。加上蒋介石食言,中央军压境,东北军中一部分少壮军人认为不可容忍,只有用战争来回答,也只有战争才能救出张学良。于是东北军内部矛盾日益尖锐并激化起来,少壮派主战,老派主和,南京政府在采取军事威慑的同时运用分化、瓦解和金钱收买、特务破坏等手法推波助澜。少壮派激于义愤,感情用事,搞了个主战签名运动。当南京与西安谈判准备达成协议撤兵的时候,少壮派得知张学良返陕仍无希望,就不顾一切地加以反对。少壮派认为不救出张学良,一切条件都不能接受,并把这种和谈看作是对张学良的出卖,要求老派军官下达作战命令。当少壮派的要求遭到拒绝以后,其中的少数人发动了二二事件。在这个悲剧中,王以哲军长被杀,其他主和派人人自危,东北军群龙无首,西北“三位一体”有顷刻瓦解之势。这种自相残杀有燃起全面内战之虞。杨虎城等在进退维谷之时,是中共代表力挽狂澜,扶起将倾之危局,对少壮军人晓之以理,权之以利害。最后少壮派有所觉悟,一场自相残杀的悲剧才及时中止,稳住了西北阵脚,维持了西安方面的内部团结,为实现和平创造了条件。在此之前,我们能说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了吗?
  毛泽东论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是1937年2月
  1937年3月1日,毛泽东与美国进步作家史沫特莱的谈话中认为:“如果没有12月25日张汉卿送蒋介石回京一举,如果不依照蒋先生处置西安事变的善后办法,则和平解决就不可能。”这里明确提出西安事变和平解决的两个先决条件,一是张学良送蒋回京,二是依照蒋介石的“善后办法”,从而否认了释放蒋介石就是西安事变和平解决的标志的看法,把释蒋只看作取得和平结局的前提条件,而关键则是后者。它是指1937年1月5日南京政府公布的《行政院、军政部关于陕甘人事任免军队换防的整理办法》。毛泽东讲的“依照”即是实施,而不是提出。真正实施这一善后办法是一月份开始,二月份基本完成的。实施靠双方的努力,蒋介石在实施这一办法过程中出尔反尔,不守诺言。西安方面也不会无条件接受处置。因此,曲曲折折拖了好久才取得协议,善后办法才得以实施。 
  从以上四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释放蒋介石并不是西安事变和平解决的标志。1937年2月中旬,国民党在南京召开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一些人士的提案(中共又致电五届三中全会提出五项要求、四项保证),这才表明了国民党政策的转变,以法定形式接纳了张、杨及中共停止内战一致对外的救国主张。国内和平局面初步形成,发动西安事变的政治目的基本达到,西安事变才算最后得到和平解决。因此,只有在这种意义上,才好理解西安事变是中国现代历史的转折点,真正体现西安事变和平解决的伟大意义和历史作用。如果说放走蒋介石就意味着事变的和平解决,那对这种和平解决的意义就应该重新评说了。
  ①1937年1月6日西安《解放日报》。
  (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西安事变研究/丛一平主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