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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

叶心瑜


  西安事变及其和平解决,是中国民主革命进程中的一个伟大的转折,事变的发动者张学良、杨虎城将军作为千古功臣载入中国革命史册。各种力量在和平解决西安事变中的作用已是中外人士熟知的史实,本文仅就中国共产党关于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略述管见,以求教于史学界的同志。
  一
  中国共产党关于和平解决西安事变方针的提出,是正确总结第一次国共合作经验教训的产物,也是联蒋抗日的延续。
  由于第一次国共合作,迅速形成全国革命的高潮,对北洋军阀进行了大扫荡,取得北伐战争的节节胜利。后因蒋介石叛变革命,国共合作破裂,中国革命遭到重大挫折。国民党新军阀上台后,血腥镇压革命人民,中国共产党被迫拿起武器,领导人民开展以土地革命为主要内容的武装斗争,以实际行动维护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九一八事变后,中日民族矛盾逐渐上升,成为国内的主要矛盾。此时,国共两党本应携手合作,共御外侮,保卫祖国,但是蒋介石却推行“攘外必先安内”的误国政策,妄图消灭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红军。
  由于蒋介石的误国政策,致使日本帝国主义轻易地占领东北,接着又制造了华北事变,从而在经济上、政治上直接威胁着蒋介石集团的统治和英美帝国主义的在华利益,使他们不得不改变其内外政策。
  1935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遵义举行了扩大会议。这次会议不但在军事上、组织上解决了王明“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路线的问题,而且也含有政治路线方面的内容,即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运用马列主义关于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的策略思想,总结了与十九路军在共同抗日反蒋问题上的经验教训。陆定一于1944年在延安对部分抗日军政大学学员谈到遵义会议时说过,遵义会议“总共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军事战略问题,一是抗日反蒋统一战线问题,最重要的还是打仗战略问题。” 
  1935年10月,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央为目前反日讨蒋的秘密指示信》①,对抗日统一战线的思想又作了进一步的阐述。11月中旬,张浩奉命从苏联回到陕北,及时分别向中共中央领导人传达了《八一宣言》和共产国际七大的精神,促进了中共中央正式制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
  同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瓦窑堡召开会议,制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方针,并对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从理论到政策都作了正确的分析和规定,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的策略思想。会议还总结了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教训,强调中国共产党必须保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领导权。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以实际行动开展统—战线工作,同各方面、各界人士,包括国民党南京政府的非正式代表在内,开始了广泛接触。 
  中共中央根据中国的抗日形势和蒋介石集团对日态度的转变,于1936年2月起放弃抗日反蒋的口号。当时蒋介石集团与中国共产党进行试探性接触,只是想以和平方式达到军事上溶共灭共的目的,因此,蒋介石武力灭共的错误行为仍层出不穷。为了自卫和更有效地逼蒋抗日,在1936年7月前,中国共产党在一些党内指示中虽然曾出现过反蒋的字眼,多数党内指示仍然体现着联蒋抗日的精神,逼蒋(包括政治上和军事上)只是策略手段。 
  1936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晋西召开会议,讨论共产国际七大决议和当前战略方针。会议认为瓦窑堡会议制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是正确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有分化的可能,估计蒋介石有可能被迫答应红军抗日。从南京政府、各地方实力派同中国共产党接洽谈判的情况来看,中共改变抗日反蒋的口号是正确的。根据瓦窑堡会议和晋西会议的精神,1936年4月,周恩来同张学良在肤施谈判,讨论停战抗日问题。中国共产党还继续做杨虎城的工作。针对蒋介石集团已有抗日的表示和行动,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了致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并转全体国民党党员的信,提出在抗日的目标下两党实行第二次合作的建议。9月,毛泽东分别致书宋庆龄、蔡元培、邵力子、李济深、李宗仁、白崇禧、蒋光鼐、蔡廷锴等国民党元老和著名人士,希望他们积极响应和推动抗日统一战线的组成。10月,毛泽东发表谈话,再次希望国共合作,共同抗日。1936年,中共中央在为联蒋、逼蒋抗日给各军团的指示②中明确指出:日本帝国主义是中国主要敌人,把蒋介石同日本帝国主义看作一样,“在政治上是错误的”;同时,“进行抗日讨蒋的斗争在事实上也是不可能的”;红军为了自卫,迫不得已进行反击时,“但打他依然是要联合他”;“要实行严重的武装抗日,必须蒋军全部或最大部分参加”,抗日怒潮使国民党内各派发生动摇,“显示着有联合抗日的可能”。为此,中共中央主动发出告国民党书,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下达停止进攻国民党军的命令,给国民党将领写信,以争取群众,逼蒋抗日。 
  1936年9月1日,中共中央正式发布逼蒋抗日的指示。9月8日,中共中央致电朱德、张国焘、任弼时,说明中国最大的敌人是日本帝国主义,“抗日反蒋并提是错误的。我们从2月起开始改变此口号,3月南京有人来接洽。我们提出一般的条件再往南京。6月、8月南京又有两次来件。8月上旬政治局讨论了对南京的方针,大体见以前给你们的电报”,“目前我们的联络代表又已出去向南京接洽,双方正式负责代表进行具体谈判问题,依情势看有成就之希望”;“我们现已发表了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这是我们新的宣言”,“你们不要提出‘打倒中央军’及任何中国军队的口号,相反的要提出‘联合抗日’的口号”,只有我们因抗日必要占领的地方,“遇到他们的反对才与之作战,但同时进行宣传与接洽。希望你们依据这个方针,把自己的宣传工作改造一下”③。 
  朱德遵照中共中央电示精神,积极贯彻联蒋抗日的方针。但是,张国焘对联蒋抗日方针却想不通,于9月26日给中共中央去电,认为胡宗南入甘肃必向我们积极进攻,张学良在蒋介石的压力下,对红军有可能采取较积极的进攻行动。张国焘对周恩来去南京谈判亦表示不大理解。次日,中共中央复电指出:南京政府内部已起变化,民族资产阶级与小资产阶级均与以前不同,所以我们重提国共合作,力求停止内战,以便真正抗日,这是当前唯一正确的方针;周恩来准备出去,是应南京政府的要求,实亦有此必要,因7个月来,往来接洽者都是次要代表,非负责人不能正式谈判。电报再次强调联蒋抗日方针的重要性和可能性。
  12月1日,毛泽东、朱德等致书蒋介石,要求停止内战,一致抗日,指出蒋介石仅派出8个团援绥而集中260个团对付红军,“大有非消灭抗日红军,荡平抗日苏区不可之势”。希望蒋介石“能及时改过”,做“救国救民豪杰”(12)。从1935年1月遵义会议至西安事变前一段时间,中国共产党一系列的主张和作法都是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努力。从1936年2月起,中国共产党放弃抗日反蒋口号,提出联蒋抗日方针,采取逼蒋抗日的作法。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无疑是上述联蒋抗日方针的延续和发展。
  二
  中国共产党对西安事变的态度是正确的,和平解决事变的具体方针是明确的。 
  张学良、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中共中央事先并不了解。及得知这一消息后,便立即开会讨论对西安事变的态度和方针。与会同志一致肯定西安事变是要求抗日而发动的,是革命的行动。毛泽东说,西安事变没有任何帝国主义的背景。从此完全打破了由蒋介石控制的局面。周恩来在发言中分析了形势的发展,提出在政治上不要与南京政府对立,同时要深入发动群众,巩固地联合西北三方抗日力量,把西安变成抗日的中心。中共中央多数领导认为西安事变第一位的是抗日;只有张国焘认为,西安事变第一是反蒋,第二才是抗日。张国焘认为内乱是不可避免的,主张打倒南京政府,建立抗日政府。会议摒弃了张国焘的错误意见,决定不以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名义正面反对蒋介石,在政治上不与南京政府对立,在西安不组织与南京政府对立的政权,并且以红军将领名义致电国民党及南京政府,呼吁和平解决。中共中央这一决定,很明显是联蒋抗日方针在西安事变中的具体运用。中共中央根据会议精神,12日当天便致电主持北方局的刘少奇,提出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任务。电报告知西安事变的起因系张学良、杨虎城配合全国、西北与西安革命形势的发展,逮捕蒋介石等祸国罪魁,发表抗日救亡通电引起的。电报并提出中国共产党的任务是:一,揭露蒋介石对外投降罪状,支持张学良、杨虎城的革命行动;二、号召人民起来,要求张学良、杨虎城、南京政府、各实力派召集抗日救亡代表大会,在西安讨论抗日救亡大计;三、密切注视日本帝国主义和汉奸的行动,要准备抵抗他们乘机侵犯;四、推动抗日派,对付亲日派;五、稳定CC派、黄埔派,推动欧美派、元老派及各实力派;积极站在抗日救亡方面;六、号召人民及救亡领袖要求南京政府明令罢免蒋介石,并交人民审判;七、推动宋子文、孙科、孔祥熙、蔡元培、李石曾等争取英、美、法三国的谅解与赞助。
  由于张学良、杨虎城是为抗日救亡而举义的,作为刚获得这一消息的中国共产党,只能表示支持张、杨的抗日救亡主张,反对蒋介石对内反共、对外投降的政策。12月14日,中共中央书记处致电刘少奇指出,西安事变后,南京在亲日派影响下,已下令讨伐张学良,“我们还不要同南京政府处于对立地位,仍应采取督促与推动他们中的抗日派及中间派走向抗日的方针”;但对亲日派,“应坚决反对之”,要对阎锡山、傅作义等进行工作,要他们“起来响应张、杨等的抗日主张”。从上述电报可以看出,中共中央主张和平解决西安事变,坚持与南京政府联合抗日的立场,采取团结抗日的方针。电报虽然没有提出对蒋介石的处置,但已不同于12日电文的具体要求,而是争取蒋介石走向抗日的方针。
  中共中央虽然在12月12日给刘少奇的电示中提出过对蒋介石的处置意见,这在事变当天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一、只有宣布蒋介石卖国残民的罪状,才能号召西安、西北及全国人民起来拥护西安事变的义举,否则,西安事变的起因、性质不易被人民所理解。只有全国人民认识张、杨的义举,才能将全部行动置于民众基础之上,才能从政治上团结西北抗日联军,西安事变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二、西安事变前,蒋介石与日本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他虽有抗日的表示,但仍陈兵陕甘,妄图一举歼灭红军和苏区。中国共产党虽然主张联蒋抗日,但面对蒋介石的错误政策和军事行动,应采取自卫立场,保持自己组织的独立,捍卫红军和苏区。这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坚强柱石,发动全国抗日的有力保证。三、西安事变是因张、杨不满蒋介石坚持“攘外必先安内”的错误政策而爆发的。为了表示支持张、杨的正义行动,中共中央在事变初期对蒋介石只能表示如电文所说的态度。四、在事变初期,对蒋的处理只是策略性的表态,并非作战略性的决定。其目的是为了发动群众,给蒋介石和南京政府施加强大的舆论压力,迫使他们尽早接受联共抗日,给人民以较多的民主自由。五、当时全国人民对蒋介石实行“先安内后攘外”的误国政策深表不满,强烈要求抗日。为了支持人民的正义要求,中国共产党的上述表态是正确的。后来释放蒋介石,中国共产党还对左派做了大量解释说服工作,事实证明言行是一致的。西安事变初期,中共中央还不知道南京政府、各地方实力派对蒋介石的态度如何,后来从南京政府和各地来电中得知,他们差不多都仅注意蒋介石的个人安全问题,把处置蒋介石与国家存亡联系起来,这说明对蒋介石的处置需要慎重。加之讨伐派何应钦乘机进兵潼关,蠢蠢欲动,而蒋介石这时已开始转变顽固态度。在这种情况下,联蒋抗日方针就有可能实现。
  12月17日,周恩来与张学良会谈,共同商定:要保证蒋介石的安全,但在策略上可以声明:“如南京进兵挑起内战,则蒋安全无望。”这样,既可利用矛盾,逼蒋同意联共抗日,又可推动南京政府同意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
  以上所述,说明不能把号召群众要求南京政府罢免坚持不抗日而反共的蒋介石的职务、主张改组南京政府,与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机械地对立起来。经过各方面做工作,对蒋介石晓以利害,蒋介石表示愿意联共抗日,这样,从西安事变和平解决方针的内涵来说,在处置蒋介石问题上也就不同了。
  毋庸讳言,西安事变的消息刚传到保安时,中共中央内部在处置蒋介石问题上曾发生过分歧。正如毛泽东所说的:对西安事变“中共中央主张和平解决”,而张国焘反对;有一天晚上,张国焘半夜跑来对我说,要把老蒋杀掉,我们不赞成他的意见;张国焘认为与国民党合作是幻想,他不赞成我们写信给国民党,认为这是韩文公(愈)祭鳄鱼文(13)。1937年3月,张国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延安会议)上作检讨说:“对于反蒋我是认为要坚决的。后来中央主张联蒋,我反对联蒋。西安事变时,我主张杀蒋。对西安事变的和平前途是不相信的。”
  三 
  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是中共中央独立自主地提出并加以正确执行的。
  西安事变当天,中共中央获悉情况后,立即电告共产国际,提出解决西安事变的措施是:周恩来与张学良、杨虎城组织三人委员会,叶剑英为参谋长,主持大计;召集抗日救国代表大会;组织抗日联军;以林森、孙科、冯玉祥、宋子文、于右任、孔祥熙、陈立夫等暂时主持南京局面,防止并抵抗亲日派勾结日本进攻沪宁。以待革命的国防政府之成立;争取蒋军全部(14)。电报希望共产国际和苏联予以赞助。从中可以看出,中共中央是采取和平解决的方针,对蒋介石个人的处置没有提出具体意见。13日中共中央再次致电共产国际,告知西安事变的原因及其性质,肯定张学良积极主张抗日、联共的态度。同时说明,为了减少日本汉奸的造谣,中国共产党数日内不发表公开宣言。但共产国际和苏联接到多次电报后,无视中国共产党对西安事变起因的分析和它的革命性质的判断,14日《真理报》在题为《中国发生事变》的社论中错误地断定,张学良的军队毅然叛变并扣留蒋介石将军之事件,在日本侵略中国加深之背景上呈现特殊性质。此次张学良兵变与著名亲日派汪精卫有密切联系,实非偶然之事,“以抗日运动为投机,高揭抗日旗帜,实则转使中国之分裂,使其更加骚乱,成为外国侵略者之牺牲品”。15日《消息报》社论则指责“张学良之举动实足破坏中国反日势力之团结”。16日,共产国际执委会给中共中央发来电报,指责西安事变并提出在四个条件基础上“和平解决冲突”,但对蒋介石如何处置却只字未提。共产国际16日来电,因密码不清,未能译出。12月20日中共中央才收到与此内容基本相同的来电。这时中共中央已经正确地提出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12月12日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团电示各军,明确表示西安事变性质是“西安抗日起义”。13日,毛泽东、周恩来致张学良电称,西安事变是“义举”,只有将全部行动基础置于民众之上,才能胜利,要他从政治上团结全军。同时明确表示,红军将以实际行动支持他要求抗日的义举。14日,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10人致电张学良,提出全国民众“无不渴望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热烈欢迎西安之抗日起义,反对日本与中国汉奸之阴谋”。12月15日,红军将领发出《关于西安事变致国民党国民政府电》,指出西安事变“实蒋氏对外退让、对内用兵、对民压迫三大错误政策之结果”,“不过继福建事变、两广事变之后,鼎足而三耳。三者皆贵党中抗日救国之贤豪,不满蒋氏降日卖国之所为,而蹶然揭出正义之旗耳”;“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也,国之不存,民于何有,民之泯灭,党将焉附”;我们年余以来为“谋国共之合作,化敌为友,共赴国仇,亦既舌敝唇焦矣”;张学良、杨虎城原国民党剿共军领袖,然亦坚请停止“剿共”,—致抗日,他们提出八项主张,“实为全国人民之所言”⑦;南京政府要发动内战,日本实为高兴,渔人得利。通电明确表示了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态度。17日,毛泽东复电张学良,指出“筱电奉悉,集力抗战甚妥”,“我们对远方(共产国际——笔者)已作几个报告,尚无回报”,“若远方知此事变及事变后之进展不是单纯军事行动,而是与民众联系的,估计当寄以同情。”17日晚,周恩来到达西安,即与张学良面谈,并立即致电毛泽东并中共中央,称“为缓和蒋系进攻,便我集中,分化南京内部,推广全国运动,在策略上答应保蒋安全是可以的,但声明如南京进兵挑起内战,则蒋安全无望”。18日上午9时,周恩来又致电毛泽东并党中央,指出南京亲日派的目的在于造成内战,而不在救蒋,“宋美龄函蒋‘宁抗日勿死敌手’(指何应钦、汪精卫)”,“孔祥熙企图调和,宋子文以停战为条件来西安”,“蒋态度开始表示强硬,现已转取调和,企图求得恢复自由”。同日午时,周恩来给毛泽东并中共中央电,告知张学良“极愿听我们的意见,尤愿知国际意见,彼衷心甚虑因此内战绵延,有碍抗战。我已明告国际及苏联意见如何尚不知,但如日本及汉奸硬要挑起内战,我们只有在坚决防御下坚持抗日动员,争取同情,分化南京,孤立汉奸,缩小内战,并连接到抗战上去”。18日中共中央关于西安事变致国民党中央电,指出蒋介石被幽,“完全是因蒋不肯接受抗日主张,不肯放弃攘外必须安内的错误政策所致”。电报提出五项处置办法,总的精神是停止一切内战,一致抗日,并明确表示,实现五项处置办法,“不但国家民族从此得救,即蒋氏的安全、自由亦不成问题。”19日,中共中央和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西安事变通电,认为“西安诸公爱国热心,实居首列,其主张是立起抗日。而南京诸公,步骤较缓。可是除亲日分子外,亦非毫无爱国者,其发动内战,当非心愿。以目前大势,非抗日无以图存,非团结无以救国,坚持内战,无非自速其亡”⑧。因此提议召集和平会议讨论一定国策,共赴国难。通电重申和平解决的方针,提出“基本纲领应是团结全国,反对—切内战,一致抗日”⑨。同日,中共中央就西安事变给党内发出指示,明确提出中共的任务是要成为“坚持停止一切内战,一致抗日的组织者与领导者”,“主张南京与西安间在团结抗日的基础上,和平解决”,“反对新的内战”,对讨伐军进攻时采取防御战,“依然是为了促成全国性抗日统一战线的建立与全国性抗日战争的发动”⑩。 
  从上述电文和文件可以清楚看出,在未接到共产国际来电之前,中共中央已经提出和平解决的方针。21日,中共中央书记处致电周恩来,再次明确:“我们与西安策略,应扶助左派,争取中派,打倒右派,变内战为抗战”,提出了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具体条件与步骤,要周恩来以“共产党代表资格,公开与蒋、陈、宋、阎、于等基于上述条件与谈判调停双方”(11)。同日,中共中央书记处还致电共产国际书记处,内称“来电于20日才收到,同意你们的意见,我们也已经基本的采取了这种方针”。25日,毛泽东致电彭德怀、任弼时,告知“在五个条件下,恢复蒋之自由,以转变整个局势的方针,是我们提出的。谈判结果,蒋与南京左派代表完全承认”,“依情势看,放蒋是有利的。是否达成协议,当待证实后告”。1937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关于西安情况向共产国际的报告,提到蒋介石被释放后,起初左派分子颇觉失望,在详细解释力求国内和平、促成一致抗日的方针后,均已同意,“我们的方针仍为贯彻国内和平,团结一致地抗日”。
  共产国际关于要和平解决冲突的指示,有利于团结共产党内一些反对联蒋抗日的人,也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和平解决西安事变方针的正确。共产国际提出的和平解决冲突的四项措施,也主要是依据中共中央汇报时提出的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意见,对此,连苏联现代史的学者也不得不承认。如莫斯科1984年出版的《中国现代史》,(1928——1949)(俄文版)中这样写:“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根据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所阐明的中共方针,建议中共中央坚决主张和平解决西安事变。”同时,还应指出,共产国际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主张和目的,和中国共产党的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还有不同之处。他们只看到蒋介石的政权与军队,却无视中共和中国人民抗日的巨大力量,要求中国一切抗日的活动在国民党领导之下进行;对蒋介石的一些错误政策亦反对进行必要的斗争;他们要使苏联与国民党政府联盟,使中国抗日服从和服务于苏联的利益。中国共产党的联蒋则是在抗日救国的前提下,独立自主地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实现全面抗战,最后夺取抗战胜利,实现民主革命的目标。1937年3月1日,毛泽东和美国记者史沫特莱的谈话,正确地回答了中共中央主张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原因、目的和作法。
  四
  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虽然是各种力量互相作用的结果,但他们之间的和平主张的出发点、内涵和作用是不相同的。
  究竟什么是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呢?首先,开宗明义应是不打内战,这是前提条件。但仅仅这样理解还是不够全面的,和平解决方针的关键,也可说它的重要标志是要使西安事变成为全国时局转换的枢纽,起到停止内战、一致抗日、拯救国家危亡的目的,其表现是建立抗日民族统—战线,实现第二次国共合作,共同抗日救国。这也是实现中国共产党联蒋抗日方针的目的。要达到上述目的,首先对西安事变的起因、性质的认识和态度必须正确;其次,对西安事变后的复杂局面要正确分析,善于处理;第三,对蒋介石的处置需要慎重对待;第四,对二二事件要果断正确地处理;第五,要促进第二次国共合作,正式建立全国性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进行全国性的抗日战争,并争取最后胜利;第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和平与斗争的辩证关系。从历史发展的事实来看,从中国共产党历来的方针政策以及它所产生的作用来看,从各种力量的态度、主张、目的和作用来看,应该说,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是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的国情、当时的形势,独立自主地提出,并予以正确执行,获得显著成效的。中国共产党为和平解决西安事变,使其成为时局转换的枢纽,作出了巨大的努力,起了重大的作用。从此内战基本宣告结束,全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基本形成,为全国抗日战争的发动和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①《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中)。
  ②原件无时间,从内容看,是1936年10月以后发的指示。
  ③《抗日反蒋不能并提》(1936年9月8日),载《文献和研究》1985年3期。
  ④《六大以来》(上)第787页。
  ⑤毛泽东在陕北公学的演讲(1938年5月)。
  ⑥参见《党史研究资料》1982年第11期。
  ⑦《六大以来》(上)第791页。
  ⑧⑨⑩《六大以来》(上)第794页,第793页。
  (11)《西安事变资料》第1辑,第166页。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西安事变研究/丛一平主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