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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与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

关志钢


  西安事变之所以能够和平解决,是在特殊环境下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包括蒋介石的影响和作用。西安事变虽因蒋介石的误国政策所引发,蒋本人亦成为张学良、杨虎城的阶下囚,但由于他在国民党内的统帅地位,并未因事变的发生而动摇,对于事变的解决方式他也采取了现实主义态度,经历了由拒绝合作到接受联共抗日条件的转变,从而对事变的和平解决发挥了独特作用。
  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当国共两党内战即将进入第十个年头的时候,从古城西安传出了张学良、杨虎城将军「兵谏」蒋介石,发动西安事变的消息,在国内外激起轩然大波。西安事变固然是由张、杨所发动,而究其原因,则是「九· 一八」事变以来,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奉行对日妥协投降和坚持「攘外必先安内」误国政策的必然结果,西安事变不过是「九· 一八」以来国民党内一系列抗日反蒋事件合乎逻辑的继续。值得庆幸的是,这一事变并未成为国共新的内战的起点,而是以和平方式获得解决,从而成为中国时局转换的枢纽。近年来海内外学者对西安事变和平解决的原因作了多方面的探讨,其中不乏真知灼见。有的强调中国共产党在事变和平解决过程中的贡献,有的肯定张、杨对事变和平解决的作用,但对西安事变的中心人物蒋介石与事变和平解决的关系问题,却很少有人论及,这不能不为西安事变研究中的一大缺憾。笔者愿就此问题谈看法,求教于学界同人。
  一、对蒋介石的处置与西安事变的前途
  从一九三六年初开始,东北军、十七路军与红军之间的军事进攻已停止,西北统一战线局面形成。张、杨发动西安事变的初衷,是想通过这一事件制止内战,实现国内和平,推动全民族抗战的早日到来。但是,由于张、杨采取武力和扣押蒋介石及南京军政要员的「兵谏」方式,以致把自己置于同南京政府敌对的地位,这就使西安事变的解决面临着两种前途:⑴蒋介石和南京政府从事变中接受教训,停止剿共内战,接受张、杨的联共抗日主张,使事变和平解决,全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早日实现。⑵蒋介石及南京方面拒绝接受「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主张,拒绝与张、杨和中国共产党的谈判与合作,从而导致新的内战和分裂,推迟全国抗战的发动。
  从当时蒋介石在国民党内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各界对事变的反应看,西安事变能否和平解决,关键在于如何处置蒋介石。也就是说,作为西安事变受动者的蒋介石,从一开始就被推上这样一种地位:即对他的处置已超出个人问题的范围,成为事变和平解决与否的症结所在。
  首先,由于蒋介石在国民党内的特殊地位,争取他转变态度,并在一定条件下将之释放,是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基本前提。
  自一九二七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来,蒋介石一直是中国的实际统治者,是国民党权力的象征。在国民党内派系倾轧中,蒋介石虽曾两度下野,但终以其有力的政治斗争手腕立于不败之地,从而获得他人无法替代的高度凝聚力,是有相当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军事实力。西安事变中蒋虽被扣押,但其政治、军事实力并未受损失,作为国民党的当然领袖,仍得到广泛的承认,只有他能够制止何应钦等对西安的讨伐,同时也只有他能够统帅国民党英美派和中间派,抑制亲日派,避免南京政府成为日本人的傀儡。一九三五年华北事变以来,蒋介石对日态度的逐渐强硬,也使不少人产生了中国抗战领袖非蒋莫属的观念,更加抬高了他的政治地位。
  其次,和平解决西安事变,尽早释放蒋介石,是社会各界的普遍愿望,是大势所趋。
  张、杨发动西安事变并非出于个人私怨,这就决定了他们不可能采取杀蒋的措施,相反,从一开始就下定了保蒋安全的决心。事变当天,张学良在致行政院代院长孔祥熙的电文中就声明,扣蒋只是为「促其反省,决不妄加危害」。(注一)次日,杨虎城也向部下表示:「抓活蒋介石,还得放活蒋介石,杀是不能杀,放是一定要放的」,只要蒋接受救国主张,中央军退出潼关,便放蒋,(注二)这是他们放蒋的思想基础。
  南京政府在如何应变上发生重大分歧。何应钦等极力主张讨伐西安,并调兵遣将,企图挑起内战。英美派孔祥熙、宋子文等则坚决反对讨伐,力主同西安方面谈判,营救蒋早日脱险。宋美龄更四处奔波,要求南京政府「检束与忍耐,勿使和平绝望」,在「推进讨伐军事之前,先尽力求委员长之出险」,并指责讨伐西安是别有用心的「非健全之行动」。(注三)基于上述立场,宋氏兄妹在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过程中同张、杨及中国共产党进行了积极合作。
  各地方实力派对西安事变反应不一,主张亦有差异,但多希望事变双方保持冷静,避免军事冲突,释放蒋介石,和平解决事变。如冯玉祥在十二月十三日致张学良电中表示,他愿赴西安作人质,「以为释回介公之保证」。(注四)十八日,刘湘在通电中提出解决西安事变的原则是「拥护中枢,抗御外侮,弭息内争,营救领袖」。(注五)二十三日,宋哲元和韩复榘在联名通电中也主张,应保证蒋的安全,谋求政治解决。(注六)
  社会公众舆论方面,也倾向于放蒋。十二月十四日,天津《大公报》社论指出,解决西安事变的前提条件是恢复蒋介石的自由。(注七)十五日,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发表宣言,要求国民党当局「和平解决陕事」,张、杨「立刻恢复蒋先生的自由」。(注八)
  中国共产党方面,在处置蒋介石的问题上经历了由审蒋、保蒋安全到放蒋的策略转变,同张、杨一道,为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积极努力。
  以上情况表明,如何处置蒋介石,与西安事变前途息息相关。事变中蒋虽身为阶下囚,却能起到一般囚徒所不具有的作用,他的态度和言行对事变发展方向具有决定性影响。只有争取和说服蒋转变态度,事变和平解决才有希望,各派政治力量为和平解决事变所做的努力才能够实现。
  二、蒋介石与西安事变和平解决的初步实现
  自从蒋介石被张、杨扣押后,他实际上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接受张、杨提出的八项政治主张,制止南京方面对西安的军事进攻,促使事变和平解决,他本人可获释回南京。二是拒绝张、杨的政治主张,听任南京方面的军事讨伐,使国家陷于分裂和内战,他自己的生命安全亦无保障。在各种因素的作用和推动下,经过一定的自我反省和权衡利弊,蒋终于作出第一选择,从而为事变的和平解决创造了一定条件。
  尽管张、杨及中国共产党在放蒋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前提是蒋介石必须接受以停止内战、联共抗日为核心的八项政治主张。只有这样,事变的和平解决才有希望,联共抗日的目标才能实现。因此,蒋介石对八项政治主张采取什么态度,对张、杨及中国共产党为和平解决事变的努力是否予以合作,成为西安事变能否和平解决的焦点,蒋的个人命运也要由他自己来决定。
  事变之初,蒋介石态度十分强硬,拒不理睬张、杨的耐心规劝,只是要求迅速送他回南京,甚至以死相威胁。照他的话讲,他决心牺牲也不向叛逆者做任何让步,以维护其「领袖人格」。这种态度显然不利于事变的和平解决。十二月十四日,受宋美龄委托,端纳来到西安,并带有宋美龄给蒋介石的亲笔信。从端纳处蒋介石得知,张、杨并无加害他的意图,加上宋美龄在信中告知南京「戏中有戏」的情况,蒋的态度开始有所转变。
  十二月十五日,张学良同端纳一起会见蒋介石,张向蒋宣读了他和杨虎城拟定的八项政治主张,并同蒋讨论了抗日问题。十六日,因国民党中央军地面部队已开进潼关,空军开始对渭南等地实施轰炸,宋美龄和张学良都请蒋介石下停战令。十七日,蒋介石命蒋鼎文携停战手谕返回南京,并让蒋鼎文转达「望各方镇静,停止谩骂电文」,「中国不应再有无意识之内战」(注九)的意思。蒋介石的停战令有效制止了南京方面的军事讨伐,使事变向和平解决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蒋介石态度转变的又一重要表现,就是委派宋氏兄妹作自己的全权代表,同张、杨及中国共产党进行谈判。十二月二十三日,谈判正式举行,经过协商后,在张、杨八项主张和中共六项条件的基础上,双方于十二月二十四日达成十条具体协议,其中包括:改组南京政府,肃清亲日派;中央军撤离西北;释放爱国领袖和政治犯;联合红军抗日;抗战发动后共产党公开活动;外交上实行联苏政策,并联络英、美、法等。(注一○)
  二十四日晚,周恩来在宋氏兄妹陪同下会见蒋介石,这是相隔近十年后国共两党高级领导人的首次晤面,会见时蒋表示:停止「剿共」,联共抗日,统一中国,受他指挥;由宋氏兄妹和张学良全权代表他与周恩来解决一切;他回南京后,周恩来可直接去谈判。(注一一)对于这次会见,周恩来认为:「蒋在此表示确有转机,委托子文确具诚意。」(注一二)西安事变的前途,此时已逐渐趋于明朗。
  蒋、宋害怕夜长梦多,要求尽快回南京。张学良在未与中国共产党方面商量的情况下,决心亲自送蒋回南京。十二月二十五日,张陪蒋离开西安,蒋介石虽拒绝签署书面协议,但临行前向张、杨口述六项诺言:「一、明令中央入关之部队,于二十五日起调出潼关;如再有内战发生,当由余个人负责。二、停止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三、改组政府,集中各方人才,容纳抗日主张。四、改变外交政策,实行联合一切同情中国民族解放之国家。五、释放上海各被捕爱国领袖,并立即下令办理。六、西北各省军政,统由张杨两将军负其全责。」(注一三)蒋还向张、杨保证,回南京后一定兑现诺言。当周恩来闻讯赶至机场时,蒋乘坐的飞机已经起飞。
  从十二月十二日到二十五日的十三天内,蒋介石由顽固对抗,拒不合作到转变态度,接受调解,再到基本同意张、杨及中国共产党所提条件,口述六项诺言,这是一个重要改变。除外界因素的推动外,蒋介石的这种转变是一定程度自我反省的结果。虽然蒋的转变主要是从维护其自身统治利益出发,客观上却具有积极意义,是利国利民的明智之举,它使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得以初步实现,事情很清楚,西安事变和平解决过程中,张、杨及中国共产党的作用是重要的,但如果没有蒋介石态度的转变,没有蒋介石的六项诺言,事变要想和平解决显然是不可能的。因而对蒋介石在历史转折的紧要关头所表现出的这种正视现实的态度,还是应当予以肯定的。
  三、蒋介石与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协议的兑现
  通过蒋介石口述六项诺言和张学良的毅然送蒋回南京,由「兵谏」引起的国内政局动荡基本告一段落。但是,西安事变和平解决成果的进一步巩固,又经过了许多曲折和反复,可以说是狂澜已往而余波未平。直到一九三七年二月(中国)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实行内外政策的明显转变,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才真正得以实现。
  蒋介石回南京后,能否信守自己的诺言,这对有关西安事变和平解决的协议能否兑现至关重要,因为此时的蒋介石完全有条件在和平与内战间作出不同选择,从历史事实看,一方面,蒋获释后并没有完全遵守诺言,对张、杨进行了报复;另一方面,在客观形势的逼迫下,又在相当程度上兑现了自己的诺言,确立了和平、联共和准备抗战的基本方针。两方面比较,后一方面是占主导地位的。
  首先,基本上履行了不再挑起内战的诺言。十二月二十七日蒋介石回到南京后,立即抛出所谓《对张杨的训词》,接着导演了对张学良「审判」、「特赦」到「严加管束」的闹剧,长期软禁;对杨虎城则给予撤职留任的处分,不久又逼迫杨出国。与此同时,原已退出潼关的国民党中央军重新大兵压境,对西安施加军事压力。
  不过蒋介石这时并非要发动内战,而是以对张、杨的有限报复作为政治分化、瓦解东北军和十七路军的策略手段。因此,蒋介石曾采取一些措施避免新的内战的爆发。十二月二十九日,南京政府颁布了结束「讨逆」的军事命令,作出和平表示。一九三七年一月一日,蒋召集国民党部分高级将领开会,决定「以政治为主、军事为从方略,以解决西北问题」。(注一四)一月九日,蒋又指示刘峙、顾祝同,要求他们对西安行动必须慎重,没有蒋本人核定的总攻击令,「应力避冲突,勿使接触」。(注一五)一九三七年二月,东北军内部发生严重分裂,国民党中央趁机进驻西安,形势对西安方面极为不利。但蒋介石并未借此机会扩大事态。二月五日,蒋制订了关于时局的五项新方针:「㈠对内避免内战,然一遇内战,则不放弃戡乱安内之责任。㈡政治、军事应渐进由近及远,预定三年至五年内为统一时间。㈢不说排日,而说抗战。㈣加强军队之训练。㈤各省物色品行方正之人才。」(注一六) 
  其次,遵守了放弃「剿共」内战,对共产党和红军问题实行政治解决的诺言。一九三七年一月,国民党南京政府通过「陕甘善后整理办法」,决定撤销西北「剿共」总司令部,改设西安行营。从那时起,国共两党之间长期内战局面基本结束。同时,两党恢复了西安事变前开始,因事变发生而中断的政治谈判,而且由秘密转为公开。蒋介石为国民党谈判代表规定的原则是「实行三民主义,不作赤化宣传工作。若在此点同意,则其他当易商量」。(注一七)在此期间,关于红军改编事宜的谈判也在进行,蒋介石同意经杨虎城之手,由国民政府给红军以一定数量的军费接济。同事变前比较,蒋介石对中共和红军的态度发生了显著变化,这对西安事变和平解决成果的进一步巩固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再次,初步实现了联共抗日的诺言。西安事变初获解决,国共内战结束,为两党再度合作提供了必要前提。在这种背景下,一九三七年二月十五日,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在南京开幕。对于同中共的关系,会议提出,「精诚团结、共赴国难之口号,不只是适用于全党,而是普及于全国的」,「和平统一」应成为「全国共守之信条」。关于对日关系,会议明确提出,如果「蒙受损害超过忍耐之限度」,则要进行抗战。(注一八)这次会议是「九·一八」事变以来国民党实行对外政策转变的重要标志。会后,蒋介石还曾指令所属,今后不得再使用「赤匪」等字眼。(注一九)
  以上说明,蒋介石回到南京以后,在全国人民强烈要求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客观形势下,对于西安事变的善后处理,基本上履行了他在西安时的诺言,其主要方面是值得肯定的。只有到这时,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才在真正意义上最终实现了。正像毛泽东所指出的那样:「西安事变中,国内一部分人极力挑拨内战,内战的危险是很严重的。如果没有十二月二十五日张汉卿送蒋介石回京一举,如果不依照蒋先生处置西安事变的善后办法,则和平解决就不可能。兵连祸结,不知要弄到何种地步。」(注二○)
  在西安事变和平解决过程中,蒋介石之所以能够采取上述态度并非偶然,作为一个政治家,他很明白自己当时所处的地位和在复杂的环境下应作何选择。
  第一,随着华北事变以来,日本帝国主义对华侵略的不断加深,整个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严重威胁,人民抗日救亡浪潮一浪高过一浪。作为中国的最高统治者,蒋介石必须拿出相应对策,有效地遏止日本人的进攻,否则将很难确保统治地位的巩固,且将为人民抗日怒潮所吞没。
  第二,蒋介石具有很强烈的个人权力欲,历来把自己视为中国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从不甘心做他人的傀儡,这是他处理对内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因而作为英美派资产阶级和「四大家族」的总代表,他不能听任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侵略势力的扩大,而危及他自身的政治、经济利益,尤其是不能危及他的权力地位。
  第三,蒋介石不同于国民党内的亲日派,具有一定的民族主义感情,儒家文化对他有较深的影响。作为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代言人,对于外国帝国主义他既有妥协退让的一面,也有愿意抵抗的一面。
  显而易见,如果由西安事变而导致新的内战爆发和随之而来的日本对华侵略的进一步加深,受损害的不仅是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也包括国民党统治集团和蒋介石个人的利益,正因为这样,蒋在西安事变中才能以现实主义态度审时度势,接受调节,转变立场,联共抗日,作出顺应潮流、合乎民族利益的明智之举。
  综上所述,在西安事变和平解决的整个过程中,蒋介石始终是一个关键人物:西安事变因蒋的误国政策所发生,但由于其所处地位的特殊,各方面为和平解决事变的努力只有通过他的作用才具有现实意义,对他的处置与事变前途息息相关;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通过蒋的六项诺言而初步实现,他在事变后处理上的明智态度又使这一成果进一步巩固;西安事变中蒋表现出的正视现实的态度值得肯定,而其转变态度的主客观原因也值得人们深思。
  通过西安事变,张、杨成为名扬中外的民族英雄,中国共产党倡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得以实现,蒋介石也从事变中吸取教训,最终走上了联共抗日的道路。正因为这样,西安事变成为中国时局转换的枢纽,推动了中国全民族抗战的早日到来。
  注 一:《西安事变资料》,第一辑,人民出版社,页一三三。
  注 二:王菊人:<记西安事变前后的几件事>,《陕西文史资料》,第十五辑。
  注 三:宋美龄:《西安事变回忆录》。
  注 四:冯玉祥:《我所认识的蒋介石》。
  注 五:<刘湘致国民党政府及各地方当局电>,《桂林日报》,一九三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注 六:《西安事变简史》,中国文史出版社,页六四。
  注 七:同上,页六一。
  注 八:《西安事变资料》,人民出版社,第一辑,页一八二。
  注 九:<西安事变时国民党驻洛阳办事处密电>,《历史档案》,一九八六年二期。
  注一○:《周恩来选集》,上卷,页七二—七三。
  注一一:同上,页七二。
  注一二:同上,页七二。
  注一三:西安《解放日报》,一九三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注一四:《西安事变简史》,页一○二。
  注一五:《革命文献》,台湾中央文物供应社,第九十五辑,页一三三。
  注一六:《蒋总统秘录》,第十册。
  注一七:《革命文献》,第九十五辑,页一八七。
  注一八:《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光明日报出版社,下册,页四二六—四二九。
  注一九:斯诺:《西行漫记》,三联书店,页一七九。
  注二○:<毛泽东同志与美国作家史沫特莱谈西安事变>,《西安事变资料选辑》,西北大学历史系编,页一。
  录自《中国现代史》,一九九二·九,页二○四—二○九。 

西安事变史料/朱文原编.—台北:国史馆,民国82[1993]-民国8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