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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氏兄妹在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中的贡献

朱文原


  石破天惊的西安事变,终得以和平解决,是由多种因素所交互激荡而成,是社会历史的合力所导致的。如:张学良、杨虎城在西安事变中,始终处于主体地位,主导事变朝着和平解决的方向迈进;蒋委员长经宋氏兄妹的百般劝解后,及时改变宁死不屈的态度,在客观上配合了和平解决事变的进程;南京中央主战派的「以战逼和」策略,在反面上扩大了尽速和平解决事变的紧迫感;中共代表周恩来在宋美龄的央请下,力劝杨虎城释蒋的作法,适时消除双方间的紧张对立,不可谓无功;各地方实力派对张杨的声罪致讨,发挥了不容低估的制衡效果;国内外舆论对张杨的口诛笔伐,促使张杨叛军得以及时悬崖勒马。除了上开各种客观因素不必详论外,最重要者在于宋氏兄妹私人外交的成功。须知,蒋委员长与张学良二人的主观意志能否转变,实乃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关键;而当时真正能够及时改变蒋、张二人之意志及决定者,则非宋氏兄妹不为功。盖宋子文、宋美龄二人不仅是蒋委员长的家属或戚友,同时也都与张学良私交弥笃,由于天时地利人和,宋氏兄妹自然有能力也有责任来迅速化解蒋、张间的冲突。宋氏兄妹在西安事变中,虽然不是居于主导地位,但却成功地扮演了调人的角色,发挥了「润滑剂」的作用,不容忽视。宋氏兄妹在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中的贡献,吾人可由下列三点分析中可以略窥端倪:
  第一、宋氏兄妹身入虎穴,婉请蒋委员长改变态度,及时打开谈判之门:西安事变的利害关系人蒋委员长,是否改变誓死不屈的态度,实为解决事变的重要关键,盱衡西安事变中真正能够及时有效地改变蒋委员长的态度者,则只有宋氏家族中的一些自己人而已。原来,在西安事变初期,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蒋委员长态度十分强硬,拒不与叛变者妥协,甚至以死相逼,蒋对张学良大发雷霆,说:「尔有武器,我有正气」,只要一息尚存,我必捍卫民族之人格,而求无愧为总理之信徒,亦必无负于生我之天地与全国国民,(注一)颇有成仁取义之气概。当时蒋委员长已预立遗嘱,决心为国牺牲,决不妥协,或作任何有损领袖威严的让步。十三日,张学良请蒋委员长移居高桂滋宅,以策安全,蒋则坚拒之,情绪激动地说:「此处即我死所,余誓死决不移出此室。」此时,蒋委员长已准备以十字架被难之精神,于叛部交付「人民公判」时作最后之牺牲。(注二)十四日,蒋委员长见了宋美龄的特使端纳后,闻悉张杨并无加害之意,且已决定送其回京,态度乃稍趋缓和。不过,蒋仍告诫张学良说:「余不回京,尔无论何条件或主张,均不能谈。」并说:「义之所在,不夺不摇,生命可牺牲,而正气与主义不可牺牲,能保存高尚之人格而死,则精神永远不死。」(注三)十五日,蒋委员长致函宋美龄说:「余决为国牺牲,望勿为余有所顾虑」,并吁请宋美龄「切勿来陕」。(注四)蒋原希望张学良能为国效力,不意却变生肘腋,蒋因此「痛悔知人之不明,用人之不当」,(注五)内心焦灼悲愤。十六日,南京中央明令讨伐西安,并派机轰炸渭南,张学良在惊慌失措之余,再三婉请蒋委员长致函南京中央军事当局,「嘱勿进攻,且先停轰炸。」(注六)十七日,蒋委员长接受宋美龄与端纳的劝告,手令南京中央「军事当局在三日内停止进攻,并请派蒋铭三携函飞洛阳」,(注七)使西安事变得以朝着和平解决的方向演变。十九日,「停战三日」之期限届满,张学良向蒋委员长说:「现在此事亟待速了,前所要求之条件,最好请委员长加以考虑,择其可行者,先允实行几条,俾易于解决」。蒋回答说:「余不回京,任何一条皆不能实行」,(注八)态度仍极强硬。
  十二月二十日上午十时,宋子文飞抵西安,蒋委员长对宋子文说:「此时非迅速进兵,不能救国家脱离危险。」并「亲示子文以进兵之方略,俾其归告中央。」(注九)张学良此时亦来谒见蒋委员长,说:「乘子文在此之机会,商定实行一、二事,以便速了此局。」(注一○)蒋委员长则「正色拒之」,并说「非余回京,无论何事,不能谈。」(注一一)二十一日,宋子文决定先行返京,邀宋美龄同来劝蒋,宋子文至高桂滋宅向蒋委员长辞行,蒋对宋子文说:「如照余之计划,五日内即可围攻西安,则余仍安全,虽危亦无所惧」,(注一二)语气十分坚定。二十二日,宋氏兄妹一行飞抵西安,经宋美龄的温婉劝解,蒋委员长为期长达十日的「誓死不屈」之态度始见软化,蒋改采务实作法,不再坚持「领袖威严」,委派宋美龄、宋子文为全权代表,与西安有关方面进行磋商,这是和平解决事变的重大转机。二十四日,经双方间多次谈判后,达成「停止内战,联合抗日」、「释放救国会领袖」、「撤军」等若干协议。不过,蒋委员长拒绝在任何协议书上签字,说:如签一字,「即离此,亦虽生犹死」。(注一三)二十五日,张学良亲送蒋委员长离陕,蒋仍拒绝签署书面文件,但临行前有若干口诺。综观西安事变期间,蒋委员长由誓死不屈,拒不妥协到转变态度,接受调停,再到原则同意张学良、杨虎城及周恩来所提的若干条件,这是一项重要转变。事实证明:西安事变之所以能够和平解决,关键就在于蒋委员长主观态度的转变上,而其中具有影响和决定蒋委员长的态度转变者,因素固多,诚如吴天威教授所分析者:㈠蒋委员长经西安事变后始悉抗日情绪已流行于西北。㈡坚持「安内攘外」政策定会使中国陷入内战。㈢在事变中蒋委员长有机会接触各方,使他重新考虑自己的立场。㈣蒋委员长对中共的看法已有转变,认为国共双方应可联合抗日。㈤蒋委员长认为西安事变基本上可以和平方式解决,似可一试。(注一四)此外,影响蒋委员长态度转变,最主要的因素,笔者认为则系宋氏兄妹的冒险入陕,及时疏通化解。当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四时,宋氏兄妹以私人资格来陕后,并愿以张、杨「文电」中的各项主张作为双方谈判的基础,并力劝请蒋委员长应通权达变,速谋因应对策,宋美龄劝蒋委员长:「应先设法脱离此间(西安),再言其他。」(注一五)宋美龄的劝解,如雷贯耳,及时发挥了效力,蒋委员长在友情和爱情的滋润下,始冷静思索到处于这一变局中他自身的存在了,蒋在权衡利害后,这才改变态度,决定由宋氏兄妹为其全权代表,与西安有关方面进行会商,遂使紧张情势急转直下。
  第二、宋氏兄妹运用私人情谊,婉劝张学良悬崖勒马,终使问题得以迎刃而解:宋氏兄妹私人外交的成功,是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重要因素之一。张学良与宋子文有姻亲关系,张学良夫人于凤至又是宋美龄母亲倪桂春的干女儿,张学良与宋子文、宋美龄素以兄妹相称,(注一六)由于这层关系,宋氏兄妹与张学良私交甚笃。西安事变当天(十二月十二日),张学良即致电宋美龄,表示文日之举,旨在「逼蒋抗日」,毫无个人野心,既不要钱,也不要地盘,说:「学良平生,从不负人」;「敬请夫人放心,如欲来陕,尤所欢迎」。(注一七)宋美龄阅毕,激动的情绪始逐渐平息下来,宋美龄认为张学良电文中所说:「大义当前,学良不忍以私害公,暂请介公留住西安,妥为保护,促其反省,决不妄加危害」,是真情实语。但是,如果南京中央出兵讨伐,张学良出于一时之义愤,事情就不易收拾。因此,宋美龄于十二月十三日立即电劝张学良说:「昨日之事,吾兄及所部将领,或激于一时之情感,别具苦衷,不妨与介兄开诚协商」、「至如何安慰部曲,消弭事端,极赖荩筹」。(注一八)事情的发展确是令人兴奋的,十四日,宋美龄的特使端纳获准入陕。十四日晚间,端纳自西安回报宋美龄说:「委员长平安」,「张学良亟盼孔祥熙能来西安,尤盼宋美龄偕行」,至此问题似有转圜余地,并确证宋美龄先前的判断未误。十五日,宋美龄获张学良复电,说:「倘介公实行积极抗日,良仍当谒诚拥护。」(注一九)张并保证无危害蒋委员长之意。十五日,宋子文亦电张学良说:「俟端纳返京,当飞陕面晤,解决一切」。(注二○)十六日,宋子文即接获张的复电,表示欢迎其入陕。(注二一)十六日下午四时,张学良更电在洛阳的端纳,并请转告宋美龄说:「子文、祝同两兄来陕,极所欢迎,并可确保安全」。(注二二)张学良主导事变朝着和平解决的方向发展,日趋明朗,这与宋氏兄妹的主张可以说不谋而合,使宋氏兄妹为和平解决事变所作的努力更具信心。十六日,国民政府下讨伐令,情势危急,宋美龄乃乘端纳尚在洛阳时,以电话央请端纳返西安后转告张学良,说:讨伐令已下,「彼若不愿手造惨酷之国难,应立即护送委员长返京」。宋美龄并请端纳转告蒋委员长,详述其在南京的艰难处境及阻止战争之经过,并请蒋对南京军事当局下达「停战令」。(注二三)十七日,在张学良的恳求下,蒋委员长乃手令军事当局「停战三日」,使和平解决事变再向前跨出一步。同为宋氏家族成员的孔祥熙,除了在十三日电请各地方实力派如阎锡山等,协力规劝张学良悬崖勒马释蒋回京外,孔祥熙也把苏联报刊的言论充作重要筹码之一,向西安张学良施压。十七日,孔祥熙致电张学良,说:「日前苏联舆论,亦称陕变以反日运动为投机,实际为敌作伥。可见无论中外,对兄此举,皆持反对。」(注二四)张学良本拟走联苏联共逼蒋抗日路线,至此已知大计落空,始警觉到有及时回头的紧迫感。十九日,宋子文决定赴陕规劝张、杨,先飞洛阳。
  十二月二十日上午十时,宋子文飞抵西安,询问张学良发动事变的本意,并探视蒋委员长。二十一日,宋子文无功而返,邀宋美龄同飞西安劝蒋改变态度。二十二日下午四时,宋氏兄妹一行抵陕。晚间,宋美龄召见张学良,这是一次私人间的谈话,双方坦诚而又严肃,对于和平解决事变,实极具关键性。会谈中宋美龄正告张学良,说:你们「自谓此举得全国民众之拥护,实属错觉;今大错已成,若何补救,实为当前唯一问题」;并警告说:「尔等欲将武力以强迫委员长作任何事,皆无成功之希望。」(注二五)张学良不胜愧悔地说:夫人如在此,决不致发生此种不幸之事。并说:「夫人应信我敬戴夫人之诚,即余部将亦一致敬戴夫人。委员长被禁后,彼等搜索其文件,得夫人致委员长函二通,拜诵之余,益感夫人的伟大。」(注二六)宋美龄运用私人情谊,谆谆善诱,敦劝张学良速自悔悟,表现出超人的智慧和毅力,其立场是:只要张、杨能及时悔悟,可奉劝蒋委员长「呈请中央不究其既往」。(注二七)张学良与宋美龄会谈结束,张学良答应将设法护送蒋委员长回京。二十三日、二十四日,双方经过三次马拉松式谈判并达成若干协议,宋氏兄妹主张无条件释蒋,可惜张杨叛军内部却持反对态度,力主蒋委员长必须在协议书上签字始可离陕,当时西安弑蒋气氛浓厚,前途多舛。宋美龄急忙对张学良说:赠送蒋委员长的最好「礼物」,莫过于使蒋在圣诞节平安离陕回京。宋美龄以南京中央的军事压力作筹码,警告张学良说:「圣诞日为停战限期之最后一日,如今日不能释蒋委员长回京,则中央军必开始进攻。」张闻言后,允诺「当勉力达我期望」。(注二八)语不惊人誓不休,宋美龄甚且频频警告张学良,说:「停战之期限已届,余深知南京掌军权者之感情与心理,过此期限后,大规模之进攻即行开始,无人能挽此浩劫,尔等亦不能免此巨祸之临身。」(注二九)此外,宋美龄更以国内外舆论压力迫使张学良悬崖勒马,宋美龄对张学良说:「汝当劝告彼等,应立即释放蒋委员长,全中国、甚至全世界皆向汝等作要求。全球各处之中国人,皆纷纷通电要求恢复委员长之自由,斥汝等为卖国贼。」(注三○)在宋美龄的婉劝及预警下,张学良深恐夜长梦多,终于不顾他人的反对,在圣诞节当日下午,毅然决然地亲送蒋委员长离陕。
  第三、宋氏兄妹透过周恩来的鼎助,请杨虎城释蒋,有效排除和谈障碍:西安事变的爆发,成为国内外各派势力的角逐场,主谋者张学良不仅主动发起西安事变,也主导事变的和平发展方向,但并非全无阻碍。在南京中央方面有「主战派」的武力挑衅,在张杨叛军内部则有所谓「激进分子」,主张不惜与中央军背水一战,甚或有人主张对蒋委员长采取断然处置,永绝后患。十二月二十四日,经双方三次协商谈判,达成若干协议,已如前述,但是在何种条件下释蒋,双方意见分歧,张杨叛军内部口径一致,力主蒋委员长离陕前必须在协议书上签字并须公诸报端,(注三一)杨虎城尤其坚持蒋委员长必须签署书面文件,如何说服杨虎城改变态度,就成为相当棘手的问题。杨虎城之所以反对张学良「贸然释蒋」自有其道理,杨比张年长八岁,且出身贫寒,其政治历练亦较丰富。杨虎城自民国十八年附蒋以来,对蒋的为人颇有认识。杨常对亲信说:「蒋一贯对人没有诚意,不应对他抱有什么幻想。」(注三二)杨虎城一直有一成见,中国任何军阀都不是蒋的对手,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够与之相匹敌。(注三三)杨虎城对释蒋问题在原则上虽无意见,但在做法上却认为必须考虑周密,杨说:「只要我们提出的救国主张蒋能接受,并保证实现,中央军能退出潼关,我们便(释)放他。」(注三四)杨虎城还认为,绝不能轻信蒋的所谓「人格保证」,「蒋的人格是不可靠的」,(注三五)必须手中握有蒋的把柄,才能使他心存顾忌,而不致遭受报复。依杨所见,「释蒋」必须力求慎重,必须尊重周恩来的意见。杨虎城一贯认为,共产党对付蒋委员长的办法高明,对周恩来则更是出自内心的偶像崇拜。此时能够影响杨虎城改变心意的,也只有周恩来及少数共产党人。
  另一方面,宋美龄救蒋的方法是什么呢?就是由她代蒋承担一切,也就是宋美龄对张学良所说者:「凡委员长所不愿见者,余皆愿代见之。」(注三六)这句话关系事变之解决甚大。张学良为劝解西北军将领心中的疑虑,认为以中共代表周恩来对杨虎城的影响力或可一助,因而介绍周恩来会见宋美龄。宋美龄为借助周恩来的影响力规劝杨虎城释蒋,坦然予以接见。宋美龄在《西安事变回忆录》中提及之「参加西安组织中之有力分子」,实即周恩来其人。宋、周的谈话情形,宋美龄有如下的纪录:
  「余与此人长谈二小时,且任其纵谈一切。彼详述整个中国革命问题,追述彼等怀抱之烦闷,以及彼等并未参加西安事变。」(注三七)周恩来对宋美龄表示:「国事如今日,舍委员长外,实无第二人可为全国领袖者」;「我等并非不信委员长救国之真诚,惟恨其不能迅速耳,」(注三八)只要蒋同意抗日,中共就拥护他为全国领袖。(注三九)宋美龄辩才无碍,答复说:「汝等若真信委员长为全国之领袖,即当遵从其主张之政策;不然,则混乱扰攘,国家与民族更受巨大之损失。若欲达同一目的,固可遵由同一路线;既然择定一途,即当坚持不舍。」(注四○)周恩来又言:「此次兵变实属意外」,宋美龄则说:「如此小规模之政变,彼等尚无力阻止其流血与暴行,又安能自信其有主持国家大政之能力耶?」(注四一)周恩来说:其「崇敬委员长十年如一日,未改初衷」,奈何蒋委员长始终不愿听其陈述救国之意见。
  谈话结束,最后周恩来答应愿意协助劝告杨虎城,请早日恢复蒋委员长的自由。从这里可以看出长袖善舞的周恩来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周恩来对于释蒋问题所取的态度,不会和张学良完全相同,更不会与宋氏兄妹一致。理由极其显然:十二月十九日,中共中央发出「和平解决西安事变通电」,提议召开「和平会议」,并声言讨论「蒋介石先生处置问题」。(注四二)电文中提出召开「和平会议」的地点暂定在南京,会议的出席人应由全国各党、各派代表参加,中共显然企图喧宾夺主,意在贬低南京中央,削弱西安张杨,而抬高自己身价。我们由中共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通电」中可以清楚看出,中共虽以调人的姿态出现,但实质上则想要在事变的各种形势之中取得主导权。不过,二十四日这天基本上有了变化,中共另一位代表秦邦宪(博古)由保安携来中共中央的最新指示:「说服东北军,原则上以释蒋为上策」。周恩来就是根据这一新指示去会见蒋委员长和宋美龄。二十四日晚间十时,周恩来在张学良的引领下,与蒋委员长举行了历史性的会面,谈话内容至今仍是一团迷雾,当天在场的当事人张学良与宋美龄迄今虽仍健在,但对此事却讳莫如深;另一当事人周恩来曾留下蒋委员长承诺「停止剿共,联红抗日」的文字记载。(注四三)据指称:周恩来会见蒋委员长,提出非抗日无以图存,非团结无以救国,坚持内战,必自速灭亡。蒋委员长当时则表示愿以「人格」担保履行双方在谈判中所达成的协议。二十五日上午,周恩来第二次往见蒋委员长和宋美龄。蒋委员长对周重复了一遍他结束内战的希望。在宋美龄的《西安事变回忆录》中,使用了一种间接表现法印证了这个事实。即:宋美龄对周恩来说:「倘彼等果有为国民服务之诚意,必在政府领导下共同努力,方是正道。」「我等皆为黄帝裔胄,断不应自相残杀,凡内政问题,皆应在政治上求解决,不应擅用武力,此为委员长一贯之主张。」(注四四)到此应该说:张学良所呼吁的停止内战,和中共所希望的团结抗日,已由蒋委员长、宋美龄和周恩来之间直接获得了一个理解和默契。然而杨虎城在二十五日上午仍未肯同意释蒋,「设计委员会」的多数人仍坚持己见,要蒋在离陕前应将改组政府的名单和命令先行发表,或在所允许实行的条件上签字,否则在未获得保证前,万不能使蒋离开西安。甚至于有人提出采激烈手段,认为必要时西北抗日联军不惜与南京中央一战。(注四五)大约过了午饭时间,周恩来终于在张学良金家巷寓所的一个房间里,单独地说服了杨虎城,杨虎城开始在原则上同意释蒋,顺利打开谈判僵局。
  注 释
  注 一:蒋中正:<西安半月记>,朱文原编:《西安事变史科》,第三册(台北:国史馆,民国八十三年四月,初版,以下简称《史料·三》),页五一一。
  注 二:同注一,页五一六。
  注 三:同注一,页五一九—五二一。
  注 四:同注一,页五二二。
  注 五:同注一,页五二三。
  注 六:同注一,页五二四。
  注 七:同注一,页五二四。
  注 八:同注一,页五二五—五二六。
  注 九:同注一,页五二六。
  注一○:同注一,页五二七。
  注一一:同注一,页五二七。
  注一二:同注一,页五二七。
  注一三:同注一,页五二九。
  注一四:宋淑章:<评介吴著西安事变>,《中国现代史论集》(台北:联经出版公司,民国七十一年四月,初版),页二一五。
  注一五:同注一,页五二八。
  注一六:杨者圣:《特工王戴笠》(台北:新锐出版社,民国八十三年八月,一版),页一五六。
  注一七:<张学良致宋美龄电>(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王朝柱著,前揭书,页四一八。
  注一八:<宋美龄致张学良电>(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王朝柱著,前揭书,页四一九。
  注一九:<张学良致宋美龄电>(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革命文献》,第九十四辑,页七九。
  注二○:《中央社》,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详《史料·三》,页二七九。
  注二一:《天津大公报》,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上海专电。
  注二二:<祝绍周致宋美龄电>(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革命文献》,第九十四辑,页三九四。 
  注二三:蒋宋美龄:<西安事变回忆录>,《史料·五》,页四○六。
  注二四:《团结报》,一九九一年一月二日。
  注二五:同注二三,页四一六。
  注二六:同注二三,页四一七。
  注二七:同注二三,页四二○。
  注二八:同注二三,页四二二。
  注二九:同注二三,页四二三。
  注三○:同注二三,页四二三。
  注三一:唐若玲等:<张学良为何陪送蒋介石回京>,《中国现代史》,一九九二年,第九期,页一六三。
  注三二:李志刚:<西安事变后杨虎城将军出国经过>,吴福章编,前揭书,页四二六。
  注三三:米暂沉:《杨虎城将军传》<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十二月,第二版),页一六八。
  注三四:王菊人:<记西安事变前后的几件事>,吴福章编,前揭书,页一五三。
  注三五:同注三四,页一五七。
  注三六:同注二三,页四一八。
  注三七:同注二三,页四二○。
  注三八:同注二三,页四二○—四二一 。
  注三九:毕万闻:<化解深仇须挚友,携手抗日有幽囚>,《中国现代史》,一九九二年,第九期,页一七四。
  注四○:同注二三,页四二一。
  注四一:同注二三,页四二一。
  注四二:王健民:《中国共产党史稿》,第三编(台北:著者印行,民国五十四年十月),页一○一。
  注四三:据毕万闻记曰:周对蒋说:只要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共军可听其指挥;蒋则口头承诺「停止剿共,联红抗日」,但要求不采取签字形式,而以其人格作担保,履行这些协议。(同注三九)
  注四四:同注二三,页四二一。
  注四五:司马桑敦:《张学良评传》(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民国七十八年七月,台初版),页二八三。
  —节录自朱文原撰:<宋氏兄妹与西安事变>(台北: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民国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第四节。(「纪念西安事变六十周年学术研讨会」之论文宣读稿) 

西安事变史料/朱文原编.—台北:国史馆,民国82[1993]-民国8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