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宝鸡》
白雨小,雷声大, 有钱有势走天下。
总裁手谕值多少? 还是银元面子大。
这是民国三十年间流传在当时的陇县香泉镇,现在宝鸡县香泉街上的一首民谣。来源于当时国民党南京政府委员长蒋介石批办的一桩公案。
国民党时期政治腐败,官吏贪贿成风。一些偏僻的山区城镇的乡镇长,民团头目、土豪劣绅均可肆意勒索百姓,草菅人命。当时香泉镇的民团头目袁子才就是其中一个。他凭借着手中有股武装势力,横行乡里,无恶不作。民国三十一年(1942),他利用群众在正月十二迎火神、耍社火的机会,以维持秩序为名,向群众摊派一大笔“维持费”。还规定,谁若不按时交纳,就要捆打关押。
当时香泉地方有两位名叫赵金魁、贾金安的人,家业比较殷实,为人也正直刚强,还略通文墨。看不惯袁子才的横行霸道,便组织起部分群众,以袁子才独霸一方,贪赃枉法,欺压百姓,滥杀良民为由、状告袁子才。其主要罪状是:“一、袁目无国法,为泄私怨随便将良民袁德荣、徐投保以小偷罪枪杀于香泉街;二、借香泉镇修小学滥派木料杂款,为自己修了一座四合院式的新屋;三、利用民团武力职权为鸦片贩保镖过境,广收买路钱,兼开土店(鸦片馆)。
可是,状子投到陇县政府后却如石沉大海,日久杳无信息。他们知道袁系地头蛇,早与县府官员狼狈为奸,在陇县是告不倒的。便又转告到宝鸡专员公署。可仍然是状子投上多日,专员公署没一点消息,赵、贾两人气愤不过,又告到西安第十八绥靖公署司令长官胡宗南案下。胡宗甫派人来查时袁子才又会同香泉镇镇长等地方绅士,利用摆酒席、拉关系的办法,贿通了来员。结果,被告无罪,原告反坐。倒将赵、贾两人以枉状告人罪押进了狱中,赵贾两人含冤入狱后怒气难平,又在狱中连连上诉。陇县当局也自知理亏,更怕事态扩大激起众怒,才将赵、贾工人释放。
赵金魁、贾金安义愤填膺,怒气难平,下决心不告倒袁子才誓不为人。就在他们出狱的当天,对在陇县街道专为人书写信和状子的—位老先生倾诉了袁子才的罪恶和他们的委屈,请求老先生想办法,帮助他们把袁子才告倒。老先生听后眉头微皱,闭目不语。他右手托着脸颊,左手轻轻捻着一绺白须,沉呤良久后才说:“有了,我帮你们向蒋委员长告御状吧。”
老先生写了一份措词得力的诉状,装进一个小封中,上写呈送蒋委员长,封好后再把小信封装进一个大封中,另附一信,上写“陈主任:恕小民罪该万死。因冤情甚大,苦告无门,万般无奈,才恳请陈主任面呈委员长为民申冤。”信封上写:
寄:南京政府侍从室
陈布雷叔 亲启
投信地址:宝鸡专员公署
老先生的这一手果然迅速生效。信寄走后未过一月时间,蒋介石便派缉私队陈XX手持亲批的“着即查”的手谕,领一队人来到了香泉镇。小小山区小镇,突然来了一批服装整齐,阵容森严,全副武装,威风凛凛的“御林军”,一时之间便人声鼎沸,群情哗然。知情者更是真心称赞蒋委员长的“英明圣鉴、体贴民情。”香泉百姓想着:“这次真能为地方除却一害了”。
缉私队初到,袁子才闻讯后也确实大吃一惊,一时吓得魂不附体,方寸大乱,当时有人为袁设谋定计,让袁暂且逃走,先避风头,再作计较。于是袁便身带巨金逃走。临走之前又一面委托亲信暗中设法贿通陈XX,一面派人到县府请当时所谓的三老(县农会会长朱靖斋,县参议李虎臣,县商会会长王志伟)及国大代表赵作栋(今宝鸡县坪头镇人,现在台湾任要职)从中说情,还请了地方绅土及与赵金魁、贾金安要好者替袁求,隋讨饶。袁表示,只要他二人能高抬贵手,他一愿向二人纳头跪拜,敬烟斟酒;二愿加倍赔偿二人打官司所花的一切钱钞。因此时缉私队已被袁用重金贿通,赵贾两人打了几年官司,也基本明白了当时的官场世道,更迫于各方面的人情和压力,就答应了袁的请求,缉私队也刚好顺水推舟,传赵、贾二人划押具结,并带上当地政府捏造的“袁子才已畏罪自杀”的证明材料回南京交差去了。一场震动陇县的蒋委员长御批公案,就这样草率结案,马虎了之。当地群众啼笑皆非,便编了那么一首民谣。
出处: 《神秘的宝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