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祖武德三年(庚辰)
谱主事略
玄奘二十一岁,在成都从宝暹、道基、道振诸师学业,始受具足戒并坐夏学律。案僧尼出家的最後阶段为“受具足戒”,也是他们所最关心的宗教仪式。佛教用以统治约束僧尼所谓防禁身心之过者,制有无数苛细的清规戒律,有所谓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五百戒等,参见《四分律》、《五分律》、《行事钞》、《药师经》、《智度论》等。僧尼受戒後,经国家机关检验给予戒牒,造帐入册,始获得免徭役的特权,在唐代均田制未崩溃前并授予口分田三十亩(参见仁井田升《唐令拾遗》“田令”第二二)、唐代官给戒牒的形制,见於《天台霞标》一。
印度的佛教徒遵从其教主释迦的遗法,每年在雨期三个月间,禅定静坐,谓“夏坐”或“雨安居”“坐腊”(参见《寄归传》二、《西域记》八),中国和日本的僧尼则於四月十六日入安居,七月十五日解安居,见《内法传》。关於玄奘受具足戒之年,《慈恩传》一:“法师年满二十,即以武德五(三)年於成都受具,坐夏学律。”《开元录》同。《续传》及《行状》均作二十有一。据《四分律》:“年满二十,应受大戒。”《梵网经》云:“若佛子应如法次第坐,先受戒者在前坐,後受戒者在後坐。”僧尼对於受具足戒之年,极为重视,道宣与惠立敍述一致,当无错误。梁启超据《塔铭》玄奘卒年六十九岁之说,推定大业十一年为二十岁,系云“始受具戒”,武德五年为二十七岁,系云“在成都坐夏学”,并作案语云:“《慈恩传》‘年满二十,以武德五年於成都受具,坐夏学律,’疑是误并两事为一事”。考佛教制度,受具後即坐夏学律,《慈恩传》不误。梁启超误取六十九岁说,误移受具之年於大业十一年,而以武德五年为坐夏学律,殊不知岂有受具足戒,到七年後而开始坐夏学律的?梁说显误,也定证六十九岁之非。但如以武德五年玄奘二十一岁,则与玄奘年寿六十五有牴牾。考《续传》谓“二十有一,为诸学府雄伯沙门讲扬心论,不窥文相而诵註无穷,时目神人,不神何能此也,晚与兄俱往益南空慧寺”,似为武德三年事。然则武德五年何以讹为三年,古代传抄,每多“形近而误”,“三”易认为“五”,故“五”字可能为“三”之譌。是故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内学院校刻本刊误,武德五年条重勘改为三年,原校者吕秋逸先生谅有所本。又《支那内学院精校本玄奘传书後》谓“案本书云‘年满二十以武德五年於成都受具坐夏学律’,疑是误并两事为一事”,似得真实,兹从之。
有关人物与大事
印度佛教逻辑学家法称生。法称生於南印度覩梨摩罗耶(或作提楼摩罗)婆罗门家庭,早年在那烂陀寺从护法学,又在自在军处研习陈那的因明学,以著述、讲授、弘传佛教终其一生,後卒於羯*(左飠右夌)迦寺院中。法称发展了陈那的因明学和认识论的学说,建立认识论因明学体系,在印度的逻辑学史上具有极重要的地位。案法称生卒时代未有确证,一般约定在公元620至680年之间。
慧觉卒,年九十。《续传》十二。
善胄卒於净影寺,年七十一。《续传》十二。
普旷卒於慈门寺,年七十三。《续传》十一。
傅奕“进《漏刻新法》,遂行於时”。《旧书》七九本传。
十一月,突厥处罗可汗死,颉利可汗立。《通鉴》一八八《唐纪》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