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在中国政府方面,对于僧道制度历代都有过不少争议,最终虽然都是以师礼待遇僧道等人,可是,政府依然是在管理和利用僧道学说。
从佛教进入中国就开始由朝廷管理。东汉时,僧尼隶属于鸿胪寺管理。唐设祠部曹,主管天下僧尼道士的度牒等事。祠部与僧禄司,等于现代政府的宗教司,唐代是隶属于礼部的,佛教僧尼的户籍也置有僧籍的专案。元代有一时期,还专设有行宣政院,以管理僧俗喇嘛及边情等事务。明洪武时各直省府属置僧纲司,州属置僧正司。朝廷对于僧人的管理最明显的就是要登记度牒,度牒就是政府给僧尼的证件,相当于现代的文凭和身份证明书,唐代又称为祠部牒,它自尚书省祠部发出。
另外丛林住持,虽然由僧众推选产生,但是也必须征询朝廷或地方官的同意聘任,如果住持有失德的错误,政府也可以罢免他的职位,甚至,还可以追回度牒,勒令还俗。中国历代政权,虽然没有像现代人一样,有宪法规定宗教信仰的自由,可是向来都听任自由信仰宗教的,过去政府对于僧道的措施,并不是严格的管理,只是严整的监督。